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镜の恶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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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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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0: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肖申克的救赎
  献给拉斯和弗洛伦斯·多尔
  我猜美国每个州立监狱和联邦监狱里,都有像我这样的一号人物,不论什么东西,我都能为你弄到手。无论是高级香烟或大麻(如果你偏好此道的话),或弄瓶白兰地来庆祝儿子或女儿高中毕业,总之差不多任何东西……我的意思是说,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我是有求必应;可是很多情况不一定都合情合理的。
  我刚满二十岁就来到肖申克监狱。在这个快乐小家庭中,我是少数肯痛痛快快承认自己干了什么的人。我犯了谋杀罪。我为大我三岁的太太投保了一笔数目庞大的寿险,然后在她父亲送我们的结婚礼物——一辆雪佛兰轿车的刹车上动了手脚。一切都正如我的计划,只是没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来载了邻居太太和她的小儿子,他们正一起下城堡山进城去。结果刹车失灵,车速越来越快,冲过路边树丛,撞上了一座内战纪念雕像的底座而轰然起火。旁观者说,当时的车速一定超过每小时五十英里。
  我也没料到自己居然会被逮住,但我却锒铛入狱,在这里长期服刑。缅因州没有死刑,但检察官让我因三桩谋杀罪而逐一受审,最后法官判了我三个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这样一来,我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可能有机会假释了。法官还在判决书上说我罪行重大,死有余辜。的确如此,不过现在这些事都已成过去。你可以去查查城堡岩的旧报纸档案,有关我的判决当时是地方报纸的头条新闻,与希特勒、墨索里尼以及罗斯福手下那些字母开头的特工人员的新闻并列,如今看来,实在有点可笑,也早已成为老掉牙的旧闻了。
  你问我,我改过自新了吗?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改过自新,至少我不晓得那在监狱里代表了什么意思,我认为那只是政客爱用的字眼,这个词也许有一些其他的含意,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明白它的含意,但那是未来的事了……而监狱里的囚犯早就学会不要去多想未来。
  当年的我出身贫穷,但年轻英俊。我让一个富家女珠胎暗结,她出身卡宾街的豪华宅邸,漂亮娇纵、但老是闷闷不乐。她父亲同意让我们结婚,条件是我得在他的眼镜公司工作,“靠自己的实力往上爬。”后来我发现,他真正的用意是要让我随时都在他的监控下,就像管着家里豢养的不太听话、还会咬人的猫狗一样。我的怨恨经年累月,越积越深,终于出手造成了这种后果。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重蹈覆辙,但我不确定这样是否表示我已经痛改前非了。
  不过,我真正想说的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安迪·杜佛尼的故事。但在我开始说安迪的故事之前,还得先说几件关于我的事情,反正不会花太多工夫。
  正如我刚才所说,差不多四十年来,在肖申克监狱里,我有办法帮你弄到任何东西。除了永远名列前茅的香烟和酒等违禁品之外,我还有办法弄到上千种其他东西,给这儿的人消磨时间。有些东西绝对合法,只是在这种地方不易取得,因为坐牢本该是一种惩罚。例如,有个家伙强暴了一个小女孩,还涉及几十件暴露的案子。我给他找了三块粉红色的佛蒙特大理石,他雕了三座可爱的雕像,一个婴儿、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还有一个蓄胡子的年轻人,他称这些雕像为“耶稣的三个不同时期”,现在这些雕像已经成为前任州长客厅中的摆设了。
  又或者,如果你是在马萨诸塞州北边长大的人,一定还记得这个人的名字——罗伯特·艾伦·科特。他在一九五一年,企图抢劫莫堪尼克弗市第一商业银行,结果那次抢劫演变成血腥事件,死了六个人,包括两个强盗、三名人质,还有一个年轻警察因为挑错时间抬起头来,而让子弹穿过眼睛。科特有收集钱币的嗜好。监狱自然不会准他将收藏品带进来,但靠着他母亲和洗衣房卡车司机的帮忙,我还是替他弄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我告诉他:你一定是疯了,才会想在这个满是盗贼的石头旅馆中收藏钱币。他看着我微笑说:“我知道该把钱币藏在哪里,绝对安全,你别担心。”他说得没错。直到一九六七年他死于脑瘤时,他所收藏的钱币始终没有现身过。
  我试过在情人节设法为狱友弄到巧克力;在圣帕迪日为一个叫欧迈利的疯狂爱尔兰人弄到三杯麦当劳卖的那种绿色奶昔;我甚至还为二十个人放映过午夜场电影,片名分别是《深喉》和《琼斯小姐体内的魔鬼》(这些都是色情片,他们一起凑钱租片子)……虽然我因为这些越轨行动被关了一周禁闭,但要维持“神通广大”的英名,就必须冒这样的风险。
  我还能弄到参考书和黄色书刊、会让人发痒的粉末之类的恶作剧新奇玩意儿,甚至替被判长期徒刑的家伙弄到太太或女朋友的内裤……我猜你也知道这些人究竟如何度过如刀割似的漫漫长夜了。这些东西并非免费的,有些东西代价不菲。但我绝不是光为钱来干这些事。金钱对我又有何用呢?我既无法拥有一辆凯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飞到牙买加去度两个星期假。我这么做的理由和市场一流肉贩非新鲜肉品不卖的理由是一样的,只是为了维持英名不坠罢了。只有两种东西,我绝对不碰,一是枪械,一是毒品。我不愿帮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杀掉。我心头上的杀戮已够多了,终我一生,我不想再干任何杀人的勾当。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啊,我的商品目录可说是无所不包,因此当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来找我,问我能否把丽塔·海华丝丽塔·海华丝(Rita Hayworth, 1918—1987),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好莱坞著名性感女星。弄进监狱时,我说没问题。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我最记得的也是 那双手,一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满滑稽的,但这似乎正好总结了安迪这个人的特色,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他没进来前,是波特兰一家大银行的信托部副总裁。在保守的银行界,年纪轻轻就坐上这个位子,可说是前程似锦。尤其在新英格兰这一带,保守的风气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个精神委靡的秃头中年人,不时整整西装裤上的线条,惟恐不够笔挺,否则很难得到当地人的信任,让他们把钱存在你那里。安迪是因为谋杀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关进来的。
