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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2 04:22 编辑 <br /><br />一个失恋的人,当然不会充满愉悦的心情对待任何和自己无关的异性。但是现在,我大概有一点点恋爱的兴趣。
认识常安的时候,我算不上瘦,但是因为个子高,加上嗜好高跟鞋,穿上长长的丝绒黑裙,还真看不出的,坐在黑暗里,男孩们总是先看见我的脸,我的脸一直很瘦,五官分明,如果不是身材丰满,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但是中国的男子不知道何时开始喜欢瘦子,并以此为标准克扣女人,让她们此生一直跟饥饿做斗争。
在我母亲那个年代,姑娘都长得跟男人一样,粗胳膊粗腿,脸红得像打了化肥的苹果,没有腰,健硕如牛地投入生产革命,如果拧着小细腰翘着小屁股,那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瘦白细秀”,还是“瘦”占了先,这个标准是人到 70 还找比自己小 50 岁女伴的李敖先生的标准,也是普罗中国男性的标准。
我正在黑暗里张望,希望跟一个个高的男生共舞,我是有虚荣心,再说我穿了高跟鞋,低于 168 的男生,我只能垂下眼睛看他。那时候我身边一个不停邀舞的矮个子男生一直在说话,拒绝了他多次,决绝到我认为自己实在是很可耻的地步,可是他不认为和一个比自己高 10 公分的女孩在舞池里跳舞是不太雅观的事情么,他一只慢三的曲子跳得支离破碎,数次凶狠地踩在我的皮鞋上,我只好回到座位上,任凭他坐在旁边讲冷笑话,保持沉默。
幸好,常安那时候出现,他带我跳了一支探戈,舞姿很好,进退有张有弛,想到张爱玲说到男女恋情犹如共舞,必要旗鼓相当,亦步亦趋方才好看,他是一个很好的舞伴。一曲终了,他坐在我旁边,手一抄,从口袋里拿出香口胶给我,我低头看他,脚上是一双球鞋,大概是踢球踢完了顺路过来,潇洒里投着不拘小节。
因为坐得那么近,于是问他:“你喷什么古龙水。 ”
他错愕地扬起眉毛:“古龙水,不不,我不用那东西,只是药用香皂而已,因为我皮肤过敏。”说罢,用力闻闻:“味道难闻么,……”那药用香皂的味道清淡,好像雨后的青草地,隔得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后来他跟我说过,父母都是医生,对个人卫生要求甚高。
那时候觉得他连扬眉的样子都好看, 17 岁上大学,读到大三也才 20 岁,一脸青涩,样貌介乎于男人男孩之间:挺秀的眉毛,双目清澈,身材颀长,穿牛仔裤、夹克,街头风味十足,无意识地拨弄一头浓密的头发,堆得乱乱的自成一体。
之后,我们又跳了一只慢三的曲子,感觉很默契。
舞会散后,手拉手走到学校东门的“蓝格子”去喝咖啡,那里的咖啡十元一杯,味道不错,适合学生的消费水平,可以在一个环境良好的地方消磨一晚。他坐在我对面吃店里烘制的小甜饼,嘴角还有粘着一点碎屑,他孩子气地擦去,我坐在他对面,听他讲笑话,觉得内心快乐。我们的认识,如此简单,并不像言情小说的格调,没有第三者,更没有门第悬殊家长反对。一切顺理成章。
但是临近毕业时,我却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和常安分手时赌气说了狠话,比如“再也不见面,说到做到。”“分就分个干干净净绝不拖拖拉拉”,这都是《心动》里金城武和梁咏琪的对白,孩子气地赌气的说法……可是,我以为当时只是说说而已,他也回了一句:“你现在越来越面目可憎,那么胖……”我听了怒从心头起,拔脚就跑。
