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镜の恶魔城

楼主: 风云祭司

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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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二章 狩猎(下)

车子开出了三环路,大约走了有二三十分里的干线,就拐上了一条乡村公路,然后又上了一条砂石路。路况虽然是越来越差,但坐在悍马上,却是浑然不觉,和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砂石路走到头,便到了一座小山的山脚下,这里有一个看起来象村庄的建筑群,每一栋房子都是土墙茅屋,现在,S市下属的几个县基本上都看不见茅屋了,所以,这一片的建筑看起来反而有些另类。不过,和普通农村民居不同的是,每个茅屋之间的距离都比较远,而且,后墙上都装着空调。高压线架到了这个村子的村口,经过变压以后,通向各个房间,这一切,都显示了这个风格独特的度假村的巨额成本。

    见到这辆悍马吉普,第一间茅屋里的人反应十分迅速,两名体格健壮的小伙子立刻跑了过来,到了吉普车的前面,伸手打开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门:“董……”小伙子的问侯刚一出口却又咽了回去,车座上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有点印象,上次和董事长、总经理一起来过,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过,她能开董事长最心爱的座驾,身份自然非同一般。

    另外一个记忆好些,知道这个小姑娘是新上任的集团总经理助理,姓谈,连忙打招呼:“谈总你好!”不过,副驾驶座上的蓝煜星他可就不认识了,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人虽然很年轻,却也很成熟,精明干练,不怒自威,自然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很礼貌地请他下车。心中却在暗自称量眼前这个人的身份。一个小姑娘,二十出头就做了总经理助理,看样子是准备按集团的高级领导人培养的,可她又不姓钱,不会是儿媳妇吧;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虽然不认识,但跟这位总经理助理同行,而且只有两个人,应该是一对情侣。早就听说董事长有个儿子,正在外面读研究生,这人不会是董事长的公子吧。服务人员眼里都有毒,可惜他这次并没有猜对。

    “蓝煜星!走,选枪去。”谈晶晶轻车熟路地请蓝煜星下车,却让服务的小伙子听出来了,这人不姓钱,姓蓝。那又是什么人呢?他心里依然十分纳闷。

    蓝煜星答应了一声,跟着谈晶晶走进了茅屋,不过,这间茅屋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一个四合院。几个人穿过院子,后面一进的房间更大,两名服务员每人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正房的那扇十分厚重的防盗门上面的两把锁。虽然想到这时可能会有很多枪支,可进去以后,蓝煜星心里依然暗自惊叹:这分明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嘛,当然,里面全是猎枪,整齐地靠在柜子里,擦得油光锃亮。柜子的底层,却摆着一箱箱猎枪的子弹。

    范志杰是一个狂热的狞猎爱好者,在北京的时候,只要有空,他和林正祥常常会带着一帮子弟兄,到京郊的一些狩猎场去过过枪瘾。十三室和纪委的其他部门相比十分特别,因为他们主要负责查处涉及副省部级以上高官的大案要案,工作本身就是异常的复杂和危险,所以,虽然十三室人员和纪委的其它干部一样也属于文职人员,但都要接受一些军事项目的训练,有些甚至是只有特种部队才训练的科目,当然,训练强度自然不能和正规军相比,水平也要差很多,只是进行一些格斗技巧、车辆驾驶、枪支使用和野外生存训练,但范志杰由于天资过人,训练勤奋刻苦,而且求知欲极强,所以各方面的技能掌握得都挺好,在某些方面,比如枪法,有时候甚至可以和一些正规的军人比试一下。因此,打猎正是蓝煜星的长项。

    进了房间,谈晶晶也不需要别人指点,上来就挑了一支平管的双管猎枪,蓝煜星知道,这种枪比较轻巧,好操作,适合女孩子使用,但用的是16号弹,威力比较小。蓝煜星有点技痒,伸手拿过一支竖立式双管的猎枪递了过去:“晶晶,你不妨用这把试试,这是重庆产的虎头牌双管猎枪,型号叫HL-203,是咱们国家生产的最好的猎枪了。25届奥运会,张山就是用这款枪和各射击强国的男运动员同场竞技,拿了一块金牌,可是让咱们国家的猎枪制造商扬眉吐气了一把。这种枪的射击精度很高,反应灵敏,当然,作为一款射击运动枪,用来打猎也不是特别适合,但这个狩猎场又没有什么猛兽,你用着应该不错。

    陪同的服务人员也是狩猎场的教练,听了蓝煜星的话,连忙伸大姆指,奉承地说:“你是个行家啊。”谈晶晶却是暗暗称奇,她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和蓝煜星恋爱以后,他给自己的感觉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什么样的人他都能和人家谈得来,包括很不容易接近的自己的老爸和钱叔,都是那种年轻人看了以后会感觉特别难接近的人,可他都能够和他们聊得很愉快。蓝煜星的人生经历很简单,除了在纪委这一阶段以后,之前他并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搞不好连除了出租车以外的轿车都没坐过,对这一点谈晶晶是很清楚的,可他偏偏对猎枪也这么在行,连教练都夸他是行家,谈晶晶觉得自己的爱人很能干的同时,也觉得他有点不可思议。当然,她以前问过这样的问题比如这怎么知道这个、知道那个,得来的回答往往,书上看来的。他喜欢看书,而且什么书都看,谈晶晶并不否认,可是,书上真的什么都有?当真是秀才不出门,可知天下事?谈晶晶有些怀疑。

    给谈晶晶选完枪,蓝煜星自己选了一支意大利贝雷塔公司制造的A390st半自动猎枪。这是一种半自动霰弹枪,一次装填4发子弹,射击机会比双管猎枪多一倍,枪口喉缩可更换,因而也更适合打猎。这种枪是一种很经典的猎枪了,销售量很大,性能也算得上是有口皆碑。

    选完枪,蓝煜星又为自己和谈晶晶各选了一些子弹。猎枪因为打的是移动目标,用的全是霰弹,枪弹里装的是铅砂,这样,打出去的子弹就是一个面。因为不同的猎物抗打击能力是不同的,所以打不同的猎物必须使用不同的铅砂。铅砂也有轻有重,单颗铅砂越重,杀伤力就越强,但弹壳内可装填的铅砂数量相应的就越少,反之也是一样。最小的直径1毫米,最大的竟然是18毫米。对今天的狩猎场,蓝煜星知道,里面放养的基本上是一些食草型的小动物,不会有猛兽,所以,他选择的基本上是铅砂比较小的子弹,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蓝煜星还是选择是四发18毫米的大家伙,然后,把子弹塞进了猎装上那些无所不在的口袋里。一切就绪之后,蓝、谈二人背好狩猎背囊,带上了食品和水,便出发了。

    临上路之前,教练问了一句:“需要我们陪同吗?”

    “谢谢,不用了,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蓝煜星客气地拒绝了。教练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是个老手,不需要陪同,也就不再坚持。谈晶晶第一次来的时候是跟钱大富来的,当时这两个小伙子都是全程陪着他们。见蓝煜星拒绝了,只以为是跟不跟随便打猎的人的,也就没在意。其实她哪里知道,如果狩猎教练知道谈晶晶只打过一次,而蓝煜星这双手根本就从来也没摸过枪的话,那说什么也不会让他们独自上山的。
奢者狼藉俭者安,一凶一吉在眼前。 —— 白居易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二章 狩猎(下)

车子开出了三环路,大约走了有二三十分里的干线,就拐上了一条乡村公路,然后又上了一条砂石路。路况虽然是越来越差,但坐在悍马上,却是浑然不觉,和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砂石路走到头,便到了一座小山的山脚下,这里有一个看起来象村庄的建筑群,每一栋房子都是土墙茅屋,现在,S市下属的几个县基本上都看不见茅屋了,所以,这一片的建筑看起来反而有些另类。不过,和普通农村民居不同的是,每个茅屋之间的距离都比较远,而且,后墙上都装着空调。高压线架到了这个村子的村口,经过变压以后,通向各个房间,这一切,都显示了这个风格独特的度假村的巨额成本。

    见到这辆悍马吉普,第一间茅屋里的人反应十分迅速,两名体格健壮的小伙子立刻跑了过来,到了吉普车的前面,伸手打开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门:“董……”小伙子的问侯刚一出口却又咽了回去,车座上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有点印象,上次和董事长、总经理一起来过,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过,她能开董事长最心爱的座驾,身份自然非同一般。

    另外一个记忆好些,知道这个小姑娘是新上任的集团总经理助理,姓谈,连忙打招呼:“谈总你好!”不过,副驾驶座上的蓝煜星他可就不认识了,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人虽然很年轻,却也很成熟,精明干练,不怒自威,自然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很礼貌地请他下车。心中却在暗自称量眼前这个人的身份。一个小姑娘,二十出头就做了总经理助理,看样子是准备按集团的高级领导人培养的,可她又不姓钱,不会是儿媳妇吧;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虽然不认识,但跟这位总经理助理同行,而且只有两个人,应该是一对情侣。早就听说董事长有个儿子,正在外面读研究生,这人不会是董事长的公子吧。服务人员眼里都有毒,可惜他这次并没有猜对。