  我相信我说过,监狱里每个犯人都声称自己无辜。他们只是碰上了铁石心肠的法官、无能的律师、警察的诬告,而成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运气实在太坏了。尽管他们手按《圣经》宣誓,但却口是心非,像电视布道家那样信口开河而已。大多数囚犯都不是什么好人,无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没什么好处,他们最大的不幸,就是被生到这世上来。我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中,尽管许多人告诉我他们是无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无辜的人不超过十个,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我是经过了很多年才相信他的无辜,如果一九四七到四八年间,波特兰高等法院审判他的案子时我也是陪审团的一员,我想我也会投票赞成将他定罪。
  那是个轰动一时的案子,具备了所有耸动刺激的案子必备的要素。三位主角,一位是交游广泛的美丽名媛(已死),一位是当地的运动健将(也死了),被告则是著名的青年企业家,再加上报纸的渲染、对丑闻的暗示。检察当局认为这个案子几乎是铁证如山,而案子之所以还审了那么长的一段时日,是因为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当时正要出马竞选众议员,有意留给大家深刻的印象。这是一场出色的法庭秀,旁观的群众清晨四点钟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温到法院排队,免得抢不到位子。
  在这个案子里,安迪始终不曾抗议过由检察官提出的指控,包括安迪的太太琳达在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学高尔夫球,她选了佛茂丘乡村俱乐部的课程学了四个月,教练叫格林·昆丁,是一名职业高尔夫球手。结果没有多久,琳达便和高尔夫球教练好起来了,到了八月底,安迪听说了这件事。于是安迪和琳达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一架,争论的导火线便是琳达的外遇。
  安迪供称琳达当时表示她很高兴安迪知道这件事,并说偷偷摸摸瞒着他约会,实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诺城办离婚。安迪回答,要他一起去雷诺,门儿都没有,他们会先去地狱。琳达当晚即离家出走,到昆丁住处过夜,昆丁家就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第二天早上,为昆丁清扫洗衣的佣人发现他们两人死在床上,每人各中四枪。
  最后一项事实对安迪最不利。怀抱着政治热情的检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开场白和结论。他说安迪·杜佛尼不只是个因为妻子不贞而热血沸腾、急于报复的丈夫,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我们虽然无法原谅,却可以理解,但是他的报复手段实在太冷血了。想象一下!他连珠炮般对着陪审团说:每人各射了四枪,不是射完手枪里的六发子弹就算了,而是总共射了八枪。把原先枪膛里的子弹射完后,停下来,重新装子弹,然后再一人补一枪!第二天《波特兰太阳报》以斗大标题怒吼着:给他四枪,她也四枪!
  路易斯登镇一家当铺的伙计作证说,他在案发两天前卖了一支点三八口径、有六发子弹的警用手枪给安迪·杜佛尼。乡村俱乐部的酒保作证说九月十日晚上七点左右,安迪到酒吧来喝酒,在二十分钟内喝了三杯烈威士忌酒,当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时,他告诉酒保要去昆丁家,并说欲知后事如何,明天看报纸就知道了。还有一个距离昆丁家一英里远的便利商店店员告诉法庭,安迪·杜佛尼在当晚八点四十五分左右去过他的店。他买了香烟、三夸脱啤酒,还有一些擦碗布。法医证明昆丁和琳达是大约在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两点之间遇害的。检察官派出的探员作证时表示,昆丁家七十码外的地方有个岔道,九月十一日下午,他们在岔道附近找到三样物证:两个空啤酒瓶(上面有被告的指纹)、十二根烟蒂(是被告抽的牌子)以及轮胎痕迹(正是被告一九四七年出厂的普利茅斯牌车子的车胎印子)。
  在昆丁住处的客厅中,有四条擦碗布扔在沙发上,上面有弹孔和火药灼伤的痕迹。警探的推论是,凶手把擦碗布包在枪口上来消音(安迪的律师对探员擅自推论提出强烈抗议)。
  安迪·杜佛尼也走上证人席为自己辩护,他很冷静、镇定、不带感情地述说自己的故事。他说早在七月底就听到太太和昆丁密切来往的事。八月底他悲苦到受不了了,开始调查。一天傍晚,琳达上完高尔夫球课以后,原本说要到波特兰购物,但他尾随琳达和昆丁却到了昆丁住的地方(媒体不可免俗地把这里冠上“爱巢”二字)。他把车子停在附近,一直等昆丁驾车送琳达回俱乐部取车才离开,那是三小时以后的事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你是说你开了你的普利茅斯牌新车跟随你太太?”检察官审问他。
  “那天晚上我和一个朋友换了车子。”安迪说。但他冷静地承认自己计划得多么周详,只会使陪审员感到他城府很深,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在还了朋友的车、取回自己的车后,安迪便回家去。琳达早已上床,正在看书。他问她 去波特兰好玩吗?她回答说很有意思,不过没有看到她想买的东西。“这时我可以确定了。”安迪告诉那些屏息的旁听者。他在陈述时一直保持冷静和淡漠的声调。
  “从那时候到你太太被杀的那十七天,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安迪的律师问他。
  “我很难过。”安迪冷静淡漠地说,他说他曾经想过自杀,同时在九月八日去路易斯登镇买了一把枪,他说这段话时,口气好像在念购物单一样。
  他的律师要他告诉陪审团,在他太太被杀当晚,琳达离家去和昆丁幽会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安迪说了,但他所造成的印象更糟。
  我认识他将近三十年了,我可以告诉你,他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自制力最强的一个人。对他有利的事情,他一次只会透露一点点;对他不利的事更是守口如瓶。如果他心底暗藏了什么秘密,那么你永远也无从得知。如果他决定自杀的话,他会等到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干净利落,连字条都不留。如果他当年出庭时曾经又哭又叫、结结巴巴地说不清楚,甚至对着检察官大吼,我相信他都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即使判刑,也会在一九五四年就获得假释。但他说起自己的故事时,就像播放唱片似的,仿佛在告诉陪审团的人说:信不信由你。而他们压根儿就不相信。
