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镜の恶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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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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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2 11: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文化<br>&nbsp; &nbsp; &nbsp;在中世纪神学占统治地位,所以没有纯粹的哲学体系。当时人们研究神学的手段,为的是论证神学的正确性,只有经院哲学存在,以讨论圣经为目的的哲学,但是也加进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绝对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导中所出现的不和谐情况,自然就产生了争论,即实际性问题。<br>
  当时哲学家们所争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哲学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轻孰重,即应是信仰高于理性或是理性高于信仰,主张信仰者认为神学本身只能以信仰来认识,而上帝是不可认识的;主张理性的人认为只有通过理性论证,才能去进行信仰。其二则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神学者认为认识一切事物从唯一出发,先有概念才有个别,万事万物从一般到个别;理性者认为概念是归纳出来的象征,即从个别到一般。人们对人的认识也提出了不同于信仰的观念:开始出现了经验主义说法(白板说——就是认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从后天经验得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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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当时的哲学是以论证神学的目的为出发点,但经院哲学的论证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学的范围,从人的本性出发开始认识宇宙,将人类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为了日后文艺复兴运动的基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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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的艺术,正如大多数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关的。当时的艺术种类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现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够体现那一时期艺术的为教堂文化艺术;而中世纪的雕塑也大都为圣母、耶稣和使徒(天使),其表现形式对欧洲文化影响巨大,来源则大多是圣经故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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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的教堂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罗马时期的建筑,注重防御能力,墙壁厚重,窗户小。教会采取此种式样,使得教堂显得结实、严肃,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国的渥姆斯大教堂。当欧洲开始日趋安定之后,教堂开始出现了另一种风格,既感觉轻巧、明亮,大都以尖顶为主(包括窗户),开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过窗户上的装饰:使用彩色镶嵌玻璃来反映,并在上面描绘圣经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线气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还有英国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现了时代的特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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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雕塑的特点则是程式化,很少能看到作品中的生活气息和人们的喜怒哀乐,为了刻意追求永恒的宗教效果,人物表情严肃,肉体干枯,背后都刻画着光环。这些作品只要是受客户需要而创造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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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中世纪时期的文学,相对而言就形式活泼多样,每一时期的内容都有所改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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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早期,是反映蛮族部落的故事,反映征战中的英雄人物。主要形式是英雄史诗。第一类是反映传说中的英雄人物,有很强的传说性,大量充斥着宗教、迷信、巫术,而且人神不分,代表作品有《贝奥武普》,描写了英国人远祖在北欧时期的传说生活;第二类则是根据真实历史题材编写的,代表作有《罗兰之歌》,反映了查理曼时期法兰克人和阿拉伯人斗争时所涌现出的英雄人物罗兰的故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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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中世纪制度的成熟期,骑士阶层开始在社会中有着巨大的影响,因而反映骑士生活的文学也开始增多。这类文学主要歌颂上层贵族所尊重的观念:首先是歌颂骑士的爱情观,以便于歌唱的诗歌形式开始出现;而受到中世纪后期讨伐异教徒的影响,游吟诗人纷纷流落到意大利,成为了文艺复兴的先驱者。其次是描绘骑士对主人的效忠、勇敢之事,类似于早期的英雄史诗,如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虽然受到了教义主义的影响,但这类作品总带有浪漫主义的色彩,这种传说大多没有根据是虚构的,只是刻意去代表一种观念而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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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到了城市复兴时期,反映城市生活的文学形式也开始兴起,这类作品题材广,形式活泼,主要是描绘小市民的具体生活,现实性、娱乐性很强。代表作有《列那狐传奇》,用拟人化形式,将动物代表人来描写,其主角列那狐被定位为城市市民形象,也代表了当时人们对于市民的一种看法:聪明、狡猾(不善良)、喜欢欺负弱小者。由此可看出当时市民地位以及社会对其的看法,更可以了解资产阶级前身的产生情况。<br>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nbsp;哲学<br>&nbsp; 中世纪哲学主要是指西欧5世纪至15世纪的基督教哲学。基督教最初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期巴勒斯坦的犹太民族,它最初是被压迫人民消极反抗罗马统治者的宗教组织。公元2世纪下半期起,它的领导权逐渐被统治者所控制,成了罗马统治者用以统治的官方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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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nbsp;教父哲学 <br>
<br>&nbsp; &nbsp;为适应罗马统治者强化教会的需要,出现了一批以制定和论证基督教教义、信条为职业的人即“教父”,教父学由此而产生,起于2世纪,终于6世纪。教父学的主要代表是德尔图良和奥古斯丁。教父学的特点是:否定唯物论和科学知识,提倡盲目信仰和宗教狂热,论证上帝创造世界,鼓吹蒙昧主义和禁欲主义。<br>
<br>&nbsp; &nbsp;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记录了他本人从信奉摩尼教转而改信基督教的思想转变过程,成了后来西方作家们效仿的对象。他的《上帝之城》则系统阐述了两种城市斗争的历史神学,强调上帝之城终将战胜人间之城。奥古斯丁以其丰富的思想和聪颖的思辨能力为基督教建立了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完整体系,对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br>
<br>&nbsp; &nbsp;波爱修是最后一个罗马哲人,他既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也拥有古典哲学的精神。他一方面不同意死守教条,反对宣扬蒙昧主义,主张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但也推崇人格化的唯一的上帝。他论述了上帝与世界的关系,认为无理性的世界是因果律起作用,但理性世界则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永恒形式。而人的意志自由是判断的理性的一种功能。在共相与殊相的关系上,他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上作了论述。他否定了种和属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但在认识论上则认为种属存在于个体之中,被思考为共相。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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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早期经院哲学 <br>
<br>&nbsp; &nbsp;经院哲学是为基督教神学作论证的,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轻视经验、贬低理性、烦琐空洞等等是其特点。在西欧封建社会,也有一些进步的思想家提出了与正统经院哲学有所区别的思想,在其内部为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在外部则表现为“异端”、“异教”,新兴的自然科学及其哲学思想与僵化的教会展开了较量。<br>
<br>&nbsp; &nbsp;经院哲学由早期的教父哲学转化而来,正式形成于公元8至10世纪之间。其开创者是爱留根纳,他提出哲学要为宗教服务,真正的宗教是真正的哲学,而真正的哲学也就是真正的宗教,并以新柏拉图主义来论证上帝是万物的创造主。但他也没有贬低理性,而是强调理性和启示都是真理的来源。他还认为上帝是万物,万物皆是上帝,这就为泛神论打开了大门。他指出人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他的自由思想给正统经院哲学带来了清新的气息。<br>
<br>&nbsp; &nbsp;经院哲学产生以后,其内部便开始了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唯实论代表经院哲学的正统派,它认为一般概念先于个别事物,个别事物由一般概念所派生;唯名论则是其反对派,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一般概念不过是表示一类个别事物的名称或符号。<br>
<br>&nbsp; &nbsp;唯实论的最早代表安瑟尔谟是意大利人,主张信仰高于理性,先信仰,然后才去理解,并以唯实论的原则,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他认为感官所认识的具体事物并不是真正的存在,只有精神所认识的共相才是真正存在的。<br>
<br>&nbsp; &nbsp;唯名论的最早代表是洛色林和阿伯拉尔。法国人洛色林主张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是真实的存在,共相只是“声息”或名词,一般概念只是词,此外什么也不是。连“三位一体”、“原罪”都是虚名。这些思想自然不能见容于正统的神学。洛色林的学生阿伯拉尔主张温和的唯名论,认为一般概念代表了事物的相似性。他不同意洛色林关于共相只是一种声息的观点,而认为共相是有所指谓的,是人们理智中的概念。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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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院哲学的繁荣 <br>