    “蓝煜星!走,选枪去。”谈晶晶轻车熟路地请蓝煜星下车,却让服务的小伙子听出来了,这人不姓钱,姓蓝。那又是什么人呢?他心里依然十分纳闷。

    蓝煜星答应了一声,跟着谈晶晶走进了茅屋,不过,这间茅屋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一个四合院。几个人穿过院子,后面一进的房间更大,两名服务员每人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正房的那扇十分厚重的防盗门上面的两把锁。虽然想到这时可能会有很多枪支,可进去以后,蓝煜星心里依然暗自惊叹:这分明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嘛,当然,里面全是猎枪,整齐地靠在柜子里,擦得油光锃亮。柜子的底层,却摆着一箱箱猎枪的子弹。

    范志杰是一个狂热的狞猎爱好者,在北京的时候,只要有空,他和林正祥常常会带着一帮子弟兄,到京郊的一些狩猎场去过过枪瘾。十三室和纪委的其他部门相比十分特别,因为他们主要负责查处涉及副省部级以上高官的大案要案,工作本身就是异常的复杂和危险,所以,虽然十三室人员和纪委的其它干部一样也属于文职人员,但都要接受一些军事项目的训练,有些甚至是只有特种部队才训练的科目,当然,训练强度自然不能和正规军相比,水平也要差很多,只是进行一些格斗技巧、车辆驾驶、枪支使用和野外生存训练,但范志杰由于天资过人,训练勤奋刻苦,而且求知欲极强,所以各方面的技能掌握得都挺好,在某些方面,比如枪法,有时候甚至可以和一些正规的军人比试一下。因此,打猎正是蓝煜星的长项。

    进了房间,谈晶晶也不需要别人指点,上来就挑了一支平管的双管猎枪,蓝煜星知道,这种枪比较轻巧,好操作,适合女孩子使用,但用的是16号弹,威力比较小。蓝煜星有点技痒,伸手拿过一支竖立式双管的猎枪递了过去:“晶晶,你不妨用这把试试,这是重庆产的虎头牌双管猎枪,型号叫HL-203,是咱们国家生产的最好的猎枪了。25届奥运会,张山就是用这款枪和各射击强国的男运动员同场竞技,拿了一块金牌,可是让咱们国家的猎枪制造商扬眉吐气了一把。这种枪的射击精度很高,反应灵敏,当然,作为一款射击运动枪,用来打猎也不是特别适合,但这个狩猎场又没有什么猛兽,你用着应该不错。

    陪同的服务人员也是狩猎场的教练,听了蓝煜星的话,连忙伸大姆指,奉承地说:“你是个行家啊。”谈晶晶却是暗暗称奇,她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和蓝煜星恋爱以后,他给自己的感觉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什么样的人他都能和人家谈得来,包括很不容易接近的自己的老爸和钱叔,都是那种年轻人看了以后会感觉特别难接近的人,可他都能够和他们聊得很愉快。蓝煜星的人生经历很简单,除了在纪委这一阶段以后,之前他并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搞不好连除了出租车以外的轿车都没坐过,对这一点谈晶晶是很清楚的,可他偏偏对猎枪也这么在行,连教练都夸他是行家,谈晶晶觉得自己的爱人很能干的同时,也觉得他有点不可思议。当然,她以前问过这样的问题比如这怎么知道这个、知道那个,得来的回答往往,书上看来的。他喜欢看书,而且什么书都看,谈晶晶并不否认,可是,书上真的什么都有?当真是秀才不出门,可知天下事?谈晶晶有些怀疑。

    给谈晶晶选完枪,蓝煜星自己选了一支意大利贝雷塔公司制造的A390st半自动猎枪。这是一种半自动霰弹枪,一次装填4发子弹,射击机会比双管猎枪多一倍,枪口喉缩可更换,因而也更适合打猎。这种枪是一种很经典的猎枪了,销售量很大,性能也算得上是有口皆碑。

    选完枪,蓝煜星又为自己和谈晶晶各选了一些子弹。猎枪因为打的是移动目标,用的全是霰弹,枪弹里装的是铅砂,这样,打出去的子弹就是一个面。因为不同的猎物抗打击能力是不同的,所以打不同的猎物必须使用不同的铅砂。铅砂也有轻有重,单颗铅砂越重,杀伤力就越强,但弹壳内可装填的铅砂数量相应的就越少,反之也是一样。最小的直径1毫米,最大的竟然是18毫米。对今天的狩猎场,蓝煜星知道,里面放养的基本上是一些食草型的小动物,不会有猛兽,所以,他选择的基本上是铅砂比较小的子弹,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蓝煜星还是选择是四发18毫米的大家伙,然后,把子弹塞进了猎装上那些无所不在的口袋里。一切就绪之后,蓝、谈二人背好狩猎背囊,带上了食品和水,便出发了。

    临上路之前,教练问了一句:“需要我们陪同吗?”

    “谢谢,不用了,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蓝煜星客气地拒绝了。教练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是个老手,不需要陪同,也就不再坚持。谈晶晶第一次来的时候是跟钱大富来的,当时这两个小伙子都是全程陪着他们。见蓝煜星拒绝了,只以为是跟不跟随便打猎的人的,也就没在意。其实她哪里知道,如果狩猎教练知道谈晶晶只打过一次,而蓝煜星这双手根本就从来也没摸过枪的话,那说什么也不会让他们独自上山的。
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 韩非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三章 支持(上)

“蓝煜星,我再也走不动啦,咱们回吧。”

    “好,好,咱们回,现在就回。”

    “那不成,你得背着我。”

    “好,背就背,猎八戒背媳妇喽。”

    “什么呀,难听死了。才不要你背呢。”谈晶晶的精神终于振奋了一点,而且,这一天的苦差事终于到了尾声了,可以回去了,谈晶晶差点就要欢呼了。

    打猎是个苦差事,远没想象中的豪迈和浪漫。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那是词里写的,事实上,打猎比钓鱼还要枯燥,对人的耐心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初春时间,寒气未消,猎物的活动并不活跃,大多数是找一个地方蜇伏起来,走了半天,才能看见一只兔子山鸡什么的在树丛中一晃而过或是扑啦啦地飞过。谈晶晶根本来不及反应,猎物便消失了踪迹。

    几个小时下来,谈晶晶一点收获也没有,便有些对蓝煜星发牢骚,说他对自己的控制太严,存心不让她打。

    这当然怪不得蓝煜星,打猎的时候,两人手中所持的都是杀伤力极强的猎枪,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误伤了别人或是自己。所以,蓝煜星要求谈晶晶的枪口始终要向上,保险一直要保持在关闭的状态,只有见到猎物才可以打开保险,而且,手指不能放在枪机上,必需放在枪机的保护圈上。

    猎物出现的时机稍纵即逝,因为蓝煜星的要求,谈晶晶根本来不及反应,半天连放一枪的机会都很难得。好不容易看见一只山鸡停留在树梢上,蓝煜星想让谈晶晶过一下枪瘾,便指点她射击。蓝煜星的经验是,不瞄准猎物,而是瞄准它头前上方的飞行轨迹,慢慢地靠近,只要猎物有所察觉从而出现异动,就果断地开枪。谈晶晶照着做了,等山鸡要飞的时候,她猛地一扣扳机,山鸡飞了,树枝却被打得纷纷飘飞着散落下来。原来,谈晶晶根本没有按照蓝煜星的话去做,她的枪口始终瞄准着猎物的中心,这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没打下来,蓝煜星暗叫可惜。

    当然,蓝煜星最多只能算得上是一个狩猎爱好者,除了枪法还算过硬外,他绝对算不上是一个猎手,更算不上是一个好猎手。做一个好的猎手,不仅要能够打中目标,还要有一个最基本的素质,就是很善于找到猎物,在这样的冬天里,从一些特殊地形和野兽留下来的痕迹,很轻易地便可以判断出猎物的巢穴。但蓝煜星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在猎物出现的时候凭他的经验放上两枪,至于能不能打中,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过,凭借出色的枪法和灵敏的反应,蓝煜星还是有所斩获,一天下来,他打中了两只山鸡,一只野兔,这是他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而且还是蓝煜星坚持到下午的结果。打中以后,两个人欢快地跑过去,背囊中有现成的塑料袋,把东西塞进去以后,封好,既闻不到血腥味,也可以避免猎物流出的秽物和血液弄脏了背囊。

    可惜,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极其枯燥的,特别是中午的时候,两个人颗粒未收,坐在山石上喝水,吃干粮,吃完之后,谈晶晶便有些困倦了,吵着嚷着要回去。蓝煜星却依然是兴致勃勃,尚未尽兴,而且,辛苦了半天没有任何成果,最后空手而归,也不是他的性格。无论是现在的他,还是从前的范志杰,性格中都有一种很执着的成分,这种执着时刻在他们的骨子里流淌涌动,无论做什么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出一点成果来。