  他说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而且自从八月二十四日后,他常醉酒,他不是一个善饮的人。陪审团的人无法相信这么一个冷静自制、穿着笔挺双排扣三件头毛料西装的年轻人,会为了太太和镇上的高尔夫球教练有染而酗酒,但我相信,因为我有机会和他长久相处、仔细观察他,而那六男六女的陪审团却没有这样的机会。
  自从我认识他以来,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都会在生日前一个星期到运动场和我碰头,然后在圣诞节前两星期再碰头一次。每次他都要我替他弄一瓶酒。跟其他犯人一样,他拿在狱中做工赚的钱来买酒,另外再自掏腰包补足不够的钱。一九六五年以前,肖申克的工资是每小时一毛钱,一九六五年起调升到每小时两毛五分。我每瓶酒抽百分之十的佣金,因此你可以算一下,安迪·杜佛尼要在洗衣房中流多少汗,一年才喝得起四次酒。
  在他生日的那天早上,也就是九月二十日,他会狠狠喝醉,当晚熄灯后再醉一次。第二天他会把剩下的半瓶给我,让我和其他人分享。至于另一瓶,他在圣诞夜喝一次,除夕喝一次,然后剩下的酒再交给我分给其他人。一年才喝四次,因为他被酒害惨了。
  他告诉陪审团,十日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当晚发生的事只记得片片段段。其实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经醉了:“喝下双份的荷兰勇气。”他说。
  琳达离家出走后,他决定去找他们当面理论。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进乡村俱乐部的酒吧喝了几杯。他不记得曾经告诉酒保要他第二天看报纸,或对他说了什么。他记得去便利商店中买啤酒,但没有买擦碗布。“我为何要买擦碗布呢?”他又问。其中一家报纸报道,有三位女陪审员聆听这些话后,感到不寒而栗。
  后来,在过了很久以后,安迪和我谈话时,对那个店员为何作证说他买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测,我觉得应该把他当时说的话约略记一记。“假定在他们到处寻找证人的时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运动场对我说,“他们碰到这个卖啤酒给我的店员,当时已经过了三天,有关这个案子的种种发现,也已经在所有报纸上大肆渲染。或许五、六个警察,再加上检察官办公室派来办案的探员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记忆其实是很主观的事情。他们一开始可能只是问:‘他有没有可能买了四、五条擦碗布?’然后一步步进逼。如果有够多的人一直要你记得某件事,那种说服力是很惊人的。”
  我同意,确实有这个可能。
  安迪继续说:“但是还有一种更强大的说服力,我想至少不无这个可能,也就是他说服自己相信他真的卖了擦碗布给我。这个案子是众所瞩目的焦点。记者纷纷采访他,他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当然更威风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现在法庭上。我并不是说,他故意编造故事或作伪证。我觉得有可能他通过了测谎,或用他妈妈神圣之名发过誓,说我确实买了擦碗布,但是……记忆仍然可能是他妈的非常主观的事情。我只知道:虽然连我的律师也认为我所说的有一半都是谎话,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这件事太疯狂了,我那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怎么还会想到把枪包起来灭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杀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开车来到岔道,把车停在旁边,静静地喝啤酒和抽烟。他看到昆丁家楼下的灯熄了,只剩下楼上一盏灯还亮着……再过了十五分钟,那盏灯也熄了。他说他可以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杜佛尼先生,那么你有没有进昆丁的屋子,把他们两人给杀了?”他的律师吼道。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没有,我没有。”安迪回答。他说,到了午夜,他逐渐清醒过来,同时宿醉的感觉开始让他不舒服。于是他决定回家,睡一觉后,第二天再像个大人般好好冷静地想一想,“当我开车回家时,我开始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就让她去雷诺办离婚吧。”
  “多谢,杜佛尼先生。”
 检察官从椅子上跳起来发言。
  “你用了最快的离婚方式,不是吗?直接用一把包着布的点三八左轮手枪解决她,对不对?”
  “先生,不对,我没有。”安迪冷静地说。
  “然后你又杀了她的情夫。”
  “不是这样,先生。”
  “你是说,你先射杀了昆丁?”
  “我是说我谁都没杀,我喝了两夸脱的啤酒,还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随便多少根的烟吧,然后便开车回家,上床睡觉。”
  “你告诉陪审团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间,你曾经想自杀。”
  “是的,先生。”
  “因此去买了一把左轮枪?”
  “是。”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杀的人,如果我这么说,会冒犯你吗?”
  “不会,”安迪说,“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特别敏感的那种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杀,大概也不会找你谈我心里的苦闷。”
  庭上一阵窃笑,但他这番话并不能赢得陪审团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带着你的点三八口径手枪吗?”
  “没有,我已经说过了——”
  “哦!对了!”检察官讽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进河里了,是吗?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进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谋杀案发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这无所谓巧不巧合,是事实罢了。”
  “我相信你已经听过明彻警官的证词了吧?”明彻带人去搜索庞德路桥一带的水域,安迪说他把枪从那儿扔到河里,但警方没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听到了。”
  “那么你听到他告诉法庭,他们虽然找了三天,还是没找到枪。你这么说,不是太取巧了吗?”
  “不管巧不巧,他们没找到枪是事实,”安迪冷静道,“但我要跟你、还有陪审团说明一件事:庞德路桥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里水流很急,枪也许被冲到海湾中了。”
  “因此也就无法比对你手枪中的子弹,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浑身是血的身体中的子弹了,是吗?”
  “是的。”
  “这不也很巧吗?”