这样的分手,可以归为失败一类,理想中应该是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淡定,甚至镇定地补上一句:“多谢提醒,我会注意,瘦一点肯定会找到比你更好的对象。”只是当时顾不了许多,回到宿舍便趴在床上痛哭。
没有想到最终一语成谶。那之后,常安没有再找我,分得很彻底,速度之快,一如我们当初一舞钟情。他很快就结婚了,甚至给我寄来结婚请柬,红底洒金,写上婚宴地点,我也许该效仿古典主义小说中的女主角,吐血焚信、咬牙自杀,可是,我的身心过于健康,对于这样的人生打击,只是呆了一呆,眼睛微涩,口中发苦。他跟我分手之后的另一段恋爱了,实在太快了,显得那场分手像蓄谋已久的。因此,我来不及伤心,来不及做出一切该有的反应。
我的大学同学兼室友小锦说曾在家具城闲逛时看见他:鞍前马后地伺候未来的妻子挑浴室的镜子,帮那女孩拎包。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本质上是个桀傲不逊的男人,不过也要看具体对谁,常安表现出的体贴,大概是慑于女孩的父亲位高权重。
小锦补了一句:“其实那个女孩,绝不会比你漂亮,真的榛榛,而且……她看着比你还胖。”
我接了一句,所以分手说的什么性格不合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理由,全是扯淡,说完了还哈哈笑,由衷佩服自己的幽默感。
小锦也收到了常安的请柬,我们和他是大学同学,看来宴请的人不在少数,大概他想大家目睹他的幸福。据说电视台还要采访,因为新娘子在电视台主持新闻节目,她的喜宴成了本市的头条新闻,高调到这样,显得很肤浅,可是要一般人锦衣夜行不事声张,恐怕不容易。
小锦问我:“榛榛,你打算去么?”
“当然。”我伸个懒腰站起身,转身去洗手间,不想让她看见我一脸的落寞。
当天晚上就去买了一身衣服,黑的,设计师似乎是专门为瘦子设计的,报纸上说,连模特都抱怨,这样的衣服完全什么都不能吃,要饿得前胸贴后背,倒吸一口气才能穿上,代言的模特是个红粉骷髅型的女子,对着镜头挺着细腰平胸做倾城一笑。
我这件侧开拉链,前面露着小半个胸,挑一条蓝色碎钻项链,垂在心口,对着镜子,头发剪了,一身黑,胸口有一颗冷艳的心在的灯下发着幽光,十足十的怨女。
小锦换了一身粉色旗袍,梳个奥米加头,鬓角处别着亮晶晶小发卡,天真里带几分诱惑,袖边挽出一朵朵的小花,她犹豫地帮我带上拉链说:“这样,不好吧,人家结婚,你穿黑,只有丧礼才穿黑……虽然这事情是常安有亏于你,但是你这样总不好吧。”
我哼了一声:“是他请我去的,他还能把我堵在门口么,怕我丢手榴弹还是泼硝镪水,至于穿黑,大家现在不都讲性格么,爱穿**袋去都没人管。”
提前半小时,截了一辆的士就直奔新人办婚礼的酒店。
车上的年轻司机一直热心地问我们是不是去听音乐会,大概平时很少有人穿得这样正式,我冲他吼:“去开追悼会呢。”
小锦看我声色俱厉的样子,赶紧道歉说:“没有啊,没有啊,她瞎说。”
二
所有的婚宴上,都是男女社交的好地方,认识陌生人,递名片,打招呼,闲聊,最后就私下里开始约会。
我们一黑一粉打着的,门口早就占满人,简直没插足的余地,所有 未婚、已婚的女青年,都争奇斗艳,衣不惊人死不休,还不间歇地用眼角扫视对方。
小锦悄悄对我说:“榛榛,你达到效果了,你是黑无常。”
我看我简直是专门出来搅局的,窝在家以泪洗面向隅而泣,当然不是我的风格,越倒霉越要打扮光鲜出来,因为被人看出走霉运,日子只怕更不好过。像我这种天蝎座女人最欣赏霍小玉对负心汉下咒那种人生哲学:“使君姬妾,终日不安。”让坏男人没有好结果。