<br>&nbsp; &nbsp;公元13世纪,随着西欧封建社会走向繁荣,经院哲学得到了广泛传播和系统化,其集大成者是意大利的托马斯·阿奎那。在他之前阿拉伯哲学对中世纪经院哲学发生了重要的影响。伊本·西纳(拉丁名阿维森那)提出了共相的不同存在方式,并以其著名的“二重真理论”影响了西欧中世纪哲学。伊本·路西德(拉丁名阿威洛依)极力推崇亚里士多德,把他的哲学进行传播并在局部作了发展。他还发展了哲学与宗教的“二重真理论”,并认为哲学家可以在哲学中认识到更高、更纯粹的真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由于这些阿拉伯人的努力而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哲学与科学的最伟大权威。<br>
<br>&nbsp; &nbsp;早期弗兰西斯教派是13世纪奥古斯丁主义的代表,他们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主义化。哈勒斯的亚历山大和他的学生波纳文图拉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都带有浓厚的奥古斯丁主义色彩,并使之神秘主义化。<br>
<br>&nbsp; &nbsp;多米尼克教派的阿尔伯特全面地向西欧人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及其注释者的思想,但他的思想是混乱的,并且掺和了一些柏拉图主义的成分。他的学生阿奎那则不顾教会保守势力的反对,适应时代的新思潮,极力主张用亚里士多德代替作为教会支柱的奥古斯丁,在激烈的争论中建立起较完善的哲学体系,成为经院哲学的主要代表。他宣扬“君权神授”、“教皇至上”,主张哲学应当永远服从于宗教;并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目的论证明”,宣扬灵魂不死,论证世界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他是个温和的实在论者,认为在个别事物产生之前,一般概念作为事物的原型存在于上帝的心中,在个别事物产生之后,一般概念独立地存在于个别之中。他认为伦理学的任务是研究人生的理想和目的,即如何追求最高的幸福,人的本质在于理性的灵魂。人生的最高目的在于认识真善美,即上帝的本性。阿奎那以其革新的精神和渊博的学识,为基督教建立了一个百科全书式的神学体系,确立了亚里士多德主义在教会神学中的统治地位,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br>
<br>&nbsp; &nbsp;13世纪中期,在巴黎大学掀起了研究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热潮,形成了拉丁阿威洛依主义的中心。艺术系教授西格尔是其著名代表,他认为阿尔伯特和阿奎那错误地解释了亚里士多德,而只有阿威洛依的解释才是正确的。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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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nbsp;经院哲学的解体 <br>
<br>&nbsp; &nbsp;异端、异教对正统神学的反抗发展到了英国,出现了经验科学的萌芽。罗吉尔·培根提倡面向自然,重视感性经验,发展科学;他批判了经院哲学所流行的盲目崇拜权威、主观虚构的认识方法,指出这些是阻拦人们获得真理的障碍;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上,他持唯名论观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绝对的存在,而一般不过是代表一类个别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只是相对的。<br>
<br>&nbsp; &nbsp;另两位复兴唯名论的著名人物是邓斯·司各脱和奥康的威廉。司各脱坚持个别物体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是最高的实在,一般不能独立存在,形式不仅是一般的,也是个别的,形式的个性决定事物的个体化。威廉则是个彻底的唯名论者,他认为所谓一般形式都不过是抽象的词,只能存在于人的心中。因此,一切无用的、空洞的名词概念都应当用剃刀剃掉。此乃他的思维经济原则,即“奥康剃刀”。<br>
<br>&nbsp; &nbsp;“德国思辨之父”艾克哈特则以神秘主义的泛神论思想阐述了类似于英国唯名论者的与正统经院哲学不同的一些新思想。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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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时期哲学 &nbsp;<br>
<br>&nbsp; &nbsp;从公元14世纪后半期起,新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欧洲封建社会内部逐步孕育、成长,这种变革也带来了欧洲封建社会内部阶级结构的变化,城市平民、市民的力量开始壮大起来。相应地产生了一些新的思想,包括最重要的人文主义思潮和以新兴自然科学为基础的唯物主义思想,甚至出现了宗教改革,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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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nbsp;人文主义思潮和社会政治学说 <br>
<br>&nbsp; &nbsp;人文主义思潮是最早的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新文化运动。这一思潮发端于14世纪的意大利,后遍及欧洲各国。它在思想战线所席卷的领域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甚至宗教。人文主义思潮的一般特征是宣扬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和人道主义精神,与基督教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相对抗。该思潮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歌颂人的伟大,颂扬人的价值,提倡尊重人、爱护人;肯定现世的人生享乐,反对禁欲主义;提倡个性解放;高扬理性,重视人的知识的作用;宣扬超阶级的人类普遍之爱。<br>
<br>&nbsp; &nbsp;意大利的但丁思想的突出表现是对人、人的现世生活的肯定,以及关于政教分立的思想。他还揭露了教会的腐败和黑暗。彼特拉克、薄伽丘、瓦拉等人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歌颂了人文主义的基本思想。在意大利以外的西欧国家也产生了爱拉斯谟、斐微斯、拉伯雷、莎士比亚等杰出的人文主义者。<br>
<br>&nbsp; &nbsp;马基雅弗利是一名特殊的意大利人文主义者。他认真研究历史和当代政治斗争的经验教训,为统治者提供借鉴。他的《君主论》一书的指导思想是注重统治权术、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他认为统治国家最主要的基础是良好的法律和军队,还有统治者本人的政治素质或权术。他并不是绝对的非道德主义者,但毕竟以世俗的眼光剥去政治和国家上传统的神学道德主义的面纱,因而马基雅弗利主义在此后也成了非道德的统治权术的代名词。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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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nbsp;哲学的“复兴” &nbsp;<br>
<br>&nbsp; &nbsp;库萨的尼古拉继承了新柏拉图主义、中世纪神秘主义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概括当时数学和自然科学的成果,制订出一种具有独特性和过渡特色的哲学学说。他提出了“对立一致”的思想,成为近代辩证法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他把认识能力区分为感性、理智和心智,论述了“有学问的无知”,即认为人能够不断地接近真理的认识,但却不能达到绝对的终极的真理。他提出一种泛神论形式的唯物主义思想,主张上帝创造万物与上帝万物是一回事,物质世界是统一的、无限的。<br>
<br>&nbsp; &nbsp;佛罗伦萨的柏拉图主义者费奇诺和皮科等人主张抛弃亚里士多德哲学,全面复兴柏拉图主义。而庞波那齐则也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再度论述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特别是在道德理论方面。<br>
<br>&nbsp; &nbsp;法国的蒙台涅通过发展怀疑主义而推进了人文主义运动。他不仅试图推翻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权威,而且试图否定包括经院哲学在内的一切哲学学说的价值。<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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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宗教改革<br>
<br>&nbsp; &nbsp;16世纪在德国、瑞士、英法等国先后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其中以路德和加尔文的改革最具代表性。<br>
<br>&nbsp; &nbsp;路德的宗教改革的核心是灵魂如何获救的问题,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因信称义”的学说。他强调的是外在东西对于灵魂的义与不义、自由或受束缚并无任何影响,人只能通过信仰来获得拯救。他并不绝对否认事功,但认为事功只需做到足以抑制情欲的程度。只有体现在基督身上的上帝的权威才是真正的权威,人人都有权阅读和解释圣经,并在其中与上帝交流。这一思想实际上为个人通过自身阅读圣经和信仰来获救打辟了道路,动摇了专门教职人员和教皇至上的根基。<br>
<br>&nbsp; &nbsp;加尔文重新推出奥古斯丁的“先定说”,认为上帝预行安排好了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对人的拯救。这是上帝的恩典,不以个人的善恶功罪为转移。从而否定了罗马教会的救赎理论,并揭露了教会以此来牟利、勒索钱财。个人可通过阅读和信奉圣经而直接与神相通。但个人不应放弃现世的努力,积极求取事业上的成功,从而实现上帝所赋予的先定使命,也是死后可以得救的可靠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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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nbsp;科学革命和自然科学 <br>
<br>&nbsp; 15-16世纪近代自然科学逐步摆脱了神学的羁绊,从无所不包的“哲学”中分化出来,形成了独立的科学。在新兴科学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新颖的哲学思想。<br>
<br>&nbsp; &nbsp;多才多艺的达·芬奇持有泛神论的唯物主义思想,肯定自然界具有客观的规律,倡导科学采用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去研究自然。但他也不排斥理性对经验的指导作用,指出“科学是指挥官,实践是士兵”。<br>
<br>&nbsp; &nbsp;杰出的波兰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哥白尼推翻了统治千百年的亚里士多德-托勒密地心说,创立了日心说。这一学说是自然科学和世界观中的一次伟大革命,给予宗教神学世界观以沉重打击,因而也引起了教会的强烈反弹。<br>
<br>&nbsp; &nbsp;意大利人特勒肖认为世界万物的“原则”或本原是物质以及热和冷这两种力量,后两者之间争夺物质,于是引起物质的运动,并导致多种多样事物的产生。<br>
<br>&nbsp; &nbsp;布鲁诺是反封建和宗教的杰出战士,他捍卫和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并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在泛神论的掩盖下建立了唯物主义世界观,指出神或自然界是唯一的实体,是万物的“最新本原”或“最初原因”,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世界万物虽有其多样性,但统一于物质。构成世界万物的最小物质单位是单子。在他的世界观中还包含了运动变化和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辩证法思想。但他的哲学中也包含“宇宙灵魂”、“普遍理智”是宇宙内部能动力量的思想。他的认识论抛弃了两重真理论,认为只有人的理性才能认识自然。他把人的理性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种,认为认识应当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但感性认识不可靠,因而他也具有唯理论的倾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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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战争<br>&nbsp; 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建主义的所谓骑士精神,曾经阻挠着军事艺术的发展。不过,在这整个历史时期中,在黑暗的环境里,也有若干时刻闪烁过一些光明。如果从比例上来说,这些光明时刻的数字,也许并不亚于其他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中的数字。<br>