  按照当时报纸的记载,安迪听到他这么说时,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整整六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这是安迪不多见的情绪反应之一。
  “由于我是无辜的,再加上当我说我把枪丢入河里时,我说的是实话,因此找不到枪,对我而言,其实是很不巧的。”安迪说。
  检察官炮火猛烈地质问了他两天,把便利商店店员的证词中有关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念一遍。安迪反复说明他记不得曾经买过擦碗布,但也承认他记不得没买过擦碗布。
  安迪和琳达于一九四七年初合买过保险,是吗?是的。如果安迪无罪开释,是否可以得到五万元的保险理赔?是的。那么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时,不是抱着杀人的打算?打算杀了自己的妻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他认为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这个案子不像劫财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静静地说。
  这案子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星期三下午一点钟,交付陪审团表决。十二位陪审员在三点半回到庭上。法警说,他们原本可以早一点返回法庭,但是为了能享受一顿从班特利餐厅买来、由公家招待的免费鸡肉大餐,而拖了一点时间。陪审团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缅因州有死刑的话,他会在番红花还未从雪中冒出头之前上了西天。
  检察官问过安迪,他认为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避而不答。但他其实心中的确有一些想法,我在一九五五年一个黄昏时把这些想法套出来。我们两人花了七年工夫,才从点头之交进而成为相当亲近的朋友,但直到一九六年之前,我都从未真正感到跟他很接近。而且我想,我是惟一曾经真正跟他接近的人。我们由始至终都在同一层囚室,只是我在走道中间而他在走道末端。
  “我认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笑道,但笑声中没有丝毫幽默的意味,“我认为那天晚上,我真是倒霉透了,古往今来最倒霉的事都集中在这短短几小时内发生。我想一定有个陌生人凑巧经过。也许在我走了之后,有人车子爆胎了,也许是个强盗,也许是个神经病,走进去把他们杀了,就这样,我就被关进来了。”
  就这么简单。而他却得下半辈子——至少在离得开以前——都待在肖申克。五年后,他开始申
  请假释,但每次都被驳回,尽管他是模范犯人。但当你被烙上了谋杀的罪名后,想离开肖申克可有
  得等了,慢得就像流水侵蚀岩石一样。假释听证会中有七个委员,比一般州立监狱还多两个,你不
  能收买那些家伙,也无法用甜言蜜语哄他们,更不能向他们哭求。在假释听证会中,有钱都不能使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鬼推磨,任你是谁都插翅难飞。而安迪的情况,原因就更复杂……不过且待下文分解吧。
  有个名叫肯德里克斯的模范犯人,在一九五年代向我借了不少钱,后来足足花了四年才付清。他
 付给我的利息大部分是用情报来抵。干我这一行,如果消息不灵通,就是死路一条。肯德里克斯能看到
  一些我绝对看不到的纪录和档案。他不像我只在那个该死的车牌工厂里操作压板机器。
  肯德里克斯告诉我,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假释听证会上,反对安迪假释的投票纪录是七比,一九
  五八年是六比一,一九五九年又是七比,一九六年是五比二,以后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经
  过十六年后,他还在第五区的十四号牢房。到了一九七五年,他已经五十七岁了。他们很可能到一九八三年时,才会大发慈悲放了他。
  他们饶你一命,但是却夺走你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东西。也许有一天,他们会放你走,但是……
  听着:我认识一个叫波顿的家伙,他在牢房里养了一只鸽子。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当他们
  放他出来走走时,他都带着这只鸽子。他叫鸽子“杰克”。波顿在出狱前一天,也放杰克自由,杰
  克立刻姿态漂亮地飞走了。但是在波顿离开我们这个快乐小家庭一个星期之后,有个朋友把我带到
  运动场角落,波顿过去老爱在那里晃来晃去。有只小鸟像一堆脏床单般软趴趴地瘫在那里,看起来
  饿坏了。我的朋友说:“那是不是杰克啊?”没错,是杰克,那只鸽子像粪土一样躺在那儿。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我还记得安迪·杜佛尼第一次跟我接触要东西的情形,往事历历在目,好像昨天才发生一样。不是他想要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那次,那还是以后的事。一九四八年夏天,他跑来找我要别的东西。
  我的生意大部分是在运动场上做成的,这桩交易也不例外。我们的运动场很大,呈正方形,每边长九十码。北边是外墙,两端各有一个瞭望塔,上面站着武装警卫,还佩着望远镜 和镇暴枪。大门在北面,卡车卸货区则在南边,肖申克监狱总共有五个卸货区。在平常的工作日,肖申克是个忙碌的地方,不停有货进出。我们有一间专造汽车牌照的工厂、一间大洗衣房。洗衣房除了洗烫监狱里所有床单衣物,还替一家医院和老人院清洗床单衣物。此外还有一间大汽车修理厂,由犯人中的技工负责修理囚车和市政府、州政府的车子,不用说还有监狱工作人员的私人轿车,经常也可以看到假释委员会的车停在那儿待修。
  东边是一堵厚墙,墙上有很多小得像缝隙的窗子,墙的另一边就是第五区的牢房。西边是办公室和医务室。肖申克从不像其他监狱一样人满为患。一九四八年时,还有三分之一的空位。但任何时候,运动场上都有八十到一百二十名犯人在玩美式足球或打棒球、赌骰子、闲聊或暗中交易。星期天,场上人更多,像假日的乡下……如果再加上几个女人的话。
  安迪第一次来找我时是个星期日。我正跟一个叫安耳默的人谈完话;安耳默隔三差五帮我一些小忙,那天我们谈的是一部收音机的事。我当然知道安迪是谁,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冷冰冰的势利小人,一副欠揍的样子。说这种话的其中一个人叫做博格斯·戴蒙德,惹上他可真是大坏事一件。安迪没有室友,听说是他自己不想要的。别人都说,他自认他的屎闻起来比别人香。但我不随便听信别人的传言,我要自己来判断。
  “喂,”他说,“我是安迪·杜佛尼。”他伸出手来,我跟他握手。他不是那种喜欢寒暄的人,开门见山便说出来意。“我知道你有本事弄到任何东西。”
  我承认我常常有办法弄到一些东西。
  “你是怎么办到的?”安迪问道。
  “有时候,”我说,“东西好像莫名其妙地就到了我的手上。我无法解释,除非因为我是爱尔兰人。”
  他笑笑。“我想麻烦你帮我弄把敲石头的锤子。”
  “那是什么样子的锤子?你要那种锤子干什么?”
  安迪很意外,“你做生意还要追根究底吗?”就凭他这句话,我已知道他为何会赢得势利小人的名声,就是那种老爱装腔作势的人——不过我也在他的问话中感觉到一丝幽默。
  “我告诉你,”我说,“如果你要一只牙刷,我不会问你问题,我只告诉你价钱,因为牙刷不是致命的东西。”
  “你对致命的东西很过敏吗?”