坐下吃饭的功夫都没有见到常安,直到新郎新娘一起过来敬酒,他神清气爽,我们两碰杯的时候,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没有流下来,结果被酒呛得鼻子里一股酸……空着肚子一口气喝了几大杯,他在我们桌敬完酒,脸色如常走到下一席。没有回头、没有语含双关,就像陌生人,琼片里的那些桥段,一点没用上。
我突然之间明白,我于他,不过是个陌生人,对陌生人无所谓爱憎好坏,这世界,真是残酷。趁座上男宾喝酒的功夫我去洗手间补妆,其实,我是怕被烈酒憋出眼泪,这样的场合,还是要自重。
洗手间的镜子里,我脸色苍白,憔悴,细细抹上粉,重涂了口红,看不出颓唐。即使我跌得鼻青脸肿,仍要在人前做扬眉女子,坚强成这样,就成了逞强,我对着镜子吁了口气,觉得身心沉重。
走出洗手间,靠在阳台上,有人过来搭讪:“你是哪边的朋友……”
他很客气,我看他,瘦高的个子,五官端正,浓眉,单眼皮,下巴剃得发青,还有一个小坑。
“男方的朋友,于榛榛。”我简短之极地自我介绍,礼节性地和他握手。
“我是女方朋友的朋友,田衡。”
对视而笑,大家都一样,生活圈子那么小,只有结婚这样的大场面,才能够遇见更多的异性,所以,女方朋友的朋友,男方的前女友都要轧一脚,相谈甚欢的当场带一个走,不是不可能。
“你为什么穿一身黑,婚礼上,穿得越鲜艳越好。”
“谁规定婚礼不能穿黑,……今年流行黑,从头黑到脚……”我刚想继续反驳,突然胃里翻涌,往前一扑吐得他衬衣上全是的。
我错愕地举起手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说这话太迟了,我们彼此都很狼狈,满屋子找我的小锦看到了这一幕,小脸吓得由粉转白:“啊,你们……这是怎么了……快洗洗快洗洗。”
结果,我们各自到厕所里再洗,洗得胸前都湿了,幸好我带了一条桃红的大披肩,于是将它横裹着自己,但是田衡却倒霉得很,没有衣服换,看上去像那种每逢婚宴就暴饮暴食肆意酗酒的疯汉。他取下领带,胸口湿了好大一片。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小锦很热情提出提前离开:“不如,我们一起走。”
“一起,我们难道同路。”我看她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自己非常失态,但是还没有想到弥补的方法。
小锦一路问了他不少问题,我不知所谓地竖着耳朵,其实,田衡算是个样子不错的男子,气质不俗模样周正,引人好感不足为奇。
最后下车时,他说改天我们要请他吃饭,随手拿了名片递过来,很自然地结束了我们尴尬的僵局。
三
仅仅一张名片,小锦就把田衡的来龙去脉摸清楚,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有什么不清楚的,大可以网上去搜。所以,她弄清楚田衡的来历,觉得参加喜宴也是一条光明的交际之路――完全可以碰见新娘的朋友的朋友,找到自己的美丽新世界。
而且她把我喜欢的周五的“超级女声”换到了一个做菜的节目,没错,那个在节目里运刀如飞表演烈火烹油,有气质的瘦厨子,就是田衡,这让我十分讶异。
“你不知道他在电视台教人做菜,还写美食专栏……”小锦目光灼灼,脸带微笑。
“他怎么对吃这么感兴趣。”
“他是一家饮食集团的老板。”
我笑笑,这倒是不错,到底和职业相关,不过我原来以为所有饮食集团的老板都是膀大腰圆肥青年发福,他那么精干,真少见。
小锦扑在镜子上继续往脸上糊深海泥,语带憧憬:“我很喜欢田衡的样子,有书卷气的,不俗。而且这年头,会做饭脾气好的男人已经不多了,嫁给他的女人一定十分幸福,关键,人家还有事业。”一句话就直接指向婚姻生活的内核,说真的,过日子这种男人实在是上上之选。
