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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3 19: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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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8 17:47 编辑 <br /><br />第5节:酒精妙不待言
"不用管火,"他说。"让它自己燃--没什么可烧的。"朝帐篷走去时,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笨拙的感觉。酒精真是妙不待言。他回转身,看着坐在树桩上的的奈杰尔粗黑的身形。
"顺便说一句,最好把靴子挂在帐篷杆上。别的没什么,但这里--乐园,蝎子可不少。"
当他钻进睡袋时,他摸到了口袋里的信。什么鸟事。他打开手电筒,撕开信封。迎面的是熟悉的字迹,但他早已麻木了,没有读下去,也不想去理会父亲又一次对自己的失望。他父亲当然不会写那么多,但休却早已精于领会字里行间的含义了。
第2章
查尔斯·达尔文驱赶着心爱的马儿向斯塔福德郡的乔赛亚·韦奇伍德庄园奔去。他绕过铺着卵石的村庄街道和都铎式的黑白房屋,取道附近人迹罕至的灌木丛和长着粉红色酢浆草与雪白雏菊的草场。当他到达树林,踏上穿越高大的白蜡树和山毛榉林的小路时,他催着马全速奔跑。扑面而来的风刮在脸上,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
二十二年来,他还从未这样苦恼过。想想看,就在一个星期前,他还是如此地志得意满,饱得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著名的地质学家亚当·塞奇威克的赞赏。他们在威尔士北部的沟壑和河床考察,而且就他们两人。这是一次值得骄傲的考察。然而等他回家时,他发现等着他的却是可能永远改变他命运的青天霹雳。不让他干!希望高高升起,又骤然间跌落!让他怎么受得了?他低头看着模糊的地面,黑色的泥土喷溅在草叶上--从希罗多德侧边滑下去,一头扎在它重重的马蹄下,是何等地简单!
远远望去,达尔文的身材还算不错。他略微有点胖,但他骑术高明,姿态优美,身体随着马的大步幅奔跑有节奏地起伏。他在什鲁斯伯里的蒙特庄园长大,深谙英国贵族的三门必修课:骑马,狩猎和垂钓。他一身柔和布质的棕色朴素打扮,脚穿一双齐膝高的靴子,显得更加结实、友善,而不是一般的帅气。他有贵族式的前额,有一双温和的棕色眼睛,一张略显娇小的嘴和一个他认为太大的鼻子。他那修剪整齐的羊排络腮胡在赭色头发的映衬下特别打眼。他不及哥哥伊拉兹马斯有才智或者说傲慢。他说话有点儿结巴,是从父亲那里遗传的。时至今日,他还没得到那六便士的奖励,因为他老是拼不好"whitewine"这两个词。然而,尽管如此,他仍被看作是一个仪表不俗的年轻人,开朗,友善,将来必然是个好丈夫。
然而,外表往往具有欺骗性。没人知道他心中有多少的雄心壮志。也很少有人--除了他大学里的朋友--了解他对博物学,的强烈兴趣。这种兴趣自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存在心中。当时他父亲,罗泊特·韦尔林·达尔文,给了他两本书,一本是关于昆虫的,一本是关于"水域、地球、石头、化石和矿物以及它们的特性和药用的"。书是他父亲的哥哥的,也叫达尔文,在医学院很年轻就死了。这种强烈的兴趣扎根在他心底,渗透在他的血液中,使他在爱丁堡上解剖学课时溜到福思河边去找贝壳,在剑桥克里斯特学院时,有时成天下午在乡间遛达、剥树皮或敲打篱桩,以寻找昆虫。
无数贤教明师向他饥渴的大脑输灌有关大自然的知识和理论以及--情感。那就是为什么塞奇威克的话如此具有启迪性。他很有浪漫气质--他曾讲起和朋友威廉·华兹华斯在湖区山间漫步的故事--而且使破解大自然之迷的研究变得那么充满激情。在威尔士时,他热衷于探询地质构造。他曾怀着极大的兴趣搜集石块,把它们塞进黑色长外套鼓胀的口袋里,然后举起双臂指着高高的树冠开玩笑说,他需要这样的重量"以使我站立在这美不胜收的大地上。"查尔斯还记得那一时刻:那天晚上,两人在科尔韦因吃饭,那位伟人--面前摆着一盘羊排和一盅麦牙酒--对查尔斯说,他们的考察之行将会对国家地质图进行重大修改,而他,查尔斯,干得尤为不错。这位追随者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自豪感和信心。他极少有过这样的感觉,在他父亲面前更是从未有过。
现在,他正飞马赶往马尔霍尔,到那里去打一天山鹑,希望以此来抚平他心中失望的伤痛。他还带有一封封缄的信,是他父亲写给他舅舅乔斯的。信封里有一个用"松节油丸"治疗消化不良的药方,还有一张便条,是斥责他儿子最近的蠢行的--他想加入海军部派出去进行为期两年的环球勘察的"发现之旅",船名叫比格尔号。船长是位性情容易激动的贵族,名叫罗伯特·菲茨罗伊。他想找一位侍从,以在海上陪他进餐、聊天和提神。剑桥大学校友会推荐年轻的达尔文为最佳候选人。著名植物学教授约瑟夫·亨斯洛曾多次和他在剑桥校园里漫步,并把达尔文推荐了上去。他让达尔文去参加他周五晚上举办的著名的沙龙,还把他介绍给剑桥大学数学家乔治·皮科克。此人与海军部很有权力的水文专家弗朗西斯·蒲福有交情。
就这样,这封邀请函得以在蒙特壮丽的门厅信件架上等待他的归来。读着信,他的双手直颤抖,呼吸急促,他当即决定一定要去。但他没考虑到父亲的态度。他父亲提出一个又一个反对意见:这是啥莫名其妙的考察计划?有什么用?肯定是其他人不愿意去。作船员对他的前途难道没影响吗?工作老换来换去的,现在还不该安定下来吗?查尔斯自己是没法反对他父亲的意见的。对他来说,这个医生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巨人,而且单凭他那体格就够有威慑力了。他身材魁梧,体重320磅,身高6.2英尺。小时候,查尔斯乘马车陪父亲巡回出诊时,他总被挤得紧贴在座位的铁栏杆上,几乎喘不过气来。查尔斯对他母亲苏珊娜没什么记忆了。他8岁时,母亲就死了,唯一还记得的就是母亲临死前好几个星期躺过的那间暗黑的屋子,和她死的时候穿的那件黑色的天鹅绒衣服。是父亲把他抚养大的-更准确地说,是两个姐姐抚养了他。父亲只是一家之主,显得很疏远,常常在吃饭时对他们一训就是两个小时。九岁时,查尔斯就被送到了寄宿学校。尽管如此,他仍然爱他的父亲,而且知道父亲也爱他--这是那个永远没有尽头的怪圈的一部分:他总是让父亲失望,而他又总一心企望得到老人的赞许。两年前,当他从爱丁堡的医学院弃学回来--因为害怕无麻醉手术、晕血和反感校方从盗墓者手中购买尸体用于解剖的丑闻--父亲失望的眼神直刺他的灵魂。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父亲当时的话:"你除了射击、养狗和抓老鼠外还喜欢什么?你自己和整个家庭都将为此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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