  “是的。”
  一个老旧、贴满了胶带的棒球飞向我们,安迪转过身来,像猫一样敏捷,在半空中把球抓了下来,漂亮的动作连弗兰克·马左恩弗兰克·马左恩(Frank Malzone),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数度赢得美国联盟金手套奖的著名三垒手。都会叹为观止。安迪再以迅速利落的动作把球掷回去。我可以看见不少人在各干各的活儿时,还用一只眼睛瞄着我们,也许在塔上的守卫也在看我们。我不做画蛇添足或会惹来麻烦的事。每个监狱中,都有一些特别有分量的人物,小监狱里可能有四、五个,大监狱里可能多达二、三十个,在肖申克,我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我怎么看待安迪,可能会影响他在这里的日子好不好过。安迪可能也心知肚明,但他从未向我磕头或拍马屁,我就是敬重他这点。
  “应该的。我会告诉你这种锤子长什么样子,还有我为什么需要这种锤子。石锤是长得很像鹤嘴锄的小锤子,差不多这么长。”他的手张开约一英尺宽,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整齐干净的指甲。“锤子的一端是尖利的小十字镐,另一端是平钝的锤头。我要买锤子是因为我喜欢石头。”
  “石头?”我说。
  “你蹲下来一会儿。”他说。
  我们像印第安人一样蹲着。
  安迪抓了一把运动场上的尘土,然后让尘土从他干净的手指缝间流下去,扬起了一阵灰。最后他手上留下了几粒小石头,其中一两粒会发光,其余的则灰扑扑的,黯淡无光。其中一粒灰暗的小石头是石英,但是要等摩擦干净了以后,才看得出来是石英,发出一种奶色的光芒。安迪把它擦干净后扔给我。我接住后,马上叫出名字。
  “石英,不错,”他说,“你看,云母、页岩、沙质花岗岩。这地方有不少石灰石,是当年开辟这一个山丘盖监狱时留下来的。”他把石头扔掉,拍掉手上的灰尘。“我是个石头迷。至少……以前是。我希望能再度开始收集石头,当然是小规模的收集。”
  “星期日在运动场上的探险?”我问道,站了起来。好一个傻念头,不过……看见那一小块石英,我也不禁稍稍心动了一下,我不知为什么;我想,大概是和外面的世界有某种联系吧。你不会想到在运动场上会看到石英,石英应该是在奔流的小溪中捡到的东西。
  “星期天有点事做,总比没有的好。”他说。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你可以把锤子插进某人的脑袋中。”我评论道。
  “我在这儿没有敌人。”他静静地说。
  “没有?”我微笑道,“再等一阵子吧。”
  “如果有麻烦的话,我不会用锤子来解决。”
  “也许你想越狱?在墙下挖地道?因为如果你——”
  他温文有礼地笑了起来。等到我三个星期后亲眼见到了那把石锤时,我就明白他为什么笑了。
  “你知道,”我说,“如果有人看见你带着这玩意儿,他们会把它拿走。他们连看到你有个汤匙,都会把它拿走。你要怎么弄呢?就蹲在这儿敲敲打打吗?”
  “噢,我会想出更好的办法的。”
  我点点头,反正那部分确实不关我的事。我只负责供应东西,至于他能否保住那个东西,完全是他的事情。
  “像这样一个玩意儿,要多少钱?”我问,我开始享受他安静低调的态度。如果你像我一样,已经度过了十年的牢狱生涯,你会极端厌倦那些爱大声咆哮、好吹牛、还有大嘴巴的人。所以,可以这么说,我从初次见面就很喜欢安迪。
  “任何卖石头和玉石的店都可以买到,要八块钱,”他说,“不过当然我明白,你经手的东西都还要加一点佣金——”
  “平常是加百分之十,不过我必须把危险物品的价格再提高一点。你要的东西比较不那么容易弄到手,所以就算十块钱好了。”
  “那就十块钱。”
  我看着他,微微一笑。“你有十块钱吗?”
  “有。”他平静地说。
  过了很久,我才发现他至少有五百元,是他入狱时就带进来的钱。每个人入狱时都要先经过一番检查,他们会强迫你弯下腰来,然后仔细查看你的某个部位。不过那部位空间不少,有决心的人想瞒天过海还是有办法,东西直往内塞,表面上甚至看不出来,除非碰巧检查你的那个人居然有心情戴上橡皮手套,往里面猛掏。
  “很好,”我说,“你应该知道万一我给你的东西被发现了,该怎么办吧?”
  “我想我应该知道。”我可以从他的眼神转变中看出,他早已猜到我要说什么了。他的眼神中闪现一丝他特有的带着嘲讽的幽默。
  “如果你被逮着了,你要说是你自己找到的。他们会关你三或四个星期的禁闭……还有,当然啰,你的玩具自然也会被没收,还会在你的记录上留下一个污点。但是如果你说出我的名字,以后就甭想再和我做生意了,连一双鞋带或一包香烟都甭想我卖给你。我也会派人给你一点颜色瞧瞧。我不喜欢暴力,但你要了解我的处境,我可不能随便给人摆了道儿,这样我往后就混不下去了?”