<br>&nbsp; 诺尔曼人是最初崭露头角的。他们的子孙也以颇有价值的战例继续发扬了中世纪战争的光辉。他们非常珍惜诺尔曼人的鲜血,总是力图以智慧而避免用鲜血来夺取胜利,而且在这方面做得是很成功的。<br>
<br>&nbsp; 1066年是英国小学生都记得的一个年份。这一年,诺尔曼人极其技巧地采取的战略和战术,不仅对当时的局势,而且对尔后历史发展的整个进程,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采取了一种引诱性的战略行动,诺曼底的威廉在入侵英格兰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从一开始起,他就获得了间接路线所带来的利益。当时,哈罗德国王那个举行叛乱的兄弟托斯蒂格,伙同他的盟友挪威国王哈尔德拉达,在约克郡的海岸上实行了引诱性的登陆。尽管这次登陆带来的威胁要比威廉直接入侵造成的威胁小些,但是,由于它是在威廉入侵之前发生的事情,即使上陆的部队很快就被歼灭,其事件本身对于威廉的计划还是增加了功效。上陆的挪威人在斯坦福德被歼两天之后,威廉便在萨塞克斯郡海岸完成了登陆。<br>
<br>&nbsp; 威廉上陆以后,并没有立即向北挺进,而是先向肯特和萨塞克斯地区进行扫荡,以此引诱哈罗德国王,使他只率领一小部分兵力鲁莽地向南驰援,这样哈罗德向南方走得愈远,愈想迎击敌人,则他离开自己的增援部队也就愈远。这正是威廉的企图,尔后事件的进程,证明了威廉的计算完全正确。他把哈罗德引到黑斯廷斯,靠近了英吉利海峡的岸边,才开始和哈罗德交战,然后又在战术上采取间接路线的行动,达到了有利于自己的战斗结局。当时,他命令部分兵力假装战败而逃,引得敌人尾随他们进行追击,从而使敌人自己打乱了战斗队形。而后,在战斗的最后阶段,威廉使用弓箭手从高处进行“射击”,结果使哈罗德阵亡。这也可以算是间接路线的一种行动方式。<br>
<br>&nbsp; 威廉在这次胜利以后所采取的战略,同样也是值得重视的。此后,他又没有直接向伦敦进发,而是首先占领了多佛尔,从而保障了自己海上交通线的安全。而在后来到达伦敦郊外之后,他也没有直接强攻城市,而是开始扫清伦敦的四郊。由于面临着饿死的危险,当威廉达到贝尔克汉斯提德以后,这个都城终于自动投降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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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在下一个世纪里,又出现了一个历史上最惊人的战役,足以证明诺尔曼人的军事天才。这就是“强弓”公爵和来自威尔士边界的几百个骑士在他指挥下所建立的功绩。他们征服了爱尔兰的大部分,打退了一支强大的挪威兵力的入侵。他们的胜利所以显得特别惊人,就是因为其兵力极小,而且是在森林沼泽地的不利条件下取得的。征服者正好是在这种情况下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为了适应特殊的环境,改变和改造了封建时代的传统作战方法。达批征服者曾多次使用计谋,把敌人骗到开阔的地形上,以便在那里更有效地发挥自己骑兵进行冲击的威力。他们有时采取诈败、佯攻和从后方进行突击的方法,破坏敌人的战斗队形。而当敌人不受欺骗不肯离开防御阵地时,则以出敌意外的战略性行动,以夜间突击和劈头盖脑的“弓箭射击”等等手段,来摧垮敌人的抵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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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十三世纪也有许多具有高超战略艺术的例证。第一个这样的例证发生在一二一六年。英国国王约翰在几乎丧失王位之后,居然又在一次没有进行任何战斗,而是纯粹运用战略手段的战局当中,把自己的国家挽救过来了。他当时采取的手段是:一、机动性;二、要塞所具有的巨大防御能力;三、心理上的因素,即利用城市公民对于“伯爵们”和他们的国外同盟者法兰西国王路易的传统厌恶心理。路易在肯持东面地区登陆以后,紧接着就占领了伦敦和温契斯特。约翰当时的兵力过于单薄,要用战斗来进行抵抗是不可能的。而全国的大多数乡村仍然被伯爵们统治着。不过,约翰还控制着温索尔、里丁、瓦林福德和牛津等要塞。这些要塞监视着泰晤士河一线,把伯爵们的势力分隔在该河南北两面。而位处路易国王后方的那个最重要的要塞多佛尔,也仍然掌握在约翰的手里。这时,约翰本人已撤退到多塞特郡,而当局势逐渐明朗化之后,他便在七月间开始向北进军,前进到伍斯特,抵达塞文河,从而建立起一道屏障,使得叛乱者不可能继续向西北和西南方向扩散。此后,他又从那里向东方移动,沿着泰晤士河进军,作出了一个前往温索尔解围的姿态。<br>
<br>&nbsp; 为了欺骗敌军,使围攻温索尔之敌深信不疑,约翰又派出一个威尔士弓箭手支队,命令他们趁着黑夜向敌人营地射击,而自己却立即转向东北方面开拔,抢在法国人之前赶到剑桥。现在,他可以切断许多条通往北方的道路,因为法军的主力此时正在围攻多佛尔要塞,不能脱身。尽管约翰本人在十月份病故了,但他成功地把一些闹事地区隔绝开来,促成了叛乱者及其法国同盟军的失败。如果说,约翰是因为吃多了桃子和新麦酒而送命的话,那么,他的敌人则是因为过多地抢占重要的战略据点而被拖垮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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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英国伯爵们的下一次叛乱是在1265年。这次叛乱由爱德华亲王(即以后的爱德华一世)采取技巧的战略镇压下去了。当时,英王亨利三世在刘易斯战役中遭到失败,于是英格兰各地的统治权,除了威尔士边界地区之外,又都落到了伯爵们的手里。西蒙·戴·蒙特福正准备从那里开始自己凯旋式的进军,想越过塞文河,一直前出到纽波特。爱德华亲王这时已经从伯爵们的军队里脱逃出来,在威尔士边界地区收集勤王的兵力。他抢占了塞文河上的桥梁,前进到戴·蒙特福的后方,从而打破了戴·蒙特福的计划。爱德华不仅把敌人赶过了乌斯河,而且以三艘大型划桨船组成一个突击队,突然袭击了停在纽波特的敌人船只,因而又打破了戴·蒙特福想要把自己的军队运回英格兰的计划。这样,戴·蒙特福就不得不向北作长途而艰苦的行军,而且必须经过威尔士这一片贫瘠荒蛮的地区。这时,爱德华已后撤到伍斯特,扼守着塞文河,以等待戴·蒙特福的来到。当戴·蒙特福的儿子率领着自己的部队从英格兰东部前来援救他父亲的时候,爱德华利用自己处于中央位置的便利,对于各自盲目前进的父子两人,采取了各个击破的办法。为此,他首先进行了强行军,而后又进行反行军,来回机动兵力,采取突然袭击,终于两次取得胜利,第一次在肯尼尔沃思,第二次在伊夫夏姆。<br>
<br>&nbsp; 爱德华即了王位以后,命运决定着他还要在威尔士地区进行多次战争,而且这些战争对军事科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不仅改善了使用弓箭的方法,使骑兵的冲锋和弓箭手的射箭很好地协调起来,而且制定了进行征服的新的战略计划。他当时的任务是,要征服一些野蛮而强悍的山地民族。这些山地民族,可以退入深山以避免战斗,而后等到冬天,当征服者停止作战的时候,便又马上钻出来,重新占领谷地。如果说,爱德华当时掌握的兵力兵器还是比较有限的话,那么,他还占有一个优势,那就是他的作战地区也是很有限的。爱德华把机动性和重要战略据点的支柱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了。他在这些据点里建立碉堡,各碉堡之间以道路相联,并且迫使敌人经常处在运动之中,从而使得敌人在整个冬季都没有可能恢复体力和振奋精神,不能再返回到已经丧失的土地上来了。就这样,他逐渐地把敌人弄得精疲力竭,消磨了他们的抵抗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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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可是,爱德华一世的战略天才却未能传之于子孙。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期,我们从他的孙子和曾孙的战略中,就找不到一点什么有教育意义的东西了。他们在法国境内采取的那种毫无目的的行动,完全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如果说曾有几次行动多少产生了一点效果的话,那也不能把功劳归于他们两人。在法国,在进行克勒西会战和普瓦提埃会战时,爱德华三世和黑王子(爱德华)都曾使自己陷入了极端危险的境地。然而,英国人当时面临的那个艰难困境,竟然引得不够阴险狡猾的敌人上了当,他们居然在对自已很不利的条件下发起了鲁莽的进攻。结果,反而使英国人得以乘机逃脱了被歼灭的厄运。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英国人在自己选定的地形上进行防御战斗时使用了长弓,使得自己在战术上拥有对于法国骑士的明显优势。<br>
<br>&nbsp; 法国人尽管遭到了一次惨败,但是这惨败归根结蒂却给他们带来了益处。此后,在战争的下一阶段,他们就恪守杜·古西林采用的“费边战略”。这就是避免同英军的主力交战,竭尽全力去干扰敌人的调动,逐渐把英国人从他们所占领的地区撵出去。在结合利用快速性和突然性方面,杜·古西林达到了非常娴熟的地步,这在以往的将领中,是很少有人达到这种造诣的。他截获敌人的运输队,消灭其单独活动的支队,围攻敌人陷于孤立的守备部队,尽量把他们俘虏过来。他在发动攻击时,照例都要选择敌人最难预料的方向,而且经常是在夜间突然实施。此外,他还到处煽起不安的气焰,以此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并使敌人占领的土地逐渐缩小,最后转到自己方面来了。<br>
<br>&nbsp; 不到五年的时间,杜·古西林终于使英国人在法国占据的庞大地盘大大缩小了,把他们压挤在波尔多到巴荣讷(比斯开湾海岸的南部)之间那个狭窄的地带上,而这正是没有通过战斗得来的。对于英军部队,那怕是一支不很大的兵力,只要他们有时间进行防御部署,他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冒昧地加以硬攻。一般的军事长官,大都象高利贷者那样,恪守着一个信条:“没有获胜的保证就不发动进攻。”(“不安全就不放款。”)而杜·古西林则有着自己的信条:“没有突然袭击做保障就不发动进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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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英国人在侵夺外国领土方面的进一步尝试,是有其特点的。他们在作战开始前预定的目的及其达到目的的手段,值得认真加以分析。亨利五世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有名的一个战役,实际上是最愚蠢的一个。在一四一五年的“爱德华式”的进军中,直到在阿金考特(现为阿让库尔)进行会战而达到这次进军的顶点时为止,法国人只要封锁住他们行进的道路就足以使英军由于受到饥饿威胁而自行瓦解。可是,陆军首脑们却忘记了克勒西会战的教训,忘记了杜·古西林的遗训。他们认为,法军在兵力方面有着四对一的优势,而必须采取直接的攻击。结果,他们又象过去在克勒西会战和普瓦提埃会战中那样,反而遭到了惨败,而且显得更加可耻。亨利五世在这次侥幸取胜之后,开始采取一种“区截法战略”,其办法就是分区域地扩大地盘,使之与其他地区隔绝,争取当地居民拥护自己,以达到取胜的目的。亨利五世以后所进行的各次战役,从其兴味和意义来说,都越过了战略的限度,而偏重于大战略的范畴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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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关于中世纪的战略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把爱德华四世的进军作为一个结束。他在一四六一年即位,中间被流放出国,到了一四七一年,由于很技巧地采用了机动作战的办法.终于重新复辟。爱德华四世进行第一个战役得以获取胜利,主要是因为判断情况的迅速和调动部队的快捷。当他在威尔士地区同当地拥护兰加斯特王朝的势力作战时,得到了敌人主力已经从北面靠近伦敦的情报。于是,他掉头后撤,在一四六一年二月二十日抵达格洛斯特。在那里,他又获得一个消息,由华尔维克率领的约克王朝的部队,于二月十七日在圣·阿尔班斯被兰加斯特的军队打败了。圣·阿尔班斯距离伦敦只有三十二公里,而格洛斯特到伦敦则有一百六十余公里。这样,兰加斯特军就拥有进入伦敦的三天优先时间,可是,到二十二日,华尔维克已率领残部赶到贝尔福德同爱德华会师。这时爱德华听到传说,伦敦城还在同兰加斯特军谈判投降的条件,城门还是关着的。于是,爱德华即在第二天离开贝尔福德,于二十六日进入伦敦城,并且就在那里宣布即了王位。<br>
<br>&nbsp; 兰加斯特部队遭到失败以后,随即往北撤退。爱德华决定马上追击敌人。尽管敌人在数量上占有优势,而且在陶顿占领了预有准备的阵地,他还是大胆地进行冒险,照样进攻敌人。当时,突然天降大雪,敌人被白雪耀花了眼睛。这又使他得了一个好处。他的部将法孔堡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成功地用弓矢激怒了眼花目眩的敌人,诱使他们盲目地进行反突击,因而使敌人遭到惨败。<br>