    所以,整个下午,他都在千方百计地调动起谈晶晶的情绪,也更加用心地去搜寻猎物的踪迹。好在到了下午,人是困倦了猎物们却似乎活跃了起来,不时会有野兔出没,各种各样的鸟类也经常飞过,这无疑是提神的最好的东西了,于是,谈晶晶也便跟着大呼小叫起来,渐渐忘却了中午的疲倦,两个人开始不断地有所收获,先是打中了一只山鸡,接着又打中了一只很肥硕的兔子,最后,蓝煜星又打中了一只山鸡。感觉差不多了,谈晶晶也真的是疲惫了,再次提出了返程的请求,两个人才决定回去。

    找猎物的时候不觉得,一直是沿着小路往山的纵深挺进,真的回程了,蓝煜星这才发觉,两个人已经走好远了,至少离山口有十华里。不过,他们行动的路线是极其单一的,而且S市周边的这些山,说是山,其实更像是丘陵,他们来的时候就是前面的人走过的一条小径走上来的,绝对不至于迷路。

    此时,天已近黄昏,金色的夕阳把它的余辉尽情地挥洒在这片绵延起伏的山地上,谈晶晶美丽的线条也被薄薄的覆盖上了一圈金色的轮廓,看得蓝煜星心动不已,牵着谈晶晶的手也便暗暗地用了一些力。谈晶晶自然是有所感觉,两个人此时的关系正在热恋之中,一举一动都心领神会,灵犀相通,便把眼光投向并行的蓝煜星。

    这一瞬间的风情,让蓝煜星不由得情动,便手揽住了谈晶晶的腰,紧紧地把她这曼妙的身体抱在怀里。晶晶被爱人的情绪感染,脸色顿时绯红,头也垂了下去,露出了一片白的颈项。但她又舍不得离开爱人那深情的眼神,便又勇敢地抬起了头。蓝煜星的臂膀更加坚强有力,让两具充满活力的身体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然后,低下头,吻上了她那柔软的唇。
感情有着极大的鼓舞力量,因此,它是一切道德行为的重要前提。 —— 凯洛夫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三章 支持(下)

这一吻,无比缠绵,良久,两个人才分开,彼此似乎都能听到对方有如鹿撞一般的心跳。感情的闸门,几乎就要失控,因为,此时的晶晶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姑娘了,在蓝煜星的爱的滋润下,从他家乡回来以后的这一段时间,她已经迅速发育成一只成熟的水蜜桃,时时刻刻都在等待爱郎的采摘和品尝。

    不过,蓝煜星还是把自己的欲望压抑了下来,没时间了,冬末初春的天气,太阳一落山,天很快便会黑掉,万一在山里迷了路可不是闹着玩的。山地里没有手机的信号,和外界联系不上,山里虽然没有什么凶猛的野兽,却不能避免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出没,在这个世界上,最凶险的动物其实就是人本身,蓝煜星自己虽然不怕,却要对晶晶的安危负责。想到这里,蓝煜星稳定下情绪,深情地说:“晶晶,咱们快点走吧,天快黑了。”

    “嗯!”谈晶晶的这一声回答尤如孩子手中大朵的棉花糖般甜蜜柔软,又让蓝煜星心动不已,但他还是坚决地松开了怀抱,重新牵起她的手,两个人迈着轻快的步伐,往山下走去。现在的谈晶晶,早已经忘却了一天的疲倦,脚下显得异常轻快,心里只是在想,如果能永远永远就这么和他走下去就好了,走一辈子,再走一辈子。

    这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

    炭盆里,红色的明火在雄雄地燃烧,蓝煜星和谈晶晶两个人围坐在火盆旁边,火光照在他们的脸上,那是幸福的颜色。

    他们打来的山鸡和野兔早已被服务人员处理干净,穿上了一根长长的带木柄的铁签。烹调,是谈晶晶的长项。蓝煜星的工作是把食物架在烧烤架上,慢慢地转动。而且谈晶晶就像是一个艺术家一样,不停地在食物上面洒着椒盐、香料,再用刷子在食物上刷着烹调油和黄酒,不一会,山鸡和兔子的表层都被烤成了金黄色,猎物体内的油脂也被烤了出来,再也不需要通过刷油来防止烤糊了。同时,一股扑鼻的肉香开始在山脚下弥漫。

    这股香味一直传到不远处工作人员居住的茅屋里,尽管野味对他们来说并不稀罕,可依然被这股香味引诱得直吞口水。

    蓝煜星开了一瓶红酒,倒在两个玻璃杯里,这是谈晶晶早就准备好的,同时还有一些饮料和小吃。蓝煜星递了一杯给谈晶晶,用富有磁性的声音无比温柔地说:“晶晶,干杯!

    “干杯!”谈晶晶的整个身心都像是被他的爱意熨了一遍一样,只觉得无比的快意,简短的两个字,也像是被柔情蜜意包裹着的甜品。

    轻轻地喝了一口,谈晶晶开始望着眼前的食物发愁:这么大块的东西,怎么吃啊?蓝煜星可就不管这一套了,把野兔拿下来,撕下两条后腿,把其中的一只递给晶晶,自己留一条,然后,狠狠地一口咬下去,焦黄香脆的表皮下包裹着的鲜嫩的兔肉,顿时塞了满口。“嗯,好香。我家晶晶这手艺真不是盖的!快吃快吃。”蓝煜星由于嘴里塞满了东西,声音有点含糊,让谈晶晶觉得有点好笑。

    不过,谈晶晶自然可以想到,蓝煜星的吃相,是对自己手艺的最好的认可,他吃得越凶,谈晶晶的心里就越是甜蜜。不过,他的样子她可学不来,只能是尽可能斯文地把兔肉放到嘴边,轻轻地撕下一条,在嘴里细细地咀嚼着。的确是很香,但谈晶晶品尝到的可不仅仅是肉香。猎物是他打下的,食物是自己亲手烹制的,这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与其说吃下去的是食物,还不如说是一种爱的成果。

    很快,一瓶红酒已经结束,蓝煜星喝了一大半,谈晶晶喝了一小半,在酒精的作用下,小脸变得通红。那边,谈晶晶吃了两条鸡腿,一条兔腿,女孩子注意保持身材,晚上不好吃这么多的肉的,也就不再吃了,开了一瓶果汁慢慢地喝。蓝煜星却不管那么多,又开了一瓶,一边喝,一边把整只的烤山鸡抱在手里啃着。谈晶晶看了看,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山风渐渐地大了起来,不过,炭火依然茂盛,烤在身上暧烘烘的,并不觉得有丝毫的凉意。

    “蓝煜星!我想跟你说个事。”谈晶晶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张开了口。

    “什么事?”蓝煜星从没有见过谈晶晶用这种严肃的口气跟自己说话,所以,他也有点紧张,不过,他想到的是,难道自己和她之间出了什么问题。

    可谈晶晶的话却是大出蓝煜星预料之外:“蓝煜星,我知道你和清雅姐姐最近在调查玉纶集团的问题,实际上,财务这一块,现在是我分管的,虽然我业务不是特别的熟,但是咱们是学应用中文的,经济这一块也是一个重点,所以,我仔细地看了下你们查的重点,后来得出一个结果:你们调查的内容,实际上根本没有必要,我的意思是说,你们不可能在这一块查出什么东西的。”谈晶晶说到这里,语气显然是有此犹豫的。

    “晶晶,为什么这么说?”蓝煜星对谈晶晶所说的结果并不是没有思想准备,甚至可以说,这种结果是正常的,如果不正常才是奇怪的。财务管理是每一个实体的管理要害,一个资产二十多亿的大集团,财务上如果是一团混乱的话,那它就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蓝煜星奇怪的重点是,晶晶今天怎么会和自己谈这样的话题。

    谈晶晶显然也意识到了蓝煜星问话的重点,于是她反问道:“蓝煜星,我也想问你,在你看来,是我重要些,还是你的事业重要些?”

    面对晶晶这种前所未有的尖锐问题,蓝煜星踌躇了,思考良久,他才回答了一句:“晶晶,你和我的事业有冲突吗?事实上,我一直感觉,只有我在事业上有所建树了,我才配得上你。”

    “嗯!”谈晶晶并没有给蓝煜星一个明确的态度,而是换了一个新角度来说她的想法:“蓝煜星,你说的话,其实等于没说,因为,你并没有作出选择,但是,我很感动,没有别的理由,只是因为我能够感觉到,你的话是真诚的。如果你很真接了当地说,我对你来说比你的事业更重要,那我会认为你很虚伪,事实上,我在最近的一段时间感觉特别明显,你对事业的追求,其实有点像我爸,因为事业,可以放弃家庭,放弃夫妻感情,放弃儿女亲情。我不知道你们这样是对还是错,但我还是感觉,你这样,才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蓝煜星,我没看错你。”谈晶晶的话说到这里,语气异常的坚决。

    蓝煜星的酒完全醒了,原因无它,只因为今天的晶晶给了他一种全新的感觉,给了他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憾。他喜欢晶晶,喜欢她的纯真,她的乖巧,她的灵动,她的活泼,她的率真,她的可爱,甚至是她的美丽,但他从来没看到晶晶也会有如此成熟、如此理性、如此深刻的一面。所以,面对晶晶略带质问和夸奖的问话,蓝煜星有点无话可说的感觉,只有用更加热切的目光看着她,轻轻地叫了一声:“晶晶!”