  “我懂,你不用担心。”
  “我从来不担心,”我说,“在这种地方,担心于事无补。”
  他点点头走开了。三天后,趁早上洗衣服的休息空档,他走向我。他没跟我说话,甚至没看我,不过神不知鬼不觉地塞给我一张摺得整整齐齐的钞票,手法就像魔术师玩扑克牌戏法一样利落。这家伙学得很快。我给他弄了一把锤子,正是他形容的尺寸和样子。我把锤子藏在我的牢房中一个晚上,这种锤子不像逃亡工具,我猜如果想用这样一把锤子挖地道逃出去,大约要六百年,但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因为万一把这玩意插在某人的脑袋中,他就再也别想听电台播放的流行歌了,而安迪一向跟那些同性恋处不好,我希望他们并非他真正想锤的对象。
  最后,我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第二天一早,起床号还没有响起,我就把锤子藏在香烟盒中拿给厄尼,厄尼是模范囚犯,他在一九五六年出狱前,一直负责打扫第五区的走道。他一句话也没说,就飞快地把锤子塞进上衣里,此后十九年,我不曾再看过那把锤子,等我再看到它时,那把锤子早已磨损得没法用了。
  接下来那个星期日,安迪在运动场上又走向我。他的样子惨不忍睹,下嘴唇肿得像香肠,右眼也肿得张不开,脸颊有一连串刮伤。他又跟那些“姊妹”起冲突了,但他从来不提这件事。“多谢你的工具。”他说,说完便走了。
  我好奇地看着他。他走了几步,在地上看见什么东西,弯下腰去捡起来。那是块小石头。囚衣是没有口袋的(惟有担任技工的囚犯在工作场合中穿的工作服例外),但是总有办法可想,因此那块小石头消失在安迪的袖子中,而且一直没有掉下来,手法真叫人佩服……我也很佩服他,尽管他碰到不少麻烦,还是继续过他的日子,但世界上其他成千上万的人却办不到,他们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这么做,其中许多人根本没有被关在牢里,却还是不懂得过日子。我还注意到,尽管安迪的脸孔透露出他碰到麻烦了,但是他的双手仍然干净得一如往常,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齐齐的。
  接下来六个月,我甚少看见他。安迪有好一阵子都被单独关在禁闭室里。
  
  说到这里,我想先谈谈关于“姊妹”的一些事情。
  这类人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像“公牛怪胎”或“牢房苏茜”等等——最近流行的说法是“杀手皇后”,但在肖申克,大家总是称他们为“姊妹”。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过除了名称不同之外,我猜其他没有什么不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大多数人对监狱中发生鸡奸早已见怪不怪了,或许只有一些新进犯人除外,尤其是那些不幸长得苗条俊秀、又缺乏警觉的年轻犯人。但是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也有几百种不同的形式。有的人因为无法忍受无性的生活,因此在狱中转而结交男人,免得自己发疯。通常接下来原本是异性恋的两个男人之间就会有某种安排,虽然我常常怀疑,当他们有朝一日回到妻子和女友身边时,是否真能像自己所说的一样恢复为异性恋者。
  也有一些人在狱中“转变”性倾向。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他们变成同性恋者,或是“出柜”了。而这些男同性恋者大多数扮演女性的角色,而且大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这群“姊妹”。
  他们之于监狱这个小型社会,就好像强暴犯之于墙外的大型社会一样。他们往往是罪大恶极的长期犯,而他们的猎物则是一些年轻、瘦弱和没经验的囚犯……或者,就安迪的情况而言,看起来很柔弱的囚犯。淋浴间、洗衣机后面的狭窄通道,有时候甚至医务室,都成为他们的狩猎场。其中不止一次,强暴案也发生于礼堂后面只有衣橱大小的电影放映室中。很多时候,他们其实不必使用暴力也可以得逞,因为入狱后转为同性恋的囚犯似乎总是会迷上其中一位“姊妹”,就好像十来岁的少女迷恋明星或歌星偶像一样。但是对这些姊妹而言,其中的乐趣正在于使用暴力……而我猜这部分永远都不会改变。
  由于安迪长得比较矮小,生就一张俊脸,或许也因为他那特有的泰然自若的神态,他一进来就被那批姊妹看上了。如果我说的是童话故事,我会告诉你安迪一直奋勇抵抗,直到他们罢手为止。我很希望能这么说,但我不能。监狱原本就不是童话世界。
  第一次出事是在他加入我们肖申克快乐家庭还不到三天的时候,在浴室里。就我所知,那次只是一连串的挑逗和侮辱。那些人喜欢在采取真正的行动前,先捉弄一下猎物,就像胡狼想测试看猎物是否真的像外表那么软弱。
  安迪狠狠反击,而且把那个叫博格斯·戴蒙德的大块头嘴唇给打裂了,警卫及时冲进来,才制止住双方进一步的动作,但博格斯发誓非逮到安迪不可,他果然说到做到。
  第二次则发生在洗衣房后面。多年来,那条狭长肮脏的通道发生了不少事情,警卫全都知道,却放任不管。那里很暗,散置着一袋袋洗衣剂、漂白剂和一桶桶HexliteHexlite为复合材料界巨头——美国赫氏公司(Hexcel)的一个商标。催化剂,如果你的手是干的,碰到也不会怎么样,但是如果弄湿了,这些化学药剂就会像电池的酸液一样害你送命。监狱的警卫都不喜欢来这里,也警诫新人不要到这儿来,因为如果被囚犯困在这个地方,你可没有后退之路,连搏斗的空间都不够。
  博格斯当时不在场,但从一九二二年起便在洗衣房当工头的亨利·拜克告诉我,博格斯的四个朋友都在那儿。安迪起先手里拿着一碗Hexlite,让他们不敢靠近,他威胁着如果他们再走近一步,就要把催化剂往他们的眼睛丢过去。但是安迪往后退时,不小心跌倒了,结果他们就一拥而上。
  我想“轮暴”这个名词的意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那正是这四姊妹对他做的事。他们把安迪按在齿轮箱上,拿着螺丝起子对准他的太阳穴,逼他就范。被强暴后会有一点伤口,但不是太严重。你问,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吗?——但愿并非如此。之后你会流几天血,如果不希望有些无聊小丑问你是不是月经来了,就在裤子里多垫几张卫生纸。通常血流个两、三天就停了,除非他们用更不自然的方式对待你。不过虽然身体没有什么大损伤,强暴终归是强暴,事后你照镜子瞧自己的脸时,会想到日后该怎么看待自己。
  安迪孤独地经历了这些事情,就像他在那段日子里,孤零零地经历了其他所有事情一样。他一定就像之前许多人那样,得到了这个结论:要对付这群姊妹只有两种方法,要不就是力拼之后不敌,要不就是从一开始就认了。
  他决定跟他们力拼。当博格斯和两个同党一星期后尾随安迪时,安迪猛烈还击,当时厄尼刚好在附近。根据厄尼的说法,博格斯当时说:“我听说你已破身了。”安迪打破了一个叫卢斯特的家伙的鼻子,那家伙是个粗壮的农夫,因为打死继女而被关进牢中。我很乐于告诉你,他后来死在这里。
  他们三个人联手制伏他,轮流强暴他,之后再强迫安迪跪下来。博格斯站在他面前,他那时有一把珍珠柄的剃刀,刀柄上刻了“戴蒙德珍珠”的字样。他打开剃刀说:“我现在要解开拉链啦,男人先生,我要你咽下什么东西,你就得给我咽下。等你咽完了我给你的东西,你就得咽下卢斯特的东西,你把他的鼻子打破了,应该要对他有所补偿。”
  安迪说:“如果你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嘴里,你就会失掉那个东西。”
  厄尼说,博格斯看着安迪,以为他疯了。
  “不对,”他慢慢对着安迪说,好像安迪是个笨孩子,“你没听懂我说的话。如果你胆敢这样做的话,我会把这柄八英寸长的玩意从你耳朵全插进去,懂吗?”