接下来看报纸时小锦有点失望,根据报纸上说,恋人是互补型的,比如高个专找矮个,瘦子喜欢胖子,小锦太瘦,有小蛮腰无玉环胸,我呢,有玉环胸无小蛮腰,呵,不知道田衡喜欢什么类型,不过他后来的确单独约我吃过一次饭,虽然以工作的名义。
“有问题啊,可能他就喜欢你这类型的。”小锦站在男人的角度审视我:“不过,你脸还是挺瘦的, 30 多岁的男人,喜欢丰满型的女孩,太瘦了,他们觉得不健康。如果你下次打算相亲是 20 岁年龄档的男人,要把肖言给你拍的照片先给对方看,比较有欺骗性。”是,好朋友都为我出谋划策另觅良人,这年头,女性要武装到牙齿,藏拙这一招,尤其藏起身材上的拙,要学会。但是这样,他们见到真身他们会不会失望。我知道和我同龄的男孩,喜欢瘦削的女孩。
上次我找肖言帮我拍照的时候,是因为我替别家报纸写专栏需要作者的照片,于是我问小锦,拍人像最好的是谁。
小锦推荐了肖言,说他拍人可以拍出气质,甚至提升气质。举的例子是他的女朋友隋暖暖。隋暖暖在本地电视台工作,主持颇受草根阶层欢迎的娱乐节目,收视率很高,打扮有点俗,他们台的造型师似乎跟所有年轻女性有仇,喜欢往眼皮上抹亮晶晶的蓝眼影,嘴唇涂得光可鉴人,不分四季穿五颜六色的背心,热裤,配七彩的高跟鞋,录影时活像小 S 上了身。但隋暖暖在电视台的个人网页上,却以黑白照示人,五官匀亭,小小的一张脸素着,一对大眼睛特别醒目,远比电视上可爱得多,有种玲珑通透的气质。她本来就很漂亮,只是有待进一步发掘和塑造,把通俗意义上的漂亮变成美。
不过前提是,她真人非常瘦,所以,上镜头。
肖言拍完照片之后给我一些建议: “榛榛,其实你只要再瘦一点就好了,虽然我很欣赏你的人生态度,快乐、健康、率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有时候很怕和节食的女人吃饭,她们全部吃青菜,还拿茶涮,看得人难受死了――但是你还是必须瘦一点。”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卒章显志,也许是拍照拍到后来彼此都熟了,肖言才会占在一个具备普罗审美观男人的角度,对女青年循循善诱尊尊教导。虽然心里不乐意,我还是得承认,现在不是唐朝,丰满型的审美观已经过时。
他的照片拍得很好,我只出现局部:短发,白衬衣,姿态安静,眉眼清冽--相片在我妈那里获得好评,“人最主要是有气质,有气质甭管胖瘦美丑,那些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因为她刚在一个影楼补过婚纱照:被涂抹得很庸俗,表情忸怩地趴在一面镜子上含嗔带笑,拍出来整个人显得不够高雅。看来流水作业和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有区别。
田衡看过我写专栏的那份报纸,跟我吃饭时,他狐疑地看我一眼,问我为什么上面登的是半身照,不是全身。
我觉得那样不够漂亮――这是我的解释,以后瘦了我会拍全身的。
他说,漂亮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一个人看得舒服,不管胖瘦,都是美。
听他的话,让我心理上舒服一点,来自于其他人的评价我其实挺看重的,不过我想,田衡的话属于安慰性质的,不忍心打击一个自我感觉还不错的女孩,再说我们不熟,他也不会像肖言那么坦率直接,要我一定再瘦点。
四
我们报纸打算做一个关于田衡的专版,原因是像他这样的老板很多,但是,像他这样还长得对得起读者,又上电视教授私房菜,还有不俗表现不错收视率的老板并不多。而且我们报纸主要读者群大多为芳心未艾,喜欢事业有成同时是新好男人的女性。
老编说,读者的需要就是我们的追求,榛榛,就你最合适,去采访吧。