    “蓝煜星!”谈晶晶从认识蓝煜星到现在,从来没有用另外的称呼叫过他,也并没有因为两个人的热恋而改换什么称呼,作出任何省略,这也让蓝煜星感觉无比自然:“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说,对一个男人来说,最大的追求是事业的追求,一个没事业的男人,其实是不值得爱的。所以,我想,既然我爱上了你,我就应该支持你的事业。我并不想你以后可以做多大多大的官,我爸现在做到市长了,这可能是S市最大的官了,我也没感觉我妈有多快乐,更没有发现我妈因为我爸升官就很高兴,因为,他走上更重要的位子,就意味着他陪我们的时间就更少了一些。不过,我能感觉到,我妈是为我爸而感到自豪的,能和一个能干的男人在一起,尽管辛苦些,孤单些,可我妈还是高兴的,总比嫁一个窝囊废要强。是吗?”

    谈晶晶一口气说了很多,却让蓝煜星感觉有点无所适从,微醉的谈晶晶,让他看到了她前所未有的一面。今天的晶晶,比他原来想象的要成熟许多。不过,蓝煜星也在想,或许这也是他一直期待的,他一直以为,谈晶晶虽然可爱,可和林清雅相比,似乎总缺了点什么,现在想来,就是这成熟的一面,理性的一面,而现在谈晶晶恰恰是向他展示了她的这一面,这让蓝煜星在无所适从之余,也有点喜出望外。

    “蓝煜星!”晶晶此时的声音温柔而又坚决:“我并不希望你去当什么大官,但我希望你在事业上能够有所成就。既然爱上你了,我也会尽一切所能帮你成就你追求的事业,其实,这从你刚考公务员的那个时候我已经在这样做了。”

    谈晶晶所言不虚,蓝煜星自然而然地可以想到,当初,自己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她告诉自己报名的人数,赶到自己家里透露自己将面临强大的竞争对手的消息,带自己去做头发,为自己买衣服……蓝煜得终于感觉到,晶晶实际上从自己报名那天起,就已经对自己情根深种了。

    “蓝煜星!”晶晶还还在继续她的话:“我真的想帮你,所以,也想告诉你,玉纶集团,真的是有问题的。”
感情有着极大的鼓舞力量,因此,它是一切道德行为的重要前提。 —— 凯洛夫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四章 爆料(上)

“什么问题?”问这句话是蓝煜星的本能。不过,在问出之后,蓝煜星却是有些纳闷,不错,晶晶很聪明,很能干;晶晶的家庭和钱大富一家的交情非同一般;晶晶在上岗不久之后就分管了玉纶集团的财务,能够了解这个企业的许多秘密,但是,这些都不是她能够了解玉纶集团存在问题的理由。

    原因很简单,以自己现在了解的情况,如果玉纶集团真的有秘密,那肯定是一个惊天的秘密,现在,这个秘密连钱玉纶都不知道,蓝煜星可以很明显地判断,钱玉纶绝对不会欺骗自己,至少在刘彪的事情上,钱玉纶是真诚的。钱玉纶的能力、职务以及在玉纶集团的资历,对集团内幕的了解,都不是谈晶晶可以相比的。既然连钱玉纶都不知道,那么,谈晶晶又怎么可能知道?蓝煜星有点不理解。

    “蓝煜星,我并不是因为在玉纶集团工作才了解这些情况的,所以,我想我告诉你这些事情,并不算是对不起钱叔叔,也不算是对不起玉纶姐,但是,前几天你们的人到了玉纶集团以后,加上你这一段时间零零散散的对我说的一些关于案子的情况,我就开始关注这件事了,现在有了一点点比较模糊的想法,我想告诉你,但是又很矛盾。”谈晶晶的话说得有点吞吞吐吐。

    “我理解,晶晶。”蓝煜星明白谈晶晶想说的是什么。现在,蓝煜星已经渐渐融入了谈家,晶晶的父母亲都把他当家里人,自然不会在亲情关系上作什么隐瞒。谈新权不是S市人,一个人在这边打天下,因为他长期以来位高权重,想巴结他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也相当复杂,可真正当亲戚来交往的,事实上也只有钱大富一家。现在,谈晶晶对自己说玉纶集团的问题,无疑于是把钱大富给卖了。谈晶晶有矛盾,蓝煜星十分理解。

    不过,亲情和原则究竟孰轻孰重,蓝煜星分得还是十分清楚的,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便对谈晶晶说:“晶晶,如果钱叔真的有问题,如果处在我的位置上的是你爸,是他发现钱叔是经济上有问题,那他会怎么处理?”

    “如果是我爸那就简单了,他本来就是一个六亲不认的人,肯定不会因为私人的交情去包庇一个坏人。”谈晶晶的话十分明确。

    “晶晶,不早了,天也冷了,咱们回吧,有话车上说,行吗?”两个人已经吃好了,火盆里的炭火渐渐地微弱起来,蓝煜星很强壮,自然不会感觉有什么,可他担心晶晶,女孩子的体质和男人是不同的,她又是娇生惯养的,不同于在农村长大的自己,一点小病小灾根本不在乎。

    “嗯,咱们走吧。”谈晶晶很顺从,慢慢地把自己带来的东西收拾好,放进包里,蓝煜星接过来背在身上,向他们停车的地方走去。狩猎场的服务人员显然很识趣,只是在远远地候着,并不来打扰这一对小情人,见他们要走,连忙赶过来问是不是需要他们做点什么。两个人客气地向他们表示了感谢,便告辞了。

    走到车前,蓝煜星跟晶晶说:“我来开车吧,前段时间跟老杨学了几手,应该没问题。”他想到晶晶本来就是生手,现在又喝了点酒,悍马的车加速度不是一般得强,油门轻点车子就会像离弦的箭一般,所以,还是自己来开放心些。

    “嗯。”虽说不知道蓝煜星的技术怎么样,但谈晶晶对他一向是放心的,他一向做事稳重,从不冒失,连爸爸都夸他成熟稳健,当然错不了。不过,她还是随口问了一个问题:“你有本儿吗?”

    有本儿没本儿谈晶晶自然十分清楚,他如果有本儿,自己不可能不知道,但没有也不可能成为她阻拦他驾车的理由。

    “本儿嘛,有,不过,不是你说的那个。”蓝煜星把S市纪委的工作证拿出来亮了一下:“这玩艺,比驾驶照管用。”蓝煜星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态其实是很复杂的。在S市,对放开放、招商引资是头等大事,于是,便专门设了一个投资环境监管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就设在纪委,专门查处有损S市投资环境的事情,重点是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等。非但如此,办公室还经常派人下去明查暗访,凡是有这样一类事情的,被认定以后,一律公开通报,责成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一段时间下来,很多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确是收敛了许多,同时这个办公室的名气也变得异常响亮,公安,工商,税务,质监,这样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纪委的那个红本本无比畏惧,避之唯恐不及,哪会轻易地找他的麻烦。

    蓝煜星感慨的却是,任何问题,都容易校枉过正,成立这个办公室,执法人员的作风的确是改善了,可纪委的人的脾气可也见涨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自己因为有了纪委工作人员的身份,就可以无证驾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一种腐败。在某种意义上,自己身揣的这个小红本本,就代表着特权,这种特权,在某种意义上,是大于法律的。不过,大于法律的特权又何止这个小红本本。交通法律,在很多情况下都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S市,挂前一百号的小号车,只要没撞死人,交警绝对不敢管;黑牌照的车,交警不敢管;军车警车,交警不敢管,就连宝马、奔驰之类的富豪车,交警也都是能不管就不管,自己两人现在开的这辆悍马,就算违反点交通规则,交警轻易都不会管,原因很简单,能开这种车的绝对不是普通人,搞不好执法不成碰一鼻子灰,还不如睁一眼闭一眼由它去了。
奢则妄取苟取,志气卑辱;一从俭约,则于人无求,于己无愧,是可以养气也。 —— 罗大经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四章 爆料(下)

胡思乱想之间,蓝煜星打开车门上了车,熟练地发动,挂挡,起步,一看就知道是老手,谈晶晶见怪不怪,没办法,自己找的就是这么一个人,无所不能,无所不会,做什么都蛮像回事,谈晶晶已经懒得惊讶了。