  “我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是我想你没听懂我的话。只要你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嘴巴里,我就会把它咬断。你可以把刀子插进我的脑袋里,不过你应该明白,当一个人脑部突然受到严重创伤时,他会同时撒尿拉屎……和大力咬下去。”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安迪抬头看着博格斯,脸上带着惯有的微笑,厄尼描述,仿佛他们三个人只是在和他讨论股票和债券,仿佛他还像在银行上班一样,身上穿着三件头西装,而不是跪在洗衣房的脏地板上,裤子褪到脚踝处,大腿间流下一滴滴鲜血。
  “事实上,”他还继续说,“我只知道,这种用力咬下去的反射动作有时候太激烈了,事后你得用铁锹或钻子才有办法把他的下巴撬开。”
  结果,一九四八年二月的那个晚上,博格斯没敢放任何东西到安迪嘴巴里,卢斯特也没有,就我所知,以后也没有任何人敢这么做。他们三个人结结实实把安迪打了一顿,差那么一点点就把他打死;而四个人都关了一阵子禁闭。安迪和卢斯特还先被送到监狱的医务室疗伤。
  这些家伙找过他几次麻烦?我不知道。我想卢斯特很早便对他失去兴趣了,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都得用夹板固定鼻梁,会让一个人倒足胃口。那年夏天,博格斯也停止找他麻烦了。
  那是一件怪事。六月初的一个早上,博格斯没出来吃早饭,他们发现他被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地躺在牢房中。他没说是谁干的,或是怎么发生的,但是干我这一行,我很清楚你几乎可以买通监狱警卫去做任何事情,只要不是要他们为囚犯带枪进来就好。那时他们的薪水不高,就是现在也不高,而且当时没有电动门锁,没有闭路电视或中央系统可以监控整个监狱。在一九四八年,每个囚区都有单独的门禁和警卫,贿赂警卫让两、三个人混进来很容易,是啊,甚至进到博格斯的牢房中,都有可能。
  当然这样做需要花掉不少钱,不是依照外面的水准,不,监狱里属于小规模经济,你进来一段时间就会发现,手上有张一块钱钞票,就跟外面的二十元一样管用。我猜如果博格斯是这样被暗算的,那么某人可花了不少钱,可能给警卫十五块钱,几个打手则一人两、三块钱。
  我并不是说这件事一定是安迪干的,不过我知道他带了五百元进来。他进来前在银行工作,对于金钱能够发挥的力量,他比我们任何人都更清楚。
  我只知道:自从这次挨打以后——博格斯断了三根肋骨、眼睛出血、背部拉伤加上股骨脱臼,他不再找安迪的麻烦了,事实上,他再也不找任何人麻烦了。他就好像夏天刮大风一样,虽然狂吹着,却都是虚张声势。你可以说,他变成一个“软弱”的姊妹。
  博格斯的故事就此结束,原本他很可能杀了安迪,如果安迪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防备的话。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姊妹也不再找他麻烦,偶尔他们还是会趁他不备,乘虚而入,但次数不多。毕竟胡狼还是比较喜欢容易上手的猎物,而在肖申克,比安迪容易上手的猎物多的是。
  不过,我记得安迪每次都奋力抵抗。我猜,他知道只要有一次让他们容易上手,以后便永无宁日。因此安迪脸上偶尔会挂彩,在博格斯被打约六或八个月后,他还断了两根指头。对了,在一九四九年末,他还曾经因为脸颊骨断裂而到医务室就诊,看来有人用布将铁管子包起来,用力往他脸上挥打。他总是反击,因此经常被单独监禁。我想关禁闭对他而言并不苦,不像其他人那么受不了,他一点也不害怕独处。
  他勉强适应着和姊妹们周旋——但到了一九五〇年,这种事几乎完全停止了。等一下我会详细讲述这部分。
  一九四八年秋天,有一天早上,安迪在运动场上跟我见面,问我能不能替他弄到一打磨石布。
  “那是什么鬼玩意?”我问道。
  他告诉我那是石头迷的术语,是跟擦碗布差不多大小的布,用来磨亮石头。磨石布厚厚的,一面粗糙,一面光滑,光滑的一面像砂纸,粗糙的一面则像工业用的钢丝绒(安迪的牢房里也有一盒钢丝绒,却不是我帮他弄到的,我猜他是从洗衣房里偷来的)。
  我跟他说这宗生意没问题,替他从同一家岩石和玉石店弄到了他要的东西。这次我只抽百分之十的服务费,没多要他一分,因为我认为这种长七英寸、宽七英寸的正方形布垫没啥危险。磨石布,真是的。
  五个月后,安迪问我能否替他把丽塔·海华丝给弄来。我们这次是借着礼堂放映电影的时候谈生意。现在我们一周可以看一两次电影,以前一个月才看一次,通常放映的电影都含有浓厚的道德启示,那次放映的电影《失去的周末》也不例外,警告我们喝酒是很危险的。这样的道德教训倒是令身陷囹圄的我们感到有点安慰。
  安迪想办法坐到我旁边来,电影放到一半时,他挨近我,问我是否能给他弄到丽塔·海华丝。说实话,我真想笑。他一向表现得很冷静,而且一板一眼,但那天晚上他坐立不安,十分难为情,好像在跟我要保险套似的。他好像充足了电,随时要爆发一样。
  “可以呀,”我说,“别紧张,冷静点,你要大张的还是小张的?”当时丽塔是我最喜欢的电影明星(几年前则是贝蒂·葛兰宝),当时丽塔·海华丝的海报有两种尺寸。花一块钱的话,可以弄个小张的,二块五毛钱则可以弄到大张的,四英尺高,女人味十足。
  “大张的,”他说,没看我。那晚他真是害臊得厉害,脸红得像个想偷拿哥哥身份证去看香艳秀的孩子,“你有办法弄到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13 编辑 <br /><br />“当然可以,别紧张。”这时大家看到电影精彩处,开始拍手尖叫起来。
  “多久可以弄到?”