田衡的那档节目叫“美味厨房”。他是苏州人,节目里做的都是些闻所未闻的私家菜,据说是家里人私相授受的,虽然他祖上没有一个是厨子,但是我觉得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属于那种一口锅,一点油,可以把几尾巴小黄鱼煎得分外可口的神人,他口齿清楚,把菜的来龙去脉,掌故什么的交待得简约清楚,使一项枯燥的体力活动变得格外生动。我们一群记者就坐在下面看他表演,兴致盎然。
他穿件蓝色 T 恤,精瘦,熟练地操持着厨具,那双修长的手,操持着煮饭的工具特别好看,切菜切得非常流畅,就跟外科医生拿手术刀一样,很专业的感觉。
录制结束后,一群人凑过去,假装品尝菜,问他私人问题,说到择偶问题,其中一个女孩调侃他,你这么会做菜,做你的女朋友太好了。
隔着人群,他看着我笑,我微微牵动嘴角,也笑笑。这是我公众场合第一次开朗地笑。作为熟人,下了节目之后,他直接叫我去吃饭。是,对吃饭我从不拒绝,有什么可拒绝的,难道会吃出感情来,这还不比跳舞,有身体接触,眼神交流,如果你不愿意,就埋头吃吧,实在不行, AA 制,这样结束时都不尴尬,说不定下次接着吃。
这次是吃火锅,是我的建议,火锅这样的平民食品,就是适合吃得酣畅淋漓,最后再叫上一杯冻啤酒,简直是冰火九重天的感觉。地点在本地知名火锅店“辣妹子辣”。
我坐他对面,大家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开始聊天,我又仔细看了他一眼:单眼皮,浓眉,握筷子的手修长,始终谈性甚浓、胃口不错――真正瘦的人,都能吃,但天赋异禀就是不发胖。而我,除非是毁灭性打击,否则不会饿回解放前的那种水平。但是对这个,他始终不在意,绝不会像某些素质低下的男人提醒女性为了瘦那么几斤肉殉爱美之道。说实话,我觉得他挺有风度,也很善解人意。至于我们能坐在一起的原因,我想起小锦看到的那个互补原则:瘦子喜欢胖点的女孩。
后来酒喝多了,我突然想起常安,一股酸意涌上心头。
田衡说,你哭了,我坚持说没有,埋下头:一串眼泪就溅出来流到大啤酒杯里,我被辣味呛了一下,泪流得更迅速,拿纸巾擦,结果又冒出了一梭子眼泪。 5 分钟内哭了 2 次,不知内情的人看了觉得我撒娇也太即兴了。
他拿纸巾给我,没有多问,顾左右而言他。
为什么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我会突然想起常安,也许是因为他也是浓眉,单眼皮,轮廓清秀的男子,田衡在某个角度很像他。
以前,常安喜欢跟我去学校南门的小店子吃火锅,冬天的时候,他穿一件黑色的夹克,配牛仔裤,那么简单的装束,依旧引人注目,喜欢看他,两个人的手紧紧握着。 那家店总是开大音量,播的是 周治平的歌,尽管不是太适合,常放《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周的嗓音清淡,配着木吉它声,适合学生时代单纯的心态。 这首歌是常安最喜欢的,但是,我们曾 说过的话唱过的歌,爱过的人,只能留在漫漫岁月里不能再续。那些喜欢、沉迷、爱恋,往往都是基于一个简单的瞬间开始的,但是,我们没有后来就结束了。
后来田衡送我回家,在楼底下,他问我,你哭,是因为想起以前的男朋友了吧。
我说,也不仅仅是想他,他和我的青春有关,凡是跟我们的青春有关的东西,都会让人伤感。
他微微一笑,你怎么这么感性啊,看你的文章,觉得是个很理性的人。
我也笑,我的理性是对付读者的,不能跟他们一起抱怨人生啊,可是骨子里,我感性得泛滥。
爱情大概是基于互相有感应开始的,说心有灵犀是不是很肉麻,但是那时侯,我觉得我们真的是心有灵犀。
当晚就花一个小时写完了关于那个节目的稿子,小锦第一时间看了,评价是,你对他的好感太明显了,跟你以前对待男人的刻薄态度大相径庭。