    “蓝煜星,其实,我想告诉你这件事情,并不是因为你刚才说的,如果是我爸会怎么样,而是这一段时间,你可能自己没注意到,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走神,有时候还会突如其来的说上一句关于案子的话,我就知道,你走神的时候,又是在想你的案子了。案子不案子我管不了那么多,我爸遇到事情怎么处理也和我没关系,我只想你抓紧时间把案子给破了,省得这样天天茶不思饭不想的,你看,你都有白头发了。”谈晶晶靠在蓝煜星的肩上,心疼地用手细细的扒拉着蓝煜星的鬓角,其实,车子行进在夜晚的乡村公路上,只有一点点反光,谈晶晶什么也看不到,可是,她却好象在一根一根地数着蓝煜星鬓角刚出现的白头发。

    “是啊!都已经有白头发了。”蓝煜星暗暗地感叹一声,就在他进纪委前,他去理发店理发的时候,理发员在和他说话的时候还会说:“先生,您的发质真好,没焗过油吧。”蓝煜星当然不会太在意这些,但他还会微微一笑,无论怎么说,被人夸赞,蓝煜星都是有些得意的。可就在前几天,他去理发的时候,一个理发的小姐职业性地说:“先生,您都有白头发了呢,焗个油吧,我们店里有最好的进口油,非常自然的,根本看不出来是焗过油的头发。”这让蓝煜星心里一沉,自己才二十三岁啊,怎么会老得这么快?难不成因为范志杰的缘故,心态老了,连身体也老了吗?

    谈晶晶的话打断了蓝煜星的思绪:“我刚才跟你说的玉纶集团的问题,其实也是我刚刚想到的,不一定猜得准,我只是想帮帮你,至于能不能帮上就好说了。”

    “嗯,你说吧。”谈晶晶要提供的信息,对自己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有了刚才的想法,蓝煜星并不抱太大的希望,说说看吧,有帮助更好,没帮助也没什么,毕竟自己的案子要靠自己来破,他从没有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过。

    “蓝煜星,你觉得钱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指的是在花钱和享受方面。”谈晶晶问了一个似乎是很不搭界的问题。

    “他嘛,我听说过一些,好象是有点奢侈了,当然啦,也许从他的角度看,是不守财,是潇洒。”蓝煜星并不拘泥于一种生活观。他当然是属于那种很简朴的人,花钱虽然不心痛,但却从不浪费,可他也并不喜欢把自己的消费观强加于别人,特别是象钱大富这样的富豪。毕竟,人家的收入,可以支撑他们那种非常铺张的生活方式,钱大富虽然有些过了,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需要,不可强求。

    不过,蓝煜星对谈晶晶忽然想到这样的话题有点奇怪:“怎么忽然想起这个来了?”蓝煜星还以为谈晶晶忽然又不想说了,用这样的话来转移话题呢。当然,他并不强求晶晶对他说还是不说,更不想因为自己要破案就强迫女朋友也要在自己的事业和她的亲情之间去作艰难的选择。他当然知道,如果自己一定要追问,晶晶是肯定会说的,可是,如果因为这个就让她不开心,那么自己就太不男人了,他还没这么自私。

    “我想告诉你的就是这个。”谈晶晶显然已经作了抉择,说话的语气十分坚定:“你知道的,在谈叔叔回来之前,玉纶姐他们一直是住在我家的,后来玉纶姐上了大学了,这才离开咱们家。再后来玉纶姐回P县教书,和刘彪谈了恋爱,可她大多数的时候依然把我家当成家一样。还有,你知道的,钱叔他还有一个儿子,叫钱玉成,和我同年,但比我还小月份,叫我姐,也住在我们家上学。你也知道,我爸这个人对自己的要求很严格,一分钱的不义之财都不会拿,所以,我们家的日子也很拮据,但我爸妈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始终把玉成看成自己的亲生的孩子一样。我记得很清楚,那会,只要我买一件新衣服,玉成就也会买一件新衣服,而且他是男孩子,爱运动,我爸还常常会给他买足球、球鞋什么的,我还常常因为这事闹别扭,因为这种事情,我还被我妈说过,说我不懂事呢。”谈晶晶娓娓道来。

    “这种情况维持了多久?”蓝煜星已经知道谈晶晶想说什么了,这让他感觉到,似乎有一个重大的突破口就要出现在自己面前,虽然表面上还能沉得住气,但心脏却是不争气地跳了起来。是啊,为了打开一个突破口,蓝煜星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所以,他现在问谈晶晶话的时候显得非常急切。

    “很长很长时间,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一直到钱叔回来。我还记得玉纶姐和刘彪结婚的时候,真的是很寒酸的,简简单单的几样家具,就住在县中的一间房子里,家用电器就是一台彩电,其它的,什么都没有。”谈晶晶还在回忆以前的情况,可蓝煜星已经急不可耐了:“那钱叔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距离玉纶姐结婚有多久?”

    “嗯,我想想,好像就是我爸当县委书记半年之后吧,具体的日子我记得不大清楚了。”谈晶晶并不是十分肯定。

    “你确信是半年之后?”蓝煜星还需要核实。

    “这个不会错。”谈晶晶在这一点上并不含糊。

    “晶晶,你让我想想,我现在有点乱,得理一理。”蓝煜星的大脑在飞快地转动着,他需要把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一件一件地理出来。

    “你还记得他回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吗?”有好多好多的细节需要证实,蓝煜星也在一点一点地问下去。

    “回来就阔了啊。那排场,真是不得了啊。开着进口车,好像还带着秘书和保镖呢。我还记得他回来时候的样子,穿着长衣服,围白围巾,跟香港电视上那些大亨们一个样。”说到这里,谈晶晶的眼睛在闪光,好像从前的那一幕就又闪现在眼前了。

    “那当时许昌平有没有调走?”蓝煜星在关心另外一个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十分关键。

    “这我就记不清楚了,不过,你让我想想。”谈晶晶眉头皱着,在努力地回忆着从前的事情,想了一会,突然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大声说道:“我想起来了,没走,肯定没走。我记得挺清楚的,当时有一件事件,就是钱叔回来的那天,是星期天吧,好像许枫的妈也带着许枫从市里到了P县,可能是许昌平没回去,她们母子就过来了。我们一帮孩子在院子里玩,那时候大院不像现在这么挤,有一块场地,可以踢足球,他们一帮男孩子在踢球,玉成的爸爸回来给玉成带了一双专业的足球鞋,就是鞋底有铁钉的那种,一小不心把许枫给踢着了,然后许枫就哭了。因为这个,玉成还被钱叔揍了一顿,当然我妈还在旁边劝来着,说刚刚回家就打孩子什么的。后来我们都觉得许枫这个小毛孩子非常计厌,要不是因为他,玉成也不会挨揍。”谈晶晶的回忆越发清晰,女孩子就是这样,对具体的日期可能记得不会很清楚,但是,一件小事的印象却可以异常深刻。

    “然后不久,许昌平就调离了S市是吗?”这是蓝煜星的推测,不过,这一点绝对不会错。

    “应该是吧,许昌平什么时候走我记得不大清楚。”关于这一点,谈晶晶的确是想不起来了。

    “那钱叔他回来之前,你听说过他在外面发财了吗?”对这个问题,蓝煜星同样关心。

    “听过过啊,那是钱叔回来之前,我爸跟玉成说的,说你爸在外面做生意发财了,马上就要回来了,再也不走了。玉成当时又是高兴又是失望,他还问我妈,如果他爸回来了,他是不是就不在咱家住了?我记得当时我妈好像是这么说来着:傻孩子,你爸现在有钱了,当然不会还让你再住在我们家,不过,你爸要回来办厂呢,回来以后就不走了,那你还在P县,家里想什么时候来就可以什么时候来,那还不跟在家里住一样?”

    “是这样!”蓝煜星有点自言自语的感觉,然后,他很严肃地对晶晶说:“晶晶,你提供的情况十分重要,也许,就因为你说的话,这件案子就能破了,不过,你千万要注意,这件事任何人也不能告诉,任何人也不能说,明白吗?”