<br>&nbsp; 一四七一年,爱德华四世战略的特点,不仅具有快速性,而且还有机动性。在此以前,他曾经丧失了王位。但是,他从其内兄那里借得了五万克仑(每克仑为五先令)的款子,收集了一千二百名旧部,开始进行复辟的尝试。这时,英国各地都有他的旧部向他发出支援的保证。当他从弗拉辛扬帆启程时,他的敌人已在英格兰各地的海岸上组织了周密的防御,其目的是要阻止他率领军队登陆。爱德华当时决定,要突然地在恒比尔河口进行登陆。他估计到,那个地区的居民对于兰加斯特王朝是极端忠顺的,因而那里可能没有设防。这样,他迅速完成了登陆,接着很快就前进到了约克。从那里,他便沿着通往伦敦的大道开进,并且绕过了敌人用来封锁大道的一个支队,前进到了塔德卡斯特地区。爱德华四世摆脱了紧紧追踪他的那个支队以后,又碰上了另外一支敌军,即防守纽瓦克以等待他到来的那个支队。于是,他又把这支敌军诱向了东方。随后,爱德华四世折向西南,到达累斯特,并在那里收集了不少旧部,扩大了兵力。此后,他就直向考文垂进军。而在那里,华尔维克正在集中自己的兵力。华尔维克本来是他过去的同盟者、老部将,而现在却成了一个主要的敌人。把追击者诱骗到达这个地区,而自己又扩大了实力以后,爱德华四世便转到东南方向,直接向伦敦进发,而伦敦的守城部队却为他打开了城门。现在,他已经拥有足够强大的兵力,可以同敌人进行会战了。于是,便率领军队开出了伦敦城,去迎击原先追赶着他、而现在已疲惫不堪的那支敌军。当该军抵近巴尔尼特的时候,在浓雾掩罩下发生了几场混战,爱德华四世终于又取得了胜利。<br>
<br>&nbsp; 就在同一天,兰加斯特的女王安琼-玛格里特,率领着一支法国雇佣兵在韦默思登陆。她在英国西部收集了拥护自己的兵力以后,立即开拔,去同彭布洛克公爵在威尔士所集合的部队会师。这一次,爱德华四世又是因为行动迅速而获益,当女王的军队正沿着位在河谷边缘的布里斯托尔——格洛斯特大道向北行军的时候,他抢先一步赶到了科特斯沃尔兹。当时,一支军队在谷地底下,一支军队在山地上面,在整个白天双方都在进行疲劳的竞走,而到黄昏时,爱德华终于在提尤克斯伯里切断了女王的军队,使它不能在格洛斯特地区渡过塞文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爱德华四世早已下令格洛斯特的地方官关闭城门。在整个白天里,他的部队行军六十五公里。而在当天夜里,他紧紧靠着敌军扎营,直接监视着他们,使其无法溜走。敌人占据着相当坚固的防御阵地,但是,爱德华四世却利用自己的攻城机和弓弩进行挑战,诱使敌人发动进攻。他以此达到了目的,待到次晨进行会战时,终于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br>
<br>&nbsp; 爱德华四世的战略,其唯一的优点是善于利用机动性,缺点则是没有深远的计谋,而这一点,正是中世纪战略的通病。在中世纪里,战略所追求的目标,通常都是简单而直接的,只不过是采取各种方法去寻求战机而已。如果会战不能达到确定的结果,那吃亏的往往都是首先发起攻击的一方。除非他们能够反客为主,引诱防御者在战术上首先采取攻势,才有可能出现例外的结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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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在中世纪里,战略的最好例证并不出在西方,而是来自东方。公元十三世纪,对于西方战略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卓有成效的时代。其所以显出光辉,是因为蒙古人给欧洲的骑士们充当了教师,使他们在战略方面得到了有益的教训。蒙古人所进行的各次战争,无论在作战的规模和艺术方面,在突然性和机动性方面,还是在战略和战术上采取间接路线的行动方面,不仅不会逊色于历史上的任何战争,甚至于还要超越这些战争。成吉思汗在征服中国北边金朝的时候,曾把大同府当作一个诱饵,采取了一系列的诱敌行动。这和拿破仑利用曼图亚要塞的做法完全是一样的。当时,成吉思汗分兵三路,采取大纵深的迂回运动,终于在精神上和军事上都把金朝完全摧垮了。(注:蒙古灭金是在1234年,当时成吉思汗已死,窝阔台继位为大汗。)<br>
<br>&nbsp; 公元1220年,成吉思汗侵入花剌子模王国。花刺子模的实力中心是在现今的土耳其斯坦地区。当时,成吉思汗以其一部兵力从南面进攻卡什加尔,以此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其主力则从北面突入王国境内;而在主力的掩护之下,他自己却率领着总预备队进行了一次很深远的迂回。他曾一度消失在吉兹尔-孔这片大沙漠中,后来突然出现在布哈拉,即前进到了敌人的军队和其防御阵地的后方。<br>
<br>&nbsp; 公元一二四一年,成吉思汗以后的军事首领之一的速不台(这里与史实不符,蒙古人的这次西征[1235-1244],由成吉思汗之孙拔都任统帅,速不台只是他的部将之一)继续实行西征时,使欧洲人接受了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教训。当时,他曾派出一支军队作为主力的战略掩护队。该军掩护主力的侧翼,穿过加里西亚,吸引着波斯人、日尔曼人和波希米亚人的注意力,并且依次地对他们给以打击。速不台的主力分成三个纵队开进,纵队彼此相距颇远,但却疾速地穿过了匈牙利,抵达了多瑙河。在这次进军中,两个翼侧纵队掩护和遮蔽着预期完成独立任务的中央纵队。蒙古人沿着钳形方向抵达多瑙河以后,被集结在河对岸的匈牙利军所阻,曾经暂时地停留在格朗地区。可是,他们技巧地进行了后撤,引诱匈牙利军离开了河岸,进到了预备队无法给予援助的地点。速不台即利用黑夜迅速机动部队,在沙约河上进行突然袭击,首先把匈牙利军队加以割裂,而后即各个予以歼灭。这样速不台成了中欧平原上的主人翁。一年以后,他自动地放弃了所征服的地区。在他没有撤走之前,欧洲极为惊恐,谁也没有力量敢去碰他一下。<br>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婚姻<br>&nbsp; 欧洲各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多数是在日耳曼人氏族制解体以后,在接受罗马文明影响的条件下建立的。总的说来,欧洲封建时代的婚姻家庭立法发展比较迟缓,内容上也很不统一。就渊源来说,主要来自习惯法、寺院法和罗马法三个方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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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惯法的作用<br>
<br>&nbsp; 习惯法是欧洲中世纪婚姻家庭法最重要的渊源。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原日耳曼各部族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习惯法被增添了新的内容,在有关国家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许多封建法典对婚姻家庭的规定,主要是习惯法的汇集、整理和编纂。早期的诸日耳曼法典,如萨利克法(lexsalica)和利普安法(lex ripuaria)等,就是很好的说明。按照早期习惯法的规定,掠夺婚已被逐渐禁止,买卖婚成为一种主要的婚姻方式。有的习惯法还规定,若甲自由民与乙自由民之妻通奸,应向受侵害者支付赎罪金,并为乙方另买一妻。在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中,父权和夫权仍很强大,但男子结婚后如自立门户,即可脱离父权的支配。丈夫离异妻子,须具有习惯法所认可的理由,如一方有奸情等重大过错等。血亲团体(sib)在婚姻家庭问题上起很大的作用。早期习惯法中还保存着某些原始的风俗。<br>
<br>&nbsp; 随着欧洲各国封建化的加深,习惯法在内容上也有发展变化。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交流,使许多国家的固有法增添了新的因素,寺院法和王室制订的成文法,部分地取代了习惯法的作用。但是即使到了中世纪的后期,习惯法还是许多国家中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形式。例如,十三世纪时诺曼底大习惯法典(grand customier of normandy)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就是当时法国(主要北部地区)普通法院处理此类争议的依据。<br>
<br>&nbsp; 需要指出的是,欧洲中世纪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各级封建领主在婚姻家庭方面享有许多特权,这也是为习惯法所承认的。例如,在下级封建领主无子,将封地转于女性继承人时,上级封建领主对该女的婚姻有同意权。封建领主之女出嫁,附庸有助以嫁资等的义务。许多地区中,领主对与农奴结婚的妇女,享有初夜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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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寺院法的影响<br>
<br>&nbsp; 在纪元后的数百年间,基督教在欧洲的许多地区就获得了广泛的传播。法兰克王国崩溃以后,特别是在十一、十二世纪左右,教权更加扩张,教令更加统一,寺院法也进入了全盛时,在许多问题上处于凌驾于世俗立法之上的特殊地位。一般说来,在有关婚姻、家庭、监护、继承、收养和某些特定种类的犯罪上,寺院法的权威和教会的管辖权一般是无可争辩的。<br>
<br>&nbsp; 寺院法中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规定,以下列经典和文件为主要渊源。一、《新约全书》(the new testament),二、《使徒教律》(teachings of the apostles),三、《使徒约章》(constitu-tion ofthe apostles),四、宗教大会的决议和教皇颁发的教令集。公元1234年教皇格雷哥里九世时所编制的教令集里,第四编即为婚姻法。基督教认为结婚属于宣誓圣礼(sacraments)之一。为婚姻的成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结婚的实质要件方面,寺院法中列举了种种婚姻障碍,亦称阻挠婚姻成立的原因(impediment)。包括:缺乏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不能人道(impotence),重婚,当事人一方曾宣誓永抱独身主义,当事人一方未受基督教的洗礼,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寺院法中的结婚年龄为男十四岁,女十二岁。至于禁止亲属结婚的范围,除直系血亲、姻亲一律禁止外,公元1215年以前禁止一定亲等内旁系血亲、姻亲结婚,教皇印诺森三世(innocent ⅲ)时缩小为四亲等。在结婚的形式要件方面,按照原来的宗教习惯,当事人应将准备结婚之事在本地教会中公布(banns),结婚时由神职人员祝福,不遵守这种仪式要受到教会的非难,甚至予以一定的处罚,但并不因此而妨碍婚姻的有效成立。十六世纪时经托伦托宗教大会(the council oftrent)决议,结婚必须与教会合作,于神职人员面前举行婚姻宣誓。<br>
<br>&nbsp;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问题,寺院法一贯本诸教义,采取禁止离婚主义,如有特殊重大的理由时,得经最高教会当局宣布婚姻无效。对此,有的法学家称为教皇特许的离婚。但实质上并非离婚,因为获得此种宣布者,婚姻被认为自始就未成立。为了维护禁止离婚的教规,寺院法还创设了别居制度(separation of bed and board),即许可双方不承担相互同居的义务,但不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除分居外,其他因婚姻而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继续存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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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教改革后的婚姻立法<br>
<br>&nbsp; 欧洲中世纪末发生的基督教的宗教改革运动,在婚姻问题上主张摆脱教会法的严酷束缚,使之符合&quot;人类理性&quot;的要求。宗教改革运动的领袖马丁·路德曾说,婚姻的事先同意并不表示将来的愿望,而只是表示现在的意见。他认为只要双方本人自愿并已同居,婚姻即为有效。反对天主教教会对婚姻事务的包办,反对婚姻的不可离异性,这就是当时在婚姻问题上新旧之争的主要内容。自宗教改革以后,婚姻问题上的立法权和司法权逐渐地要教会转入国家机关,这个过程被称为婚姻还俗运动。<br>
<br>&nbsp; 在欧洲中世纪末期,法学领域内还出现了罗马法复兴运动。最初发端于意大利,以后遍及欧洲各国。罗马亲属法的原理和规则,获得了法学家们的广泛研究,对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变化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br>
<br>&nbsp; 宗教改革和罗马法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转变。但是这种转变是渐进的,十分迟缓的,在不同的国家中,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从立法上看,首先采用选择民事婚(civil marriage)制度的是十六世纪的荷兰。所谓选择民事婚制度,即采用宗教婚还是采用法律婚,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在法国,1787年路易十六世以敕令规定选择民事婚制度。1791年的法国宪法指出:&quot;法律承认婚姻仅为民事契约&quot;,用法律婚取代了宗教婚。在德国,首先采用法律婚的是1850年的法兰克福的地方法。1874年的普鲁士法和1875年的帝国法颁行后,宗教婚在全国为法律婚所代替。英国的亲属法改革更是很缓慢的。根据英国国会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和十九世纪初颁布的法律,任何婚姻均应在教堂举行婚礼。1836年的婚姻法才承认在政府机关登记的婚姻为有效。直至1898年的婚姻法才规定结婚无须举行宗教仪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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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音乐<br>&nbsp; 两三千年前的文化以其固有的形式流传至今者绝不在少数.许多宗教如此,希腊时代的哲学、数学及音响学等也是如此.再者,例如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雕刻、罗马的部分建筑等,都保存了原来的艺术形式,人们可以直接加以鉴赏.<br>