一个失恋的人,当然不会充满愉悦的心情对待任何和自己无关的异性。但是现在,我大概有一点点恋爱的兴趣。这样也好,恋爱起码是有益身心的,还能促进工作效率。
五
后来我们约会渐渐频密,他还常发一些药膳的方子给我,虽然我觉得,也许未必有作用,那些山楂、大黄、薏米、冬瓜组合成的各色食品,不过是使人胃口变淡,减低食欲。
不过,奇怪的是,我确实瘦了,瘦的好处也无非更神清气爽,卸下了一幅沉重的担子,身体上或者心灵上的。其实,最初和常安分手,我的怨气很重,后来我看一部鬼片,觉得我很像里头的女主角:眉毛剔得高高的,眼睛黑而无神,脸色苍白,充满怨恨地看着镜头。那时候,我那么恨他,恨得夜里难以入眠,突然从床上弹起来,打开冰箱去吃东西,我吃了整整一盒子的冰激凌,吃得嘴角都是粉红色的沫沫,结果小锦醒来吓得大叫:“榛榛,你在做什么,你怎么了。”有时候,忧郁使人消瘦,有时候却只有反效果,我就是个特例。也许,常安是我心里沉重的源头。
不过后来,我碰见他时,似乎已经不再有这样的感觉。
C 城不算大,熟人在公众场合遇见的机率很高,像一般朋友那样我们碰见了,并没有意想中那么尴尬,我提议上附近的咖啡厅坐一会儿。那是间很小的咖啡厅,对坐的情形还是和从前一样,只是再没有当初单纯的心境,我们对彼此的审视变得复杂:他胖了,衣服起码大了两码,脸部微微扩张,开始谢顶,额前非常突兀地空出一截――他才 30 岁。我突然想到从前,他瘦削的身材,清秀的眉目,还有那一头浓密的头发,生活在每个人身上都确确凿凿地烙了印。
他说,你瘦了很多。
我说,工作压力大,人自然瘦了。
然后是漫长的,令人尴尬的沉默。
其实何止是工作压力,还有感情受挫的压力,一种被摆出来比较的压力,一种被暴露在人前的虚弱、无奈。但是都过去了,我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人,这样很好,如果今天的我们再重复旧情绵绵的那一套,恐怕有些不合时宜,只有一波三折的言情片才会这样,女主角破门而出,男主角紧随其后却永远追不上,被红灯和川流不息的公车阻挡,只能向着对街大喊:“我是爱你的……”那种爱,也许是段未遂的感情,没有成功所以一直耿耿于怀。但是面对他的时候,我终于清楚了解了自己 。原来,我保留的那些恋恋不舍,会随着面对的时候,残酷地消解。那种空落,就像生出的一颗龋齿,酸冷,疼痛。
他坐了一会儿,又说起他的妻子怀孕了。
我说,恭喜,多分点时间照顾关心她,这时候特别需要耐心。
最后,先一步结账离开了。
没有想到是这样,一切就这样平静地结束了,比我想像得时间还短,成了礼尚往来的客套。看来,我们扯平了。虽然还是有些难过在心里,也许他不知道,即使分手以后,我把他的照片一张张剪开,丢进一个大纸箱,可是过了一段日子,却重新翻找,每张都拿胶带贴好。照得最好的那张,我还压在抽屉最深的地方,看来忘记一个人,真是浩大的工程,要花那么多时间和心思。但是这样面对面,反倒彻底地清算了一切。不是不黯然的。
走出去的时候,在玻璃窗上看见了自己,瘦了那么多,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胖的时候,我有些郁闷,整个人并不开朗,一天到晚穿黑,如果没有遇见田衡,或者,我还会继续不快乐。
我、常安都和自己的过去分道扬镳了,再见的又岂止是各自的青春。
或者,我该谢谢田衡,是他,消除了我的生命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无论胖或瘦,他说过,他喜欢我,那具肉身之外的我。真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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