    “我知道!”谈晶晶望着表情异常严肃的蓝煜星,郑重地点了点头。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 —— 荀况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五章 转折(上)

回到市区,把车子停到玉纶集团的地下车库,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谈晶晶是女孩子,谈家也有着严格的家教,虽然家里人支持他们谈恋爱,但是,夜不归宿是不行的。所以,两个人虽然是难舍难分,却不得不各自打车回去。

    快到办案点,蓝煜星的手机发出了悦耳的和弦铃声。“蓝煜星,你现在在哪?晚上还回办案点吗?”电话是林清雅打来的,听声音,有点急切。

    “我正在赶回来的路上,很快就到了,有事吗?”蓝煜星感觉到林清雅肯定有比较重要的事情找自己,自然要问一句。

    “那这样吧,你回到以后到我房间来,我有事要和你谈。”

    “好,我马上到。”蓝煜星挂断了电话,正好,今天从晶晶那里得到的信息也要和林清雅商议一下。

    蓝煜星敲门,屋里传来林清雅有点惊喜的回应声:“请进!”显然,她已经等得有些着急了吧。

    蓝煜星推门进去,照例把门掩上,林清雅也不在意,显然,她今天的心思不在这上面,没有功夫去关心这些细节了。蓝煜星打量了一下,晚上的林清雅穿着棉拖鞋,头发用了一个发卡很随意地扎了一下,不是披着的,但也没有盘起来;一身家居的服装,很休闲,没有穿睡衣,也不象去自己房间时穿那那么正式,过犹不及,这种状态是蓝煜星比较适应的。茶几一端,放着一杯已经泡好的清茶,一看就知道是给自己准备的,而坐在另一端的林清雅,正端着咖啡杯用小匙慢慢地搅着。见蓝煜星进了门,轻轻地点了一下头,算是打招呼,也在示意他坐下。

    “有事吗?”蓝煜星也不客气,直接就开门见山,顺手端起桌子上的茶,一闻那香味就知道是自己喜欢的天目青峰,大约是和自己通完电话以后泡的,不冷不热,让吃了太多的烤肉正有些口渴的蓝煜星喝下去感觉特别舒服。

    女人的心态很奇怪,本来是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回来商议事情的,现在,他坐在自己面前了,林清雅反而不急了:“喝酒了?”

    “喝了点红酒。”蓝煜星喝酒上脸,两杯下肚,脸色就会变红,何况今天他大约喝了一瓶半的干红,红酒后劲大,让他原本有些苍白的肤色在灯光下看起来分外红润。不过,现在蓝煜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之后,酒量早已经今非昔比,有人说,酒场上三种人最可怕,一种是女人,一种是自称不能喝的人,还有一种就是上脸的人,蓝煜星现在已经逐渐成长为酒桌上的那种危险人物了。

    “那就多喝点水。”林清雅很自然地表现着她对蓝煜星的关心,然后,起身拿起蓝煜星的茶杯,又给他续了点水。坐好之后,才进入正式的话题:“昨天晚上吴副厅长他们不是回省里了嘛,省厅的主要领导和汤书记分别和他照了面,关心了一下这边案子的进展情况,然后,今天上午汤书记他们又加班开了一个书记办公室会议。会议提出,鉴于目前的案件侦破工作已经陷入僵局,专案组暂时又没有什么抓手,几个组的调查也没什么突破,所以,汤书记征求我和吴副厅长的意见,是不是暂时辙消214大案的办案点,当然,专案组依然存在,但不再设专门的办案点,改设214大案专案小组办公室。严明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的专案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四室,由我任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厅那边也设一个相应的机构,吴国同副厅长和我一样任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和公安厅的合作由目前的紧密形变成松散型,具体由专案组组长严明同志负责协调。”林清雅一口气说出了省纪委的一揽子计划。

    蓝煜星当然清楚,既然省计委研究的计划如此详细,那么,所谓的征求意见就纯粹是一种形式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出于对林清雅这个中纪委下派干部的一种尊重,如果林清雅是内部人员,连这所谓的征求意见都可以免了。

    当然怪不得省纪委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很显然,这么多人员来到S市,业务开支就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上对下的动静也是非常之大,而且,专案组到S市已经一个多月了,这一个月,刚来的时候是冰天雪地,现在阴历二月份都快过去了,转眼间可就要进入春暖花开的阳春三月了。如果把这一个月的集中办案分成三个阶段的话,前几天是工作展开期间,没有成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进入中期,就是领导着急专案组也感觉到压力的时候,发生了许昌平的事,案件峰回路转,可谓是曙光再现,一切都是那么触手可得,上上下下的压力顿时减轻。事事出意外,许昌平的案子出现了那样一个无法预料的结局,这条线索就此中断,对玉纶集团的调查也是劳而无功。蓝煜星不难想象,在中纪委和公安部对这件案子都十分关注的情况下,专案组迟迟打不开局面,无论是严书记,还是汤书记,日子都不好过。在这种情况下,暂时撤离,作领导的应该是十分无奈的。如果是往常的话,搞不好就要换人了,可能是鉴于林清雅的特殊身份,同时也考虑到案情发展到这一步侦破的重点是在公安一方,所以才保留了她专案组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也算是给她面子了,搞不好下一步就是将她另行安排,换一个汤书记认为更得力的人上来。

    而且,将林清雅另行安排也是十分简单的,她现在兼着S市纪委的书记,关键的时候跟她谈个话,让她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S市纪委的日常工作上来也就是了。纪委是怎么安排的,她这个办公室主任是实衔还是虚衔,才是蓝煜星重点关心的问题。于是蓝煜星问道:“那你下一步日常工作是在S市纪委还是在省纪委?”
贫而无谄,富而无骄。 —— 子贡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五章 转折(下)

“没有说明,因为汤书记还在征求我们的意见嘛,不过,中纪委下周要在上海举办一个业务研讨会,为期十天,各省要选派一部份市纪委书记参加,汤书记让我去,一方面学习学习,一方面我是新任的市纪委书记,也可以借机和兄弟单位多交流一下。汤书记还跟我说,鉴于我现在兼任着S市的纪委书记,监察四室的领导力量还需要加强,准备再配一个副主任,我不在的时候,由他来打理四室的业务。”林清雅说得客观,可精神却是有点委靡,对形势,她看得还是比较清的。

    “嗯!”蓝煜星沉吟了一下,他明白林清雅的想法,汤书记这么做,其实就是一个缓冲。在林清雅去学习的这段时间,省纪委应该会另外选派一名合适的人选暂时替她负责一下专案组办公室和四室的业务,如果人家干得好,那等她回来以后,估计这个位子就得让贤了。

    假如是放在这之前,蓝煜星肯定也没有办法。可今天不同了。现在,他手里握着一张很重要的牌,也许,这张牌可以让他们起死回生。于是,蓝煜星轻轻一笑:“没什么的,天无绝人之路,这个案子在你手里绝对不会不了了之的。”

    蓝煜星信心十足的话给了林清雅很大的安慰,既然他这么有信心,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林清雅知道,蓝煜星毕竟是做过十三室主任的人,他手上是不是还掌控着什么资源,自己也不清楚,就好像上次大冯的出现一样,这一次,蓝煜星会不会又给自己一个惊喜呢。不过,信任归信任,但林清雅绝对不是一个盲目的人,她自然要问蓝煜星:“为什么这么说?”

    蓝煜星没有回答林清雅的问题:“你这次去可以带随行人员吗?”

    “不行,不过,除了领导以外,每名纪委还可以推荐一名业务骨干参加研讨会。”林清雅在回答蓝煜星的问题,同时也有点想不通,自己离开了,蓝煜星已经是有些孤掌难鸣了,难不成他也要去上海?那家里不就空了嘛?他现在是四室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也走了,四室的最后一点力量也使不上了,这个案子也就只好眼巴巴的送给别人了。

    “这就行了,这次研讨会,我陪你去。”蓝煜星终于说出了林清雅最担心的意见。

    “为什么?”她极端的不理解。

    “因为,下一步的调查重点,已经不在S市了,而是在上海,在这案子最艰难的时候把你派到上海去学习,只能说运气太好了。如果办案点取消,专案组人员调整,你的工作重心回到S市,在214大案办公室只挂一个虚名,再强行插手这件案子怎么都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但现不同了,汤书记给了我们一个极好的机会啊。”蓝煜星已经有些兴奋了,这就叫天无绝人之路吧。

    “你等等!”林清雅无情地打断了蓝煜星:“我不知道你究竟在说些什么,能不能讲清楚点。”

    林清雅的提醒正是时候,光顾着想一下步怎么办了,情况还没跟林清雅说呢。于是,他把今天晚上和谈晶晶在一起的时候,谈晶晶对的说的话详细地复述了一遍。然后问林清雅:“你没有感觉到晶晶提供的消息里反映出的钱大富的问题?”