<br>&nbsp; &nbsp; 然而,音乐并非如此,埃及和希腊的音乐,只能根据绘画和雕刻加以想像,虽说多少遗留下了一些乐器和发现了一部分记谱,但是,当时的音乐究竟如何,难以得知.<br>
<br>&nbsp; &nbsp; 到了中世纪,音乐由于基督教而取得了不寻常的发展.如果没有基督教,就不能想像中世纪的音乐,而今日的欧洲音乐也将会成为完全另一种面貌.从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中可知道基督教远自犹太王国时期,就是最重视音乐的宗教,一千多年以来,它们一直采取了加强教会音乐的方针.以宗教仪式做为温床孕育了优秀的作曲家,他们把音乐有条理地加以系统化并使之发展成长.<br>
<br>&nbsp; &nbsp; 人类祀奉神时所产生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且不必说音乐,以眼睛所能看到的建筑为例,即使文化很低的原始民族,也曾建有令人惊奇的、壮丽的神殿.在欧洲各地所见到的五百年以至八百年前的宏伟的教堂,不论从费用上或艺术的精神成就上,与其说由人力建成,莫如说是由神的威力所致也许更为恰当.音乐也是如此,当时得以普及和发展的推动力是教会.制定音乐的体制并对乐谱加以研究的正是那些修道士,而且也正是在教会音乐中,开创了复调音乐的形式并完成了对位法.最初印刷乐谱,是教会为了作弥撒而用的.键器起以至其教授法,没有一件事能够离开教会而产生.但是,文艺复兴以后,到了巴罗克和古典乐派时代,产生艺术的推动力,在某种程度上则不是来自王公贵族.那些豪华的宫殿建筑的出现和民间器乐的发展,从浪漫主义时代直到现代,其推动力逐渐转移到群众和广播宣传方面来.然而,至今为止的任何一种音乐若说它是建立在中世纪时代的基础上,也并非过份.从音乐的全部理论到记谱法,以至合唱、合奏,多半都是中世纪的遗产.即使说今天的交响乐和歌剧的内容是世俗的,也不能说与中世纪的教会无关.<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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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国王 <br>&nbsp; &nbsp;中世纪王权经常产生变化,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特别明显。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是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br>&nbsp; &nbsp;关于国王由来一说,其普遍原则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日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性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性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性,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日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br>
<br>&nbsp; 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性,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涂油礼(原古希伯来人仪式),多以橄榄油为香料,仅国王能够使用。一般而言登基仪式有四项内容:选举,宣誓,涂油和加冕。<br>
<br>&nbsp; 国王的选举范围狭窄,国王选出后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誓,结束后还需进行宗教仪式中的圣餐礼,加入很强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说明他与神的关联。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性,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兰克王国的分裂就是因为三子共治而出现的。<br>
<br>&nbsp;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军队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直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可见当时并非独裁同志,而是共治、民选并存的状态。<br>
<br>&nbsp; 而王权与教权关系也成为了中世纪的主要线索。<br>
<br>&nbsp; 早期教权辅佐王权,因为一开始教会没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权而生,所以极力宣扬国王的神圣性;中期以后,随着教会的势力增强,而地产什一税使得教会的经济实力加强,其宗教思想有是各国在割据时的统一标志,于是开始了和国王争权时期。教会的克里尼改革运动,就提出了教权高于王权的口号,宣称王权既由教权授予,也能由教会收回,开启了中世纪后期的教权、王权之争。 <br>
<br>&nbsp; 中世纪教权既扶助了王权,同时也限制了王权,其主要特征有以下两点:第一,王权在理论上与实际上有所差距,理论上至高无上又有神圣性,而且是法律的制定者;但实际上王权是虚弱的,当时的分散割据和教会限制都影响了王权。第二,封建与王权并不对立,君权至上仍是封建统治的观念,国王奠定了统治基础即封建制,在封建关系中王国仍有许多特权,比如外交事务只能由国王出面,司法是国王的最高权威,故能在四分五裂时期保证了国王的统治。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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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贵族 <br>&nbsp;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br>&nbsp;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br>
<br>&nbsp;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br>
<br>&nbsp;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br>
<br>&nbsp;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br>
<br>&nbsp;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br>
<br>&nbsp;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br>
<br>&nbsp;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br>
<br>&nbsp;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br>
<br>&nbsp;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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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br>
<br>&nbsp;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br>
<br>&nbsp;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br>
<br>&nbsp;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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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br>
<br>&nbsp;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 <br>
<br>&nbsp;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br>
<br>&nbsp;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br>
<br>&nbsp;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br>
<br>&nbsp;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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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教会 <br>&nbsp;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观点,对中世纪影响甚大,也是对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总结。<br>&nbsp; 正如同在前面所提到的骑士和贵族一样,中世纪的基督教也有一个明显演化进程:众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罗马的后期终于得到国家的承认而开始发展,并成为罗马国教。在罗马分裂后,基督教也形成东、西两教,即西罗马的天主教和东罗马的东正教,而在中世纪起主要作用的是为天主教,但习惯上以基督教称之;在经历了蛮族大迁移后,日尔曼人的入侵并没有摧毁这一宗教,基督教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遗留了下来,并参照古希腊的学说开始演变,成为以后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其包括范围比罗马时期更为广泛,将整个社会纳入了一个体系。 <br>
<br>&nbsp; 在一开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个社会中地位低下,其时罗马王权已经灭亡,而日尔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断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后,最终定在法兰克王国,在《法兰克人史》中就有详细的关于教会和王国的接近过程,到克洛威时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纳。事实上,法兰克王国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论体系来巩固它的政权,双方开始融合。在这一阶段中,教会仅仅是获得一个生存的机会,当时的教士均由国王任命,并听命与国王。<br>
<br>&nbsp; 到了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是西欧封建化过程进行完成期,也是教会的力量积蓄时期。因为法兰克王国追求统一,需要借助教会的力量。矮子丕平帮助教会建立了教皇国,查理曼大帝借教会之因讨伐异端,向外进行大量战争,教会成为了当时战争的借口。而同时,教会的力量也开始发展,主要表现于经济方面:得到了大量来自于国王所赏赐的土地,使教会从信仰、思想机构转变为一个拥有财富的组织,为其以后的强大奠定了经济的基础。<br>
<br>&nbsp; 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十三世纪是教会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现:首先,教会开始论证教皇国的合法性,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确定了教皇国的神圣性,这一骗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为人所揭穿。其次,教会也开始形成了世俗的统治机构,也就是为人熟知的教阶制度:最高位者为教皇,主持梵蒂冈的内部事物;下来是红衣主教,在很长时期内教皇一直由红衣主教推举产生,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主要领导人;然后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们都是大教区的领导人;最下曾的则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权职范围是教堂,且不能主持圣礼。最后,教会开始编撰完整的神学和王权的理论体系,出现了著名的“双剑(双刃)理论”,即王权和神权都是由上帝授予教会的,然后再有教会赐予国王,教会成为了王权的中介者;并由此得出结论,王权可由教会收回,是教会在最强盛时期的理论。<br>
