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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3 19: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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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8 17:45 编辑 <br /><br />第26节:把正好六岁的孩子给害了
"您好!可以咨询一下吗?"
"哦,啊?"
"我想了解一下十三年前被领养的一个女孩子的情况。"
"如果您想了解领养信息,就需要领养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亲生父母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委托领养的人的姓名、写上领养的地区和设施名称等具体的信息。"
女职员用机械的口气念书般说着。
金子想了一阵,自己是不是了解女职员刚才所说的全部内容。她知道的只有孩子的脸。委托领养时,根本不可能使用孩子真正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亲生父母的姓名等。
"那个,听说是在十二年前的春天被领养到某个地方的,我可以查看一下当时被领养的孩子们的照片吗?当时被领养的孩子应该不是很多吧。"
"你和她是什么关系?是直接向我们部门提出领养申请的吗?"
"没有,但是因为生活在这附近,所以应该是委托给你们的。"
"只有领养委托者,及亲生父母才可以查询领养信息。"
"我就是亲生母亲。"
"有什么证明资料吗?比如户籍藤本或委托领养时的领养确认书之类的……"
"那个……当时因为我是未婚妈妈,所以没能进行出生登记。"
"那么是谁领养的?"
"我在监狱,听说是被别人领走了……"
"很抱歉,根据有关法令,除非可以确认您是亲生父母,否则无可奉告。"
"我就是亲生父母啊!"
"您必须提出有关证据。而且已经领走的孩子我们不能重新找回来。"
"我不是想把她找回来,哪怕是一眼,我想看一下孩子的脸。我想让孩子明白她并不是被父母遗弃的。"
"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因为相关法令我也无能为力,很抱歉。"
"我,哪怕是了解一下她是否真的被人领养了也不可以吗?"
"实在抱歉。"
炸鸡店里的客人只有根植和金子。金子也不夹菜连续喝着烧酒。根植关心地看着金子。
"为什么把孩子送走了呢?"
"我正好是在你这个岁数,也就是说,我二十的时候,把正好六岁的孩子给害了。"
"咦,金子小姐也真是的……"
"要不然我怎么能被判无期徒刑呢?"
对于金子的话,根植露出不太相信的表情。他虽然大概了解金子是因犯杀人罪进过监狱,但并不知道被杀的是儿童。
"不要担心,我并没有吃掉。"
金子好像觉得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噗嗤'笑出来。
"况且,我还在监狱里杀了人,用这双手。"
金子放下酒杯,展开双手,看了看。
"哎……"
根植叹着气低下头。他在流泪,眼泪掉落到餐桌上。
"你在哭吗?就是哭,也应该轮到我来哭才对呀,你哭什么……你是笨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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