    “你是说,钱大富的钱有问题?”林清雅有点拿不准。

    “不错。以钱大富这个人的性格,他曾经对钱玉纶说过,人,有罪不能受是孬种,有福不会享是傻蛋。如果我们把这句话套用在钱大富回乡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就能看出来,这一段时间,他的所作所为与他一贯的思想和行为是极不吻合的。和很多回乡的华侨不同,那些华侨们在国外艰苦创业,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后来,在国家对外开放以后,他们终于衣锦还乡,修桥铺路,经商办厂。可钱大富不同,他不是在国外,而是在上海,离S市只有不到十个小时车程的上海。”蓝煜星一语揭穿了问题的实质。

    “不错,我明白了,晶晶的话实在是太重要了!”林清雅的语气也十分振奋:“钱大富是携五千万的巨资回到家乡的,而在此之前,他的孩子一直寄人篱下,在谈新权的家里过着十分清贫的生活,五千万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变出来,他赤手空拳外出打天下,从一文不名,到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肯定有一个过程。在上个世纪末,有个百万资产,在上海至少可以过上一种相当富裕的生活,可他并没有把孩子接去,依然让他们在家乡受苦,而自己却在上海当他的百万富翁,这绝对与理不合。”

    “所以,我在回顾咱们对玉纶集团的调查的时候,始终盯在玉纶集团的资金投向和使用上,而没有过多地关注玉纶集团资本的来源,对钱大富是怎样捞到他的第一桶金的,始终没作调查。这就是问题。现在想来,玉纶集团自从由钱大富在P县注入资金正式运作开始,它的一切轨迹都是合理合法的,这个企业的发展是良性的,是健康的,可这并不代表它的原始资本的来源就也是良性的。这世界上什么最能挣钱?是钱,钱最能挣钱,有了资本,才能经营。可以把企业做大做强的人才很多,但原始资本的积累却是难上加难的,这就应验了一句话,把一个亿变成十个亿比把一块钱变成十块钱要容易得多。这次到上海,重点就是要调查钱大富的钱究竟是怎么来的。”蓝煜星补充着林清雅的话,他的思路已经十分明确了。

    “那咱们下一步怎么查?就凭我们两个人?十天能把钱大富的情况查清楚吗?”林清雅有些怀疑。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现在省纪委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从你后天去上海开始,你就已经处在了一种架空状态,在这种时候要强行调查的话,汤书记那里,可能会有些意见,我们不好再调用专案组的人。”蓝煜星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些忧心仲仲。

    “那我把情况跟汤书记汇报一下不就行了?”林清雅很自然地想到了这个问题。

    “好像不大合适。”蓝煜星否定了林清雅的提议:“你这次去学习,是省纪委安排的,估计不可能让你两方面兼顾,而且,那边是谁在临时负责这个案子,估计汤书记那里应该已经确定了,他不可能再让那个同志放弃,重新把案子交到你手上,方案变来变去,领导的决策岂不成了儿戏?如果咱们把情况说出去,也许会对案子有帮助,但这个案子八成不是我们来办了。”对这个案子,蓝煜星已经投入了太多的精力,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在这样的一个关键的时候,让他把案子移交给别人,蓝煜星实在是舍不得。

    “是啊!那我们就是为他人作嫁衣了。这么大的案子,谁破了谁是功臣,这个案子你的贡献最大,咱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当仁不让。”林清雅的意图十分明显,蓝煜星的事业刚刚起步,如果有这么一个案子垫着,对他以后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如果自己是负责人,到时候案子结了,怎么在领导面前表扬他都不过分,可以顺理成章地推荐他做监察四室的副主任,接自己的班;林清雅还有一个想法,既然蓝煜星对纪检工作这么热爱,她最终的目标把他一举推进十三室,让他重新来过,有了这个案子的成绩,一切都不是不可能。但在别人的手里就不同了,功劳面前,能够发扬风格的能有几个人?提携新人,把部下的贡献和能力说得比自己大、比自己强的又能有几人?无非是领导吃肉,小兵喝汤,蓝煜星最多也就是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集团荣誉。

    蓝煜星没想到林清雅是这么想的,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就开始想以后的功劳问题,实是太早了些,这让蓝煜星心里有点好笑。不过,她这么想,完全是为了自己,这又让蓝煜星的心里暗暗感动。当然,他自然而然也在为林清雅着想:因为这个案子,她承担了很大的压力,案件现在没办好,领导那里估计对她也不一定很认可,林清雅还是很需要这个案子成果的。

    看出了蓝煜星瞬间的思维,林清雅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蓝煜星的人了,她知道他对自己的这种想到以后回报的意识有点不以为然,便接着说了一句:“当然,我也不是想抢功,如果案子能破,功劳谁的也许不是最关键的,但是,同样的案子,在不同的人手里办,效果是不同的。我们对这个案子关注了这么久,掌握的信息最全面,而且,这里有很多的信息是不便跟汤书记他们透露的,比如大冯的事情,我想,临阵换将对破案本身只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更何况,汤书记又到哪去找一个比你能力还要强的纪检干部?”也许前面的话林清雅有点解释的意思,尽管是为了他,但她也不希望蓝煜星认为自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但是,最后面的一句话,却是她的真实想法。在她眼里,J省纪委的人,就是能力再强,又怎么能强得过一个从前的中纪委十三室的主任?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 苏轼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六章 抉择(上)

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会导致另外一个问题的产生。现在,两个人在不向省纪委汇报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刚才的起点,既然省纪委这里要绕过去,具体的调查工作谁来做?这一趟出行,时间极为有限,就是十天,十天之后,林清雅学习期满,她就必须回来,而需要调查的工作量还无法确定。调查取证工作就是这样,往往为了一条不起眼的线索,调查者却需要付出异常艰苦的努力,要舍得时间、舍得体力,有时候还要舍得脸皮,这是蓝煜星从事纪检工作的深刻体会。显然,仅仅凭蓝煜星和林清雅两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不够的。究竟用什么人呢?这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那咱们只能用S市的人了,从纪委挑一两个?”现在林清雅是S市的纪委书记了,她自然想到要用自己的子弟兵。

    “我觉得不行,这样影响不好,也不利于保密。”蓝煜星想的是,这次行动在某种意义上属于私下行动,虽然现在林清雅是S市纪委的一把手了,可她还没有进入角色,也没有自己信得过的人,如果说有,也就是蓝煜星了,勉强还能算一个的是袁小刚,不过,蓝煜星感觉袁小刚这个人有个毛病,爱炫,虽说能力比较强,但总得来说给人的感觉是不太可靠,而执行这样的任务,最关键的就是可靠。其它的人就更不合适了。二来,在S市,蓝煜星有一种感觉,对方的势力似乎就象是毛细血管,已经渗透到S市这个肌体的各个角落了。

    在前期的办案过程中蓝煜星早就有所感觉,只要有S市的机关参与,这个案子几乎就是无密可保,对方对专案组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这也难怪,对方阵营有许昌平、孙继尧这样在S市位高权重、炙手可热的人物,特别是孙继尧,是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后来做了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专案组等于一直是在他的直接或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能保住秘密才奇怪呢。至于现在,许昌平、孙继尧的确是被挖出来了,S市经济界的头号强人钱大富也成了重点怀疑对象,后面还会跟着多少大鱼小鱼,蓝煜星根本无法得知,在这种非常秘密的行动中,贸然起用S市的人,如果没有非常深刻的了解,叫蓝煜星如何能够放心。

    “那怎么办?”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就这么算了?林清雅着急了。

    “我想起一个人,他应该是可以信任的。”

    “谁?”

    “李强。”蓝煜星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李强。李强虽然性情稍显粗暴,但也只是相对而言,现在做上了公安局长,角色转换了,人也应该成熟了吧。最重要的是,李强在这个案子中,一向表现的勇气可嘉、可圈可点,追捕董守业,他是第一个冲出去的;法庭事件,他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而且身受重伤,差点就送了命;孙继尧逃逸以后,又是他带伤用对讲机指挥追捕工作,虽说最终功亏一匮,但他着着实实是尽力了。最重要的是,李强是这个案子的前期侦破的中坚力量,和林清雅和自己一样,既了解案情,也对破案抱着异常执着的信念。在S市急救中心住院的那一段时间,蓝煜星和李强没有少交流,两个人的交情可以说已经到了推心置腹的地步了,对这一点,蓝煜星十分坚信,他绝不会看走眼。

    “好,那就是他了,明天是星期天,我来找他好了,他现在是公安局长,单位内部没人管他,市委、市政府那边,随便找个理由请个假好了。”事情既然定下来了,到这里已经简单无比。

    “蓝煜星,我还有一句话想问你,关于钱大富的事情,既然连晶晶都感觉到这里有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谈市长却没有意识到?按道理,他的感觉应该比晶晶要敏锐得多才对。”林清雅说的时候,语气显得很慎重,毕竟,谈新权是蓝煜星未来的岳丈,而自己和他、和晶晶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的微妙,自己现在说的话,明显就是在怀疑谈新权了,她怕蓝煜星会多想。

    “唉!”听了林清雅的话,蓝煜星居然叹了口气:“我何尝没有想过,回来的路上,甚至在从这件事情牵扯到钱大富开始,我就想到他了,但是,我不敢想下去,所以,越想越没有头绪,越想越乱,越想,越觉得可怕。”