<br>&nbsp; 由此,教皇的权利达到了顶峰,中欧封建化也是基督教传播之时,所以很快便传遍了全欧洲,也是基督教兴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个欧洲基督教化,教会从此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在当时文化、经济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纪的总代表:<br>
<br>&nbsp; 政治上,所有的理论都是拥护等级制度而产生,将社会等级和三位一体理论相融合,祷告、打仗、劳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演化整个社会成为有机一体:也就是僧侣等于眼睛,给人一指示道路,代表着意识形态;贵族为手臂,而民众则是人体的下身,谁也不能错位。同时还极力鼓吹武士精神,将教会信仰和武士观念合为一体,形成完善的结合,将骑士由世俗的支撑转变为教会的支撑力量。教会还维持封建制度,确立封建法律,教会为封建主当时的很多民事法内容皆来自于教会制定,教会本身也开始拥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br>
<br>&nbsp; 经济上,教会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体现在教会的本身拥有大量地产,一个修道院可拥有几千处庄园,同时教会还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税权,使得当时的钱币大量流向教会;而且修道院本身还经营着当时最基本的商业交易,成为当时市场、集市的管理者和开办者。在经济生活中,教会十分活跃,虽然这和它的理论有矛盾。教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也是最大的消费者:教堂的消费等是一个固定的消费团体,而且教会也参与商业活动。教会有借贷,以抵押借贷的方式进行;其本身还有商人队伍,即采办商人,专门负责为教会进行商业交易;又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经常在交易时以“上帝的休战”为名来进行交易。<br>
<br>&nbsp; 总而言之,教会是当时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对封建制度也进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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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骑士 <br>&nbsp; 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br>&nbsp;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br>
<br>&nbsp;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br>
<br>&nbsp;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br>
<br>&nbsp;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br>
<br>&nbsp;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br>&nbsp;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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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br>
<br>&nbsp;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br>
<br>&nbsp;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br>
<br>&nbsp;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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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br>
<br>&nbsp;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br>
<br>&nbsp;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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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2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3:46 编辑 <br /><br />单兵装备<br>
一 刀剑篇 <br>
  剑者,人所带兵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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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的欧洲,剑是力量的象征,或者王权的代表。骑士的配剑是骑士精神的化身,被赋予神圣的性质和独立的生命。如矮子丕平到查里曼的法国国王明文规定:&quot;骑士如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quot;&quot;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quot;罗兰在战死之前所作的,就是将配剑在石块上猛砸,不让落进异教徒手中。 &nbsp;<br>
  从苏美尔发现青铜的秘密,到温泉关的三百壮士,以及罗马帝国装备的还是青铜武器居多。后来实战中使用过的剑多为手工打制的铁剑,也有少数钢制的,但冶炼质量多半不过关。武侠书中什么百炼精钢剑是满口胡柴。常见的剑有下列的种类: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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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式短剑:这种武器的出现与罗马军队的作战思想有关。首先是远距离投掷标枪,近距离接敌时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排的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阵,个人没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故而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青铜浇铸,长度一般在30-40公分,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心脏或腹部(《角斗士》拍的极为真实)。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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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格兰宽刃剑:奇幻小说中最常见的兵器,实际上,亦是中世纪欧洲军队最普遍的装备。长3英尺左右,单手挥动。剑有两刃,一击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击。十字形把手多为铁或黄铜所制,剑柄末端常有一圆球,非为装饰。注铅,以维持用力砍劈时手腕的平衡。自罗马帝国湮没后,这种兵器广泛的出现在各个战场上,从百年战争到红白玫瑰,从《勇敢的心》到《十字军骑士》。直到14世纪,锁子甲取代简易的皮甲,沉重的宽刃剑逐渐失去用武之地,退出历史舞台。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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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弯刀/马刀:可视作弯曲的单刃剑,长3英尺左右。在高速奔驰的坐骑上,割削对手的颈部是最常见的用法。弯曲的锋刃更容易加工,由于在马上交错只有一瞬,所以只要一侧开锋。刀柄早时也是十字,其后为了保护推刺时的手腕,刀柄被铸成篮状或杯状。摩尔人与阿拉伯的骑兵最多使用,看过《铳梦》的朋友对凯莉的大马士革刃一定印象很深,被誉为其时兵刃中最锋利者,主要为十字军所用。大马士革钢刀锋利、不锈、韧性极好,可弯至直角。其冶炼的秘诀是加入铝使晶体更小,不易折断。以及在煅打中反复淬炼,大英博物馆中一柄1990年出土的大马士革刃上有15道细微的折痕,虽埋藏数个世纪仍光亮如镜,一如出炉时的冷艳。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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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刀:小号的弯刀,长约7-10公分。主要用于近距离贴身格斗,故剑柄用黄铜打成杯状。为海盗所用,伟大的时代!西班牙无敌舰队覆灭后式微,沦为装饰。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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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剑:宽刃剑的细长版,但仅有一侧锋刃!没有大规模用于实战的纪录,多为男士装饰,或用于决斗。手柄篮状保护手腕不收割伤,可同时与多个对手作战。西班牙人是用此兵器之高手,绕着圈子快速出剑挑刺,煞是美观悦目,详见《佐罗》。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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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剑:形状像今天比赛用的花剑,最早出现时并不是武器。而是为了检验铠甲的质量,用剑在上戳刺看能否贯穿,因而得名。后亦成为装饰品,或者决斗。盖长剑上修饰过多分量过重,故而刺剑成了欧洲剑客的标志。出剑更快,但杀伤力极小,避开要害,别的部位被恶狠狠捅个透明窟窿亦无碍。使用典范,参见《三个火枪手》。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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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剑:最后一种欧洲剑,四两拨千斤。碗形的护手可以卸开重武器的攻击,其杀伤力在于良好的弹性。今天仅用于击剑运动,在黑火药刚在欧洲出现时曾经作为火枪兵的防身武器,但没有实战交手的经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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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刃大砍刀:苏格兰人用的双手兵器,长达1.2-1.5米,锋刃蜷曲。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罗宾汉》中有这么猛大一把,由那位摩尔老爹使用。端的是厉害非常,最适合独自冲进大群敌人中左劈右斩。在下一直不解为什么要开两刃,历史上仅为苏格兰的高地民族使用。作为身份级别的象征,只有部落首领方可使用,代代相传。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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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匕首:加长的小刀,近距离混战时专抹对手的脖子,有多种形状和别称,目的相同。最特别的当属14世纪英军装备的一种称为misericord,长度两掌,弹性好。可以轻易的插进胸甲的接缝中,刺进心脏就结果一名骑兵。阿金库尔战役这种武器解决了大量重骑兵,现仅见于博物馆中。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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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刀:日本武士的招牌。微弯的刀刃长度米许,材质是高碳钢,硬度高但脆。刀面经过抛光,常看到武士有事没事拿着白绢在拂拭,长刀如雪,实则乃其含碳量高,不擦若受潮会变黑。冶炼时淬炼30次以上,截面中的晶层多达百万。最后一次经火时以粘土包裹以便减缓刀的冷却速度,这样的锋刃极硬,刀背更具弹性与韧性。太刀是刀剑铸造的顶峰之作,欧洲未有同样锋利者。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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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腰刀:与太刀成一对,长度略减,约为70-80公分。材质相同,常用于宗教礼仪,比方剖腹……<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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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弓弩篇 <br>
