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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令银行吐血的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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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0 20: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话说自2003年10月1号,各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服务价
  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v1.0宣布对大额取款收费。具体操作为:每笔业务只能取5万元。超过5万元收费若干。
  第一篇 第一次取款
  刚好我要取20万元急用。银行柜台小姐说,你取20万元要收费的。
  我一想这可是我的血汗钱,怎么能让他们白白赚去。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马上填5张取款单,每张4万。交给柜台说,我这是取5次,5笔业务,每笔4万,不应该收费吧。
  小姐很无奈地说,这。。好像是不收。
  我说,那就ok。我们挣钱也不容易埃您就多敲几下键盘吧。
  后来,我的发明被广大人民采纳,听说后来银行再没有受到一笔大额取款交易费。
  不过据说个银行键盘和单据打印机损坏率激增,世界各打印机和键盘厂商股价大涨。
  经各银行提议,银监会2003年12月1号修改了实施细则,升级为v2.0. 大额取款收费具体操作为:
  每个存折每天只能累计取5万元。超过5万元收费若干。
  第二篇 第二次取款
  刚好我又要取20万元急用。银行柜台小姐说,你取20万元要收费的。
  我一想这可是我的血汗钱,怎么能让他们白白赚去。照上次马上填5张取款单,每张4万。交给柜台。
  不料柜台小姐说,每天只能取5万。多取要收费。
  看来此路不通,我只好又想别的办法,忽然想到,开户不是不收费吗?幸好带了身份证。
  登时填5张取款单,每张40000元,5张开户单,每张存40000元。
  告诉小姐,那我开户,不收费吧。
  小姐看到我的单据后就明白了,但是也没有办法,只好给我开户。
  我立即填5张取款单,每张4万,说全取了,销户,不收费吧。
  小姐苦笑着说,这。。好像是不收。
  我说,那就ok了。我们挣钱也不容易埃您就再多敲几下键盘吧。
  后来,我的发明又被广大人民采纳,听说后来银行再没有受到一笔大额取款交易费。不过据说生产存折的厂家股价大涨,而且世界纸价有所上涨。
  后来经各银行提议,银监会2004年2月1号又修改了实施细则,升级为v3.0. 大额取款收费具体操作为:
  每个人每天只能累计取5万元。超过5万元收费若干。
  但由于银行的柜台不能直接查询一个人开了几个存折帐号,银行只好全面更新处理系统,导致中国软件业空前发展,超过印度。
  2005年2月1号,实施细则v3.0. 正式实施。
  第三篇 第三次取款
  刚好我又要取20万元急用。这次我已经知道他们的新规定。提前准备好了我七大姑八大姨的四张身份证。
  小姐已经认得我了,问,您又要取钱?这次我们一定要收费了。
  我说,我只是帮别人开几户,然后再帮他们取钱而已。当然累计肯定是20万,但是我自己可没有取20万,你们不能收费吧。
  小姐已经无话可说了。
  ok,那就没问题了。我说,
  然后,填写5张取款单,每张40000元,5张开户单,每张存40000元。再填5张取款单,每张4万,销户。拿着20万,搞定。
  后来,我的发明又被广大人民采纳,听说后来银行再没有受到一笔大额取款交易费。(可惜了我的三次发明,给全国人民节约多少损失啊,但是没有给我带来一分钱)
  最终篇 尾声
  传言1:各商业银行又向银监会提出建议,要求修改实施细则。银监会主席呕血数升,叹曰:既生瑜,何生亮(不好意思,亮就是我了)。 遂辞去银监会主席一职。
  传言2:新任银监会主席准备制订实施细则v4.0,据说要把银行系统与公安系统联机。要求从公安系统中查出每个人的亲属关系。然后规定每人和其亲属每天累计取款不得超过若干。。。。

发表于 2007-1-10 22: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当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

发表于 2007-1-10 23: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姐姐 这个以前贴过的 呵呵

发表于 2007-1-10 23: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此人是个天才。。。。。。

发表于 2007-1-10 23: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其实第二次在不同的银行取应该也可以……

发表于 2007-1-11 1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其实我也想好好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07-1-11 13: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是人定的规矩总有漏洞的 看你的聪明智慧了

发表于 2007-1-11 13: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人和人之间进行比较阿

发表于 2007-1-11 13: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人无完人嘛 大家来找查.........

发表于 2007-1-11 13: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12 19:27 编辑 <br /><br />大家莱找茬还是很好玩的 呵呵 突然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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