  “一个星期,也许可以更快点。”
  “好吧,”他的声音透着失望,好像希望我马上就能从口袋里掏一张出来给他,“多少钱?”
  这次我照批发价算给他。这点折扣,我还给得起;他一直是个好顾客,而且也是个乖宝宝——当博格斯、卢斯特和其他人一直找他麻烦时,我常常怀疑,他哪天会不会拿起他的石锤,敲破某个人的脑袋?
  海报是我的大宗生意,抢手的程度仅次于酒和香烟,通常比大麻的需求量还多。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各种海报的需求量都大增,例如,有不少人想要鲍勃·迪伦鲍勃·迪伦(Bob Dylan),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传奇摇滚民谣创作歌手。、吉米·亨德里克斯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摇滚吉他大师。以及电影《逍遥骑士》的海报。但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女人的海报,一个接一个的性感漂亮海报皇后。
  在安迪和我谈过几天以后,和我有生意往来的洗衣房司机为我捎回六十多张海报,大多数是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你可能还记得那张有名的照片,我就记得清清楚楚,海报上的丽塔·海华丝身着泳装,一只手放在头后面,眼睛半闭,丰满的红唇微张,好一个喷火女郎。
  也许你很好奇,监狱管理当局知道有黑市存在吗?当然知道啰。他们可能跟我一样清楚我的生意,但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知道整个监狱就像个大压力锅,必须有地方透透气。他们偶尔会来次突击检查,我一年总要被关上两三次禁闭,不过像海报这种东西,他们看了眨眨眼便算了,放彼此一条生路嘛。当某个囚犯的牢房里出现了一张丽塔·海华丝的大张海报时,他们会假定大概是亲戚朋友寄来的。当然事实上亲友寄到监狱的包裹一律都会打开检查,然后登记到清单上,但如果是像丽塔·海华丝或艾娃·嘉娜这种完全无害的性感美女海报,谁又会回去重新审阅那张清单呢?当你生活在压力锅中时,你得学会如何生存,也学会放别人一条生路,否则会有人在你的喉咙上划开一道口子。你得学会体谅。
  厄尼再度替我把海报拿去安迪的十四号牢房,同时替我带回一张字条到我的六号牢房来,上面是安迪一丝不苟的笔迹,只有两个字:“多谢。”
  后来有一天,早上排队去吃早餐时,我找机会瞄了一下安迪的房间,看到丽塔·海华丝的泳装海报亮丽地贴在床头,这样他在每晚熄灯后,还可以借着运动场上的水银灯看着泳装打扮的丽塔·海华丝,她一手放在头后面,眼睛半闭,丰满的红唇微张。可是,白天她的脸上全是一条条黑杠,因为太阳光把铁窗栅栏的阴影印到海报上了。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九五〇年五月中发生的事,这件事结束了安迪和那些姊妹之间持续三年的小冲突,而他也因为这次事件终于从洗衣房调到图书馆工作,他在图书馆一直待到今年初离开这个快乐小家庭为止。
  你或许已经注意到,我告诉你的许多事情都是道听途说——某人看到某件事以后告诉我,而我再告诉你。在某些情况下,我已经把这些经过四五手传播后的故事简化了许多。不过在这里生活就是如此。这里的确有个秘密情报网,如果你要保持消息灵通,就得运用这个情报网。当然,你得懂得去芜存菁,知道怎么从一大堆谎言、谣传和子虚乌有的幻想中,挑出真正有用的消息。
  还有,你也许会觉得我描述的是个传奇人物,而不是普通人,我不得不承认这多少是事实。对我们这些认识安迪多年的终身犯而言,安迪的确带着点传奇魔幻的色彩,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监狱里流传的故事,包括他拒绝向博格斯屈服、不断抵抗其他姊妹,甚至弄到图书馆工作的过程,都带着传奇色彩。但是有一个很大的差别是,最后这件事是我亲眼目睹的,我敢以我妈妈的名字发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杀人犯的誓言或许没有什么价值,但是请相信我:我绝不说谎。
  当时我们已经建立起不错的交情,这家伙很有意思。我还忘了告诉你一件事,也许我应该提一下的。就在他挂上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五周后,我早已忘记了这整件事,而忙着做其他生意。有一天厄尼从牢房的铁栅栏递给我一个白色小盒子。
  “安迪给你的。”他低声说,两手依然不停地挥动扫把。
  “多谢!”我说,偷偷递给他半包骆驼牌香烟。
  当我打开盒子时,我在想里面会是什么怪东西?里面放了不少棉花,而下面是……
  我看了很久,有几分钟,我甚至有点不敢去碰它们,实在是太美了。这里极端缺乏美好的东西,而真正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人甚至不怀念这些美丽的东西。
  盒子里是两块石英,两块都经过仔细琢磨,削成浮木的形状,石英中的硫化铁发出闪闪金光。如果不是那么重的话,倒可以做成一对很不错的袖扣,这两块石英就有这么对称精致。
  要琢磨这两块石头得花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一定是在熄灯以后无数小时的苦工。首先得把石头削成想要的形状,然后才是用磨石布不断琢磨打光。看着它们,我内心升起一股暖意,这是任何人看到美丽东西之后都会涌现的感觉。这种美是花了时间和心血打造出来的,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原因。我对他的毅力肃然起敬,但直到后来,我才真的了解他是多么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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