  剑寒花不落,弓晓月逾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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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最简单的曲射武器,常用于射程较短,精度要求高的场合。弓非到用时,不可轻开,否则弓弦会失去张力。一般也不能遇水,下雨天要将弦取下。合成弓除外,水会使得弓体易折,弓弦变松。对于身披铠甲的对手而言,弓箭构不成大的威胁,除非长弓或十字弓。平时弓箭只是用于射猎,战时常由为数众多的弓箭手齐射方能成为战斗力。克雷西战役后有个名词被广泛的使用,&quot;冰雹般的箭雨&quot;(hail <br>
of arrows)。弓箭手通常身着轻装,没有盾,但有简易的自卫武器,如匕首或者短剑。弓箭手常列成横队,阵地前埋设木桩,用以阻止骑兵的突击。当箭射完,他们就撤退。弓常有以下几种: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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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弓:侵彻力与射程一般的弓,最常被使用。射程常在50-80米左右,弓体用紫杉木或岑木弯曲烘制。轻装的弓箭手较多使用这种弓,因为成本低廉。射箭时朝天开火,等箭自然落下。因为正面多有盾牌的防护,从天而降的箭雨不易躲过,且落体中增加了速度。箭保存在箭壶中,战斗后捡回。每壶弓箭通常是12支,一般的战斗齐射3、4轮后骑步就开始突击,基本不会有箭射完这种情况出现。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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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弓:用的同样是紫杉木或者岑木,但弓体常达1.8-2.2米。使用者要求相当的身高,1279年要成为长弓手的要求是身高175公分以上;还要较强的臂力,开弓时的张力高达170磅。长弓的箭亦是特制,箭头铁铸,可以轻易贯穿骑兵的胸甲。当然,更常用的战术是射击坐骑,掉下马的骑兵基本不能再发挥作用。长弓的射程高达300米以上,但弓箭手平时要保持更多的训练以保证在远距离上的射击精度。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到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英国的长弓导致了重骑兵与十字弓的淘汰。最优秀的长弓手来自苏格兰,他们最早使用这种武器射击野狼保护自己的牲畜。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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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成弓:顾名思义有多种材料制成,通常核心还是岑木等柔韧性好的材料,也有用角质;外面捆绑较硬的木片如椐木,用荆棘的内层粘合;最外包以牛筋。制作工艺要求极高,工序复杂。筋腱和角质具有正反两面相等的弹性,故制成的弓柔韧性极好,不易折断,两端可以弯到一处。这种弓有两种型号尺寸:一是尺寸较小,张弓后宽度只有50公分左右,弓弦绷得极紧,配用的箭约45公分,称为斯基泰弓。7世纪的匈奴、12世纪的蒙古游骑兵使用这种武器。射出的箭在近距离内能穿透一头野牛,煞是惊人。有效射程为60-80米,最远处可达200米;另一种尺寸较大,张弓后约宽1米,弓弦绷紧程度稍次,配用的箭长70公分,11世纪亚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属这类。值得一提的是,亚述与波斯的骑兵都善于在高速疾驰的坐骑上回身返射,给对手来个措手不及。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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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弓:听上去比较简陋,确实也是。日本的武士使用过,箭头铁制或者角制。从高速奔驰的战马上射出,射程可达30英尺左右(逊呀逊)。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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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字弓:通常分两种,便于携带的被称为轻型十字弓;重型十字弓装置在城楼上,分量可达70磅,如亚历山大的攻城弩,中国的床弩。轻型十字弓弥补了普通弓箭杀伤力与射程的不足,可达350米。不需要什么训练,随便一个躲在灌木从中的农民就可以结果一个贵族,所以在15世纪,十字弓在欧洲是禁用的。&quot;最低贱卑怯的手可以夺走最英勇高贵的生命。&quot;重型十字弓弦则由弹簧钢制成,要用绞盘上紧。中国的床弩上有个机匣,可以安放七八支弩箭,自动上膛,类似于冷兵器中的机枪,但射速低,不利于携带。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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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箭:最后来说说箭,箭分两种,一种是quarrel,就是通常所说的弓箭,另一种叫bolt,打暗黑的朋友会很疑惑,为什么铁匠那里卖两种箭。区别在于,arrow的箭头方形或三角形,bolt的箭头为圆形。前者的精度高,后者加工简易。箭头的材质最早为砍削打磨过的燧石或黑曜石,后为铸铁,也有少量的钢制。箭头狭长尖利者,用于穿甲;扁平带侧锋者,用于射猎。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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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远程武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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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最基本简易的投掷刺击兵器,通常1.8-2.5米长。是人类最早学会使用的武器。一般来讲,使用矛直接刺击投矛对手的场合极少,多为对方已受伤,再上去补一家伙。如西班牙斗牛士上场前先要给牛放血,就用矛远远的刺。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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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枪:制作时更要注意平衡性,务求符合空气动力学。阿客流斯与赫克托耳在特罗伊城下用标枪互掷决斗(致敬),实际上,希腊人的时代过去后这种武器基本不再使用。造成的伤害与矛类似,但投掷时更加精确,有时还在后部加上尾羽以帮助飞行平稳笔直。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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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标枪:这种投掷武器杆体较短,但末端有一球状把手,用于维持在空中的重心平衡。比较难使用,准确性也差。使用的例子仅在弓箭发明以前,部落中的武士才用这种粗陋的装备。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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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石器:可以很方便的将圆石甩出较远的距离,通常100-200米。结构简单:两条相同长度的皮带中间系一皮囊,囊中放置投石。抓住皮带末端在头顶飞速挥舞旋转,第四五圈时当速度达到最大时,放开一条带子,皮囊中的石块就顺着切线的方向投出。这种装备被用作武器时,作用亦不明显,除非是上百人规模的齐射。使用的投石也经过加工,打磨光滑,盖圆的石块飞行路线更笔直稳定。最后在实战中出现是罗马共和国早期(参见《高卢战记》),但最初只是罗马贵族们的游戏,他们在围猎中使用投石器射击小型野兽。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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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投石器:构造原理与投石器基本相同,用粗皮索代替皮带,使用时将石块从肩后甩出,而不是在头顶回旋加速。亦为罗马军的装备之一,但精度更差,射程更近,约80米之内。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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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枪投掷器:骨制或木制,卡住标枪顶端,助跑后用力甩出,能把标枪投出100多米远。差不多与投石器同时出现,后由罗马人加以改进,多了一条皮带弹射,射程更远。 &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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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长击篇 <br>
  黄旌白钺,枪戟如林。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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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的时代中有许多奇形怪状的长兵器,为的是在剑的攻击范围之外将对手砍倒。亦无统一的制式标准,于是长兵器体现了个人的想象力。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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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斧:困扰的概念。中国古代短柄为斧,长柄为钺,可见《说文》&quot;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戍,经传皆以钺为之。&quot;那可以称为长柄斧吧。斧开单刃或双刃都有,斧柄多为木制,使用者总为膂力过人之士,利斧可轻易将对手的盾牌斩裂,颈骨砍折。1066年诺曼人登陆英格兰,普遍使用双刃斧,英格兰宽刃剑望之披靡。维京人多用单刃斧,斧头尖端带一倒钩。盖北方的民族衣甲简陋,一斧砍入对手胸腹,顺势一勾一拉,惨不忍睹。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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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铙钩:在中国,铙是军队中的乐器,用以止鼓;钩指长而曲的剑,&quot;少年别有赠,含笑看吴钩。&quot;欧洲的铙钩是作战兵器,最早为果园中修剪枝叶的家伙。贵族领主械斗,农民亦被牵连,抄起这种奇门兵器倒也得心应手。形似顶端弯钩的朴刀,可将对手四肢分离。整个黑暗时代这种工具都有活跃的表现,可以仔细看《勇敢的心》,其中一个土包子农民就扛着这种武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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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刀:亦是中世纪最普通的武器,木柄顶端捆绑狭长锋利的刀刃,有点像日本和尚的薙刀,总是很简陋,虽说长度可达2-3米,但很容易被对手砍断木柄。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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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戟:在东周列国中,戟是青铜所铸,矛与戈的混合物。欧洲的戟稍有不同,戟背为钩镰,戟面呈斧钺,顶端置枪矛。长度约3米,可刺、挑、劈、斩、勾,端的厉害,瑞士雇佣兵的招牌家伙,今天梵蒂冈的教皇卫队还使用这种武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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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矛:最基本的长兵器,比标枪稍显粗壮。长度在6米以上,甚至有10米者。顶端是简单的枪尖,下面有5-10公分长的铁制护托,以免枪尖折掉或被砍断。使用时,将粗大的末端抵着地面,枪尖向前,可以有效的阻止骑兵的突击。更多的是排成密集阵,后面士兵的长矛架在前排的肩上,一声吆喝齐步向前。这种v字形的队列几乎是全能的攻击阵形,不用与对手短兵相接。