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6-7-12 17: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五章 脉络(下)
听林清雅说完,吴国同开口了:“我也比较认同林主任的看法。前一段时间,我们了解了玉纶集团和许昌平的一些情况,结合刚才林主任介绍的情况,让我有一种想法,钱大富在许昌平身上花了这么大的代价,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花钱消灾。所有的人都知道,钱大富是在谈新权做县委书记期间回P县发展的,玉纶的成功,既是钱大富的成功,也是谈新权的政绩,而许昌平是在和谈新权共事期间由于配合不好被市委调整走的,十分明显,市委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采取的是最常规的做法,维护一把手权威,把副手调走,以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但是,两个人的仇怨却因此结了下来。后来,许昌平杀了个回马枪,对钱大富这样由谈新权一手扶植起来的企业家自然不会太好,所以,才会借口国有资产流失给钱大富使绊子,这件事早有传闻,估计是假不了。所以,钱大富说许昌平索贿未必是事实,搞不好是他见风使舵重金行贿,但事情本身还是可信的。”
“吴副厅长的意思是,我们现在还可以查处钱大富行贿罪?”林清雅问了一句。
“查处钱大富的行贿罪估计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来空口无凭,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如果钱大富不说,连那百分之十的股份他都可以推得一干二净。二来许昌平已死,钱大富的案子只不过是这个案子的一个枝节,再加上钱大富所说的,他并没有取得什么非法利益,行贿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现在对玉纶集团最多也就是把他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为许昌平本人的非法占有财产充公,其它的就不大好办了。另外,玉纶集团现在是S市的支柱企业,钱大富本人又是全国人大代表,查处他涉及到的东西太多,如果他的确是犯罪了我们当然不能放过,但像这种模棱两可稀里糊涂的事情,我们只怕不好轻易立案。”
吴国同的态度已经比较明确了,不过,他话锋又是一转:“现在,这个案子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线索,那就是程伟元。首先,程伟元和许昌平关系不一般,他是许昌平一手提拔起来的,二来,他那天说的话,结合后来许昌平的表现,我怎么看都有意图恐吓许昌平拿许枫作人质的味道,后来在审讯的时候,我提到了这个问题,许昌平的反应也很激烈。所以,我觉得把程伟元作为突破口似乎更合理些。当然,面临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没有证据,但是,我们可以对程伟元实施秘密监控。当然,对玉纶集团的财务调查也不能放松,在现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放松任何一个线索。破案就是这样,有时候,往往是那些不引起我们注意的细枝末节反倒会发现大问题。小蓝,你到现在还没说话,你有什么意见吗?”吴国同说完了自己的意见,又把话题引向了蓝煜星。
可能是因为前一阶段蓝煜星的表现比较突出,吴国同常常会征询他的意见。蓝煜星一般来说是不大愿意把意见公开化的,他只要告诉林清雅一个人就成了,但是,既然点到了,蓝煜星也不好沉默,便接口说:“吴副厅长说得很有道理,对每条线索,我们都不能轻易放过,所以,程伟元和玉纶集团都应该查,我非常赞同秘密监控程伟元……不过,对玉纶集团,我模模糊糊地也有点感觉,虽然没什么漏洞,但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林清雅和吴国同一起追问他。
“我感觉钱大富是不是过于大方了一些。2.5个亿啊,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钱大富连顿都没打,说吐就吐出来了,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按钱大富本人的说法,这百分之十的股份是许昌平强行索贿,而且,许昌平只是贷了一千万的贷款在玉纶绕了那么一圈,并没有实质性的投资入股,那么,这百分之十的股份,完全是许昌平非法占有的玉纶集团的财产,所以,我感觉即便钱大富说的是事实,那么,他也应该据理力争,把这百分之十的股份要回来,而不是主动要求充公。而他主动要求充公,从某种意义上等于承认这笔钱是他向许昌平行贿的赃款了。”
“有点道理。还有吗?”吴国同点了点,接着问道。
“有。许昌平既然死了,那就是死无对证,钱大富完全可以一口否认有这么回事,推得干干净净,白白捡了2.5个亿。我们要知道,钱大富是个商人,既然是商人,就没有人嫌钱多,更何况这钱本来就应该是他的,他干嘛不吃这到口的肥肉呢!”