    “可怕?”林清雅很奇怪蓝煜星用这个字眼。

    “是的,可怕,只能说是可怕。你想不通这个词,是因为你不了解他这个人。”蓝煜星口气显得十分沉重。

    “也许我不了解他,但是,我了解你。你是把他当成了偶像了吧。”既然说开了,林清雅也就不再有所顾忌了。

    “也许吧,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偶像,但是,我的确是很钦佩他,尊敬他。老实说,钱大富我也很佩服。钱大富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家,他为自己积累了财富,也为社会创造了价值,并且为职工谋取了福利,但是,钱大富的所作所为并不稀奇,在西方国家,很多企业家都能够异常积极的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比如比尔盖兹,他对社会的贡献比起钱大富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另外,钱大富对企业的员工的确是非常照顾,职工的医疗保障、子女上学他都很关心,但在我理解,这也不算是什么纯粹的舍己为人,只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手段而已,通过这种管理手段,他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培育了独特的企业文化,这才使得玉纶集团的上上下下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玉纶集团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如果说白了,也就是通过不同的方式,多给工人点好处,让工人可以更加卖命地为他挣钱,用主观为自己、客观作贡献这句话来形容钱大富并不过分。更何况,钱大富毕竟也有他的弱点,比如他玩名车,养赛马,泡明星,一掷千金地豪赌,声色犬马,穷奢极欲。所以,我现在所看到的钱大富,首先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最多只能说是一个能人,当然,社会需要这样的能人,但也仅此而已。与钱大富相比,晶晶的爸爸却是完全不同。”
卖汉堡包并不会有损于你的尊严。你的祖父母对卖汉堡包有着不同的理解,他们称之为“机遇”。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17: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卷 初霁 第十六章 抉择(下)

“哪里不同?”林清雅自然也知道谈新权和钱大富是不同的,但是,他很想知道,在蓝煜星的眼里,谈新权是什么样子的。

    “我是以我目前所了解和掌握的资料来分析和看待一个人,而且,我看一个人,并不是看人本身,而是看他所做的事情。但对他,我感觉不可以这么简单的看,我从他身上看到的,是一种精神!”蓝煜星下了一个很明确的断言。

    “什么精神?”林清雅鼓励蓝煜星说下去。

    “我并没有对他的这种精神下一个明确的概念,但我感觉,在谈新权的身上,更多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对人生理想的孜孜以求,如果说钱大富经商是为了获利为了过上更加奢华的生活,那么,谈新权的追求则完全是精神层面的,可以说得上是不求权,不求钱,不图名,不图利,只求一种对人生理想的追求,这就是一种精神。”蓝煜星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睛都比平时要明亮许多。对他的这种状态,林清雅无比的熟悉,蓝煜星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谈话对象,因为,他所面对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最理解他的人。所以,听蓝煜星说完,林清雅几乎是脱口而出:“你也是!”

    “我没那么高尚!”蓝煜星本能地自谦。

    “你是!”林清雅的语气异常的坚决:“如果说钱,我没见过你什么时候把钱放在心上过;如果是名,你也获得过不少的荣誉,我也没看出你有任何一点点的志得意满,不要否认,相信我的眼光,就算你再会掩饰,如果你对名声和荣誉在意的话,我也会看得出来;还有权力,那就更不用说了,你当然需要权力,但是,那不是你的终极目标,你获得权力的目的是可以更好地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是为了扫除更多的贪官,惩治更大的腐败,但是,当你不需要这种权力也可以达到目的的时候,你就对权力毫不在意了,比如现在,你可以通过我来实现你的抱负,你就再也不想晋升提拔了,在这些问题上,你和谈新权根本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林清雅的语速很快,显然,她今天是有些激动的。

    蓝煜星震惊了。这是长久以后,两个人最深入的一次谈话,话题已经深入到了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从骨子里的了解。这种谈话,在他和林清雅两个人中间,如果继续进行下去的话,是十分危险的,很快,隔在两个人中间的那一层薄得不能再薄的窗户纸就要被扯开了,蓝煜星不能放任这种谈话继续深入下去,他需要中止这样的对话。于是,蓝煜星很快地开始转移话题:“我不知道你说的对还是不对,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有理由怀疑谈新权,但是,又有更多的理由让我们无法怀疑他。”

    “钱大富的这个事情,应该是打开了一扇闸门,一扇让我怀疑晶晶爸爸的闸门。想想以前的事情,理由的确是很多,第一是董守业,我有一种感觉,董守业这人,不是利益可以驱动得了的,需要很强大的人格魅力才能让他做这样的事情,他最后说的那一句士为知已者死也证明了这一点,我想,或许只有他才有这种人格魅力吧。”蓝煜星渐渐开始吐露他的想法。

    “想什么呢?别天天想着办案办到自家人的头上了。我感觉董守业这事不能作为怀疑的证据,他为之卖命的应该是孙继尧,别忘了,孙继尧曾经是董守业在自卫反击战时候的部队领导,两个人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什么样的交情能比得上这种生死之交,何况,孙继尧这个人看起来平庸,实际上是深藏不露,看他那天在法庭上对付刘彪的情况,镇定自若,视死如归,你还需要怀疑他的人格魅力吗?”林清雅的反驳似乎挺有力。

    “疑点当然不止这一条。还有这批出事的干部,全部都是从P县出来的,而谈新权就是P县干部中最德高望重的,你也觉得这是一种偶然吗?”蓝煜星的观点已经趋于系统化了。

    “这个也不难理解。因为,现在的头头就是孙继尧和许昌平两个人,而这两个人都是从P县出来的,从权力的角度来讲,谈新权是日薄西山了,至少当时是,如果不是S市的特殊情况,市长的人选怎么也轮不到谈新权,而且,他现在的这个市长,也就是维持一下局面,要不了多久就会下去。而孙继尧和许昌平不同,这两个人年轻,风华正茂前途远大,现在的人都是很势利的,你别把你岳父看得太高,一个没有权力的干部,就是一盏没有油的灯,权力失去了或即将失去了,他的光芒也就照不了多远了,仅仅凭你所说的那个所谓的人格魅力就能影响这么一大批人,好像玄了点。”不知道为什么,林清雅今天主动提出了怀疑,但同时又极力地帮助谈新权辩护。也许这也是他们的一种配合方式,通过这种辩论,来达成最后意见的统一吧。

    “那你对刚才你提出的那个疑问,就是连晶晶都可以发现这里的不正常,而他却发现不了,应该怎么解释?”蓝煜星拿出最有力的武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那你又如何解释谈新权的犯罪动机,他不贪权,不贪钱,不图名,不图利,这般枉费心机,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是蓝煜星刚才讲过的话,同样被林清雅拿来反驳他。

    “也许,我们这次查清楚钱大富以后,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了。”蓝煜星并没有被林清雅所说服,可他同样也说服不了自己。

    “是啊,查清楚就可以真相大白了。说真的,我真不希望谈新权被这样的案子扯进去,第一次听到他的事情,就是在去P县的路上,看到那栋小楼的时候,听老杨的介绍,我几乎要流眼泪了,这样的干部,真的很难得啊。”林清雅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消沉,也许这是做纪检干部最不愿意体验的一种心情吧,因为,他们现在面对的,其实是一尊偶像,林清雅多么希望,这尊偶像是货真价实的,是表里如一的,是经得起敲打和检验的,而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要真的是这样,她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蓝煜星在感情上接受不了,像老杨那样千千万万的把谈新权当成一尊神一样供起来的P县人、河西村人更接受不了。

    林清雅说的想的,其实也是蓝煜星的心声。而且,他还想到了一个必然要想到的问题,那就是,如果谈新权真的被牵连进来了,晶晶怎么办?

    晶晶,自从两个人建立恋爱关系以来,一切都是顺风顺水,两个人情投意合,双方的父母也十分满意。特别是他的母亲,每次蓝煜星打电话回家,母亲总要问一下谈晶晶现在怎么样了,而且,无论蓝煜星怎么说,最后母亲总要来一番教导:人家是大干部家的闺女,偏生又这么乖巧,这么懂事,能看上你,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你千万不能做对不起人家的事情,要不然,以后别想我认你这个儿子。母亲的话当然是意有所指,饱经世故的母亲怎么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在他们家的事情,又怎么看不出来晶晶是怎样从一个黄花闺女变成自己的儿媳妇的。农村人现在虽说思想比以前解放了,但对贞操观念还是很看中的,人家女孩儿既然把终身托付给了自己的儿子,如果儿子对不起人家了,那不是白眼狼又是什么?

    就在蓝煜星沉思的时候,林清雅打断了他的思绪,轻轻地问了一声:“如果谈新权真的有问题,那咱们还查不查?”林清雅第一次对自己对蓝煜星的判断失去了信心,如果是往常,她不用问,都知道蓝煜星会说出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可是今天,她拿不准了,对这样一个无数人眼中的好干部,同时又是他未来的岳父,他能下得了决心吗?林清雅不得而知。

    “查!”蓝煜星狠狠地掷下了一个字,然后,猛地站起身来,拎起自己的外套,头也不回地打开了房门,连声再见都没有说。可是,林清雅没有在意,她只是用同情而又悲凉的眼神目送着这个意志如钢的男人,她似乎可以感觉到,这个在她看来如山一般的背影,似乎在微微颤抖。
我愿证明,凡是行为善良与高尚的人,定能因之而担当患难。 —— 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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