罗马军团发明这种作战方式,转战亚平宁半岛罕逢敌手。直到步枪的刺刀发明后,枪矛遂被收进博物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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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锤:上面说过,身穿锁子甲后,枪刺不进,利剑难断。但一物降一物,沉重的打击兵器应运而生。钝器的用力击打可以隔着软甲砸断筋骨,敲碎头颅。战锤的来源已不可追溯,既可手持,亦可掷出伤人。把柄木制,外部包铁,大多数战锤背部有尖刺。使用时,由于其截面小,故而专取关节。头颅、肩膀、肘部、膝盖,一击使对方战斗力全丧,极是阴毒。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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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钉锤:简单来说就是实心铁棍,也有木棍包铁。为了造成更大损伤,在其上镶有铁钉或开凹槽,由此得名。骑兵使用的,通常较为短小。步兵使用的更为粗大,把柄更长以便双手持握。这种武器简单实用,后在腰间悬挂一柄钉锤成为贵族的象征。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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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枷:钉锤长度过短,故将之一截为二,中以铁索相连。后来的演变中,顶端的镶钉铁棒被铁球取代,两到三个刺猬球回旋飞舞,中者皮开肉绽或满脸开花,立毙当场。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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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星锤:名字甚是好听,就是拉长的链枷,铁索长达一米。但要求较高使用技巧,带着风声呼呼作响,使用者同样容易变成受害者,故应用较少。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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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水之仲裁:别致的暗器,很少有记载。严格说来算是热兵器,还在这里介绍。将钉锤的木柄掏空,填以长钉、黑火药,作为一次发射的短铳,战例较少。唯一的出现是新旧教徒之争中,亨利八世的军队中有这种装备,使用效果亦不详。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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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柄斧:顾名思义,短柄的手斧,用于投掷。斧背上常有凸起的长钉以增加杀伤效果,亨利五世的军队在阿金库尔战役中曾使用过这种武器,更有名的就是美洲印酋的战斧。最早的战斧多为打制的石器,材料为黑曜石、燧石或黑硅石。法国人进入大河流域,将钢铁带进了印第安部落,战斧遂以钢铸。 &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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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衣甲篇 <br>
  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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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衣甲装束上可以看出每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的铠甲体现了无休止的战争。很多画作中亚瑟王全身顶盔置甲,威武非常。实际上,直到1550年前后欧洲才出现全身防护的铠甲。亚瑟王是反抗罗马统治的斗士,约为公元6世纪的人物。威尔士人所称的巨龙之王尤瑟,不列颠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时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环状甲。链甲和胸甲其时连罗马人都没有,哪里轮得到哈德良长墙外放羊的蛮族。据典籍记载,529那年天呈异相,彗星袭月,火山隆隆,黑暗时代随着亚瑟的死而开始。早期的铠甲由主妇制作,硝制过的皮革为底,棉织材料为里。除非不得已,没人愿意平时穿着铠甲,因其夏热冬凉,极不舒适。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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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甲:制作较简单,将兽皮晾干,上油锅煮;再晾干,揉软,缝纫即成。基本不具备防护力,穿着难受,容易擦破皮肤,多数装备弓箭手与工兵。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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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状甲:将数圈铁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环状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备刀剑的砍劈,但当胸溯来就无能为力,亦不可当弓箭与矛刺。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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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状甲:或者称硬皮甲。介于环状甲与锁子甲之间的过渡产品,将片状的装甲块钉在皮革上,可以防护从上方及前方来的打击,如果穿过板甲的接缝或从下方捅刺还是可以造成伤害。欧洲很少,所常见的是日本,足轻骑兵穿的都是这个,原哲夫的作品中较多,看起来乌光铮亮是因为刷了一层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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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子甲:皮甲问世以来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的长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担,可以有效的防护刀剑枪矛等利器,但弱点是其柔软。用打击武器猛劈力砸,穿着锁子甲一样难以幸免。制作相当复杂繁琐,造价高昂。一般来讲,铁环越细小防护性能越好,每个铁环都要焊接相连,工作量可想而知。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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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鳞甲:可被视作板状甲的改进,原先装甲块为皮制,现改钢片;原先关节处内衬为亚麻,现改锁网。总是过渡产品,所见甚少,颇像三国连环画中的装束。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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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胸甲:名为胸甲实则遮盖的范围更广,躯干、四肢都用整块厚重的钢铠包裹,关节仍用锁子甲,袖口带着连指的手套,头部包在完整的头盔中,仅留一小缝供透气与观察。只有重骑兵用这种装具。防护亦极为完善,大多数武器再难构成威胁。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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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身甲:铠的发展终于到达顶点。这种为每名骑士量身定制的装具连人带马都裹在钢甲中,关节处亦是极为复杂的钢套与螺栓。每套铠甲都有主人所取的爱名,一如骑士的坐骑与佩剑。从长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远距离上也只能凿出小孔,别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痒。分量反比锁子甲为轻,穿着更舒适,因为重量由躯干与四肢分担,不再单单压在肩膀。缺点还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马铠的分量。三四个训练有素的侍从为骑士套上铠甲要三个小时,自己在战场上想松开根本不可能,接合处都用螺丝上紧。顺便提下,螺丝起子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应运而生。阿金库尔战役是重装骑兵的噩梦,那里连续下过两周的暴雨。当骑兵从两翼包抄时陷入了泥沼,战马纷纷被英国的长弓射倒。泥泞中挣扎的骑士无法自己站起身来,而被对方的匕首轻易的解决。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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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盔:从维京海盗的牛角盔到法国步兵套在头上的铁锅,头盔的式样千奇百怪不一而足。总的功用是为头部提供防护,有顶部的主体,两侧及后面的护翼。环状甲的肩膀以上有一圈铁皮保护颈部,与头盔相连。欧洲的盔上修饰成分不多,罗马人青铜盔上高高的顶饰较为别致,但青铜盔重达10-20公斤。后期重骑兵的头盔用钢片拼合,就轻巧许多。盔上开一条细缝,可以从中张望,这时期的头盔尤其注意对咽喉、两翼和眼部的保护。缝越小,防护性越好,但视角显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务求平衡。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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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盾:厚木板制成的简单护具。讲究的外面包铁,形状各异。一般左臂持盾,右手持武器。中等大小的盾即可抵挡几个对手的攻击,也能有效的挡住普通的弓箭。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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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盾:亦称塔盾,出现多在早期。罗马的军团靠它组成乌龟阵,斯巴达战士与祖鲁人也多有使用,特洛伊战争双方都用这种一人高的盾。背面有条皮带,挎在肩上,整个人都能躲在其后。这种盾如此巨大,以至于影响自己移动,若在撤退时就要将之丢弃。斯巴达人的豪语是:&quot;带着我的盾凯旋,或者躺在上面归来。&quot;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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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圆盾:骑兵使用这种盾的较多,因其背面有扣,可套在臂上不影响行动。提供最低限度的防护,可抵御剑或钉锤等近战兵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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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套:复杂精巧的防具。钢制的指套用皮革与锁网相连,可以用来握住对手的兵刃而手指不被割伤。骑士的礼仪中,扔出手套表示要求决斗。这样的传统被后来的剑客保持下来,他们在决斗前交换自己的白手套,意思是:&quot;擦亮你的剑。&quot;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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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铠:战马常要求与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护,骑士的本事全在马上。为坐骑制作马铠是件艰苦的工作,胸口脖颈的部位用钢甲,后胯等处用锁甲,还要加上各种饰带。但坐骑还是最容易成为对方弓箭手的目标,长弓或十字弓的利箭未必能直接贯穿骑士的重铠,射坐骑却绰绰有余。更有甚者,条顿武士用力掷出的双手斧可将骑士砸下马,或直接折断坐骑的脖子。 &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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