“这个观点我不认同。”反驳的是林清雅:“我感觉,钱大富不是那种唯利是图的人,从今天我和他交流的情况看,我感觉这个人做事还是非常有原则的,该要的钱他要,不该要的钱他是不会要的,更何况,唯利是图也不等于贪图小利,贪小利而失大利,这样的傻事钱大富是不会做的。”
“林主任的观点似乎也有道理,但是,你只能推翻小蓝后面的话,而不能推翻他前面的话。是啊,他干嘛要这么大方呢?”吴国同又对林清雅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三个人的意见搅在了一起,显得有些乱。
“我觉得林主任的话可以对此作出解释。就是那一句,钱大富不是一个因小失大的人,我们不妨先假设他有问题,那么,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比2.5亿要多得多的利益。”
“那你说的这个多得多的利益又是什么呢?”林清雅继续追问。
“我也不清楚,要是知道了倒好了。”就这样,讨论陷入僵局,会议室里再次沉默了下来。
过了半天,林清雅开话了:“今天的事倒让我想起了那天抓小偷。吴副厅长,你说小偷最怕什么?”
“小偷最怕警察啊,这还用说?”吴国同笑了笑,作为三个人之中唯一的警察,吴国同在这种事情上还是有些自豪感的。不过,蓝煜星却有点明白林清雅的意思了。
“不错,小偷最怕的是警察,所以,他们一旦遇到警察,最先的反映就是离警察远远的,别招惹这些人,否则肯定要倒霉,而且,就算那个小偷当时没有作案,他对警察也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和厌恶,只有脱离警察的视线之外,他们才会有安全感。”林清雅一口气说完。
吴国同也明白了林清雅的意思:“林主任的意思是说,钱大富之所以不去争取那2.5亿,是不想和纪委打交道?好像有点道理。我们做刑侦的,在思维上总是习惯于把所有的人都先假定为罪犯,那么,假如钱大富也是罪犯的话,如果他要拿那2.5个亿,就要没完没了地和纪委纠缠,甚至要举出大量的证据,证明他是受害者,然后才能拿到那笔钱,这是非常危险的。所谓言多必失,说得越多就越容易暴露,和我们打交道越多,就越容易让我们发现他的问题,不如干脆把这2.5亿给扔了,免得麻烦。林主任是这个意思吗?”
“不错,我就是这个意思,当然,仅仅是一种猜测,没什么根据的。”林清雅对自己的判断并没有什么把握。
“吴副厅长,林主任,刚才的分析可能性是很大的。从928开始,我们就在追查这个案子,我发现对方行事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喜欢把事情做绝。”蓝煜星的话有点突兀,却顿时引起了吴国同和林清雅的注意:“怎么讲?”
“例子比较多,第一件是在处理周嫒嫒的问题上,为了杀一个周嫒嫒,不惜牵连上杨鹰、苏健两个人,最后还搭上了一个董守业,事实上,他们想个办法把周嫒嫒杀了也就罢了,却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我想目的只有一个,把这个案子定成铁案。要不是阴错阳差,董守业的儿子打了个报案电话,事情也许就这么了结了。第二次是刘彪顶罪,代价也是非常之大,如果不是刘虎冒冒失失地闯进法庭,这件案子也可以结案了。第三件是对付刘彪兄弟,连孙继尧这样的人都不惜暴露身份,把事情扛了下来,如果不是许昌平家里稀里糊涂地被盗,案子就又断了线了。第四件事是对付许昌平,先是把许枫从新加坡弄了回来,然后又是液体炸药定向爆破和摇控引爆,把许昌平炸了个粉身碎骨,如果不是许昌平酒后失言对儿子说了不该说的话,这个案子同样还是查不下去。我们能把案子查到这种程度,一方面是法网恢恢,但不能不承认,有很多运气的因素。对方的下手实在是太狠,从来都不惜代价,只要结果。所以,我可以预见,即便是下一步我们对程伟元实施监控措施,也很难拿到证据。这个例子以前曾经经历过,我们对刘彪实施的监控,监控的结果却全部都是他们主动提供给我们的。除此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收获。所以,钱大富把2.5亿轻而易举地就给放弃了,在某种程度上,非常符合他们的行事作风,对他们来说,只要能够达到目的,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根本是无所谓的。这就是我说的绝,干净利落,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蓝煜星一口气说完,听得吴国同连连点头,叹了口气说:“是啊,这帮家伙的手段实在是太狠了一些。查这样的案子,的确是需要一些运气成份,不知道接下来运气还会不会继续照顾我们,让我们把谜底揭出来。”这句话听在蓝煜星和林清雅两个人的耳朵,都有一种沉重感,吴国同,已经不再像当初来的时候那样信心十足了,他终于体会到了敌人的强大和狡猾。
自私自利之心,是立人达人之障。 —— 吕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