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镜の恶魔城

楼主: 风云祭司

《肖申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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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待在禁闭室有什么好处的话,那就是你有很多时间思考。安迪在享受面包与水的二十天里,好好思考了一番。当他出来后,他再度求见典狱长,但遭到拒绝,典狱长说类似的会晤会产生“反效果”,如果你想从事狱政或惩治工作的话,这是另一个你得先精通的术语。
  安迪很有耐心地再度求见典狱长,接着再度提出请求。他变了。一九六三年,当春回大 地的时候,安迪脸上出现了皱纹,头上长出灰发,嘴角惯有的微笑也不见了。目光茫然一片。当一个人开始像这样发呆时,你知道他正在数着他已经度过了多少年、多少月、多少星期,甚至多少天的牢狱之灾。

  他很有耐性,不断提出请求。他除了时间之外一无所有。夏天到了,肯尼迪总统在华盛顿首府承诺将大力扫除贫穷和消除不平等,浑然不知自己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在英国利物浦,一个名叫“披头士”的合唱团正冒出头来,但在美国,还没有人知道披头士是何方神圣。还有波士顿红袜队这时仍然在美国联盟垫底,还要再过四年,才到了新英格兰人所说的“一九六七奇迹年”。所有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外面那个广大的自由世界里。

  诺顿终于在六月底接见安迪,七年以后,我才亲自从安迪口中得知那次谈话的内容。

  “如果是为了钱的事,你不用担心,”安迪压低了声音对诺顿说,“你以为我会说出去吗?我这样是自寻死路,我也一样会被控——”

  “够了,”诺顿打断道。他的脸拉得老长,冷得像墓碑,他拼命往椅背上靠,后脑勺几乎碰到墙上那幅写着“主的审判就要来临”的刺绣。

  “但——”

  “永远不要在我面前提到‘钱’这个字,”诺顿说,“不管在这个办公室或任何地方都一样,除非你想让图书馆变回储藏室,你懂吗?”

  “我只是想让你安心而已。”

  “呐,我要是需要一个成天哭丧着脸的龟儿子来安我的心,那我不如退休算了。我同意和你见面,是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和你继续纠缠下去,杜佛尼,你要适可而止。如果你想要买下布鲁克林桥,那是你的事,别扯到我头上,如果我容许每个人来跟我说这些疯话,那么这里每个人都会来找我诉苦。我一向很尊重你,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你懂吗?”

  “我知道,”安迪说,“但我会请个律师。”

  “做什么?”

  “我想我们可以把整件事情拼凑起来。有了汤米和我的证词,再加上法庭纪录和乡村俱乐部员工的证词,我想我们可以拼凑出当时的真实情况。”

  “汤米已经不在这里服刑了。”

  “什么?”

  “他转到别的监狱去了。”

  “转走了,转到哪里?”

  “凯西门监狱。”

  安迪陷入沉默。他是个聪明人,但如果你还嗅不出当中的各种交易条件的话,就真的太笨了。凯西门位于北边的阿鲁斯托库县,是个比较开放的监狱。那里的犯人平常需要挖马铃薯,虽然工作辛苦,不过却可以得到合理的报酬,而且如果他们愿意的话,还可以到学校参加各种技能训练。更重要的是,对像汤米这种有太太小孩的人,凯西门有一套休假制度,可以让他在周末时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换言之,他可以和太太亲热,和小孩一起建造模型飞机,或者全家出外野餐。

  诺顿一定是把这一切好处全摊在汤米面前,他对汤米的惟一要求是,从此不许再提布拉契三个字,否则就把他送到可怕的汤姆森监狱,不但无法和老婆亲热,反而得侍候一些老同性恋。

  “为什么?”安迪问,“你为什么——”

  “我已经帮了你一个忙,”诺顿平静地说,“我查过罗德岛监狱,他们确实曾经有个叫布拉契的犯人,但由于所谓的‘暂时性假释计划’,他已经假释出狱了,从此不见踪影。这些自由派的疯狂计划简直放任罪犯在街头闲晃。”

  安迪说:“那儿的典狱长……是你的朋友吗?”

  诺顿冷冷一笑,“我认得他。”他说。

  “为什么?”安迪又重复一遍,“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道我不会乱说话……不会说出你的事情,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因为像你这种人让我觉得很恶心,”诺顿不慌不忙地说,“我喜欢你现在的状况,杜佛尼先生,而且只要我在肖申克当典狱长一天,你就得继续待在这里。从前你老是以为你比别人优秀,我很擅于从别人脸上看出这样的神情,从第一天走进图书馆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脸上的优越感。现在,这种表情不见了,我觉得这样很好。你别老以为自己很有用,像你这种人需要学会谦虚一点。以前你在运动场上散步时,好像老把那里当成自家客厅,神气得像在参加鸡尾酒会,你在跟别人的先生或太太寒暄似的,但你现在不再带着那种神情走在路上了。我会继续注意你,看看你会不会又出现那种样子。未来几年,我会很乐意继续观察你的表现。现在给我滚出去!”

  “好,但我们之间的所有活动到此为止,诺顿。所有的投资咨询、免税指导都到此为止,你去找其他囚犯教你怎么申报所得税吧!”

  诺顿的脸先是变得如砖块一般红……然后颜色全部褪去。“你现在回到禁闭室,再关个三十天,只准吃面包和水,你的纪录上再记一笔。进去后好好想一想,如果你胆敢停掉这一切的话,图书馆也要关门大吉,我一定会想办法让图书馆恢复你进来前的样子,而且我会让你的日子非常……非常难过。你休想再继续一个人住在第五区的希尔顿饭店单人房,你休想继续保存窗台上的石头,警卫也不再保护你不受那些男同性恋的侵犯,你会失去一切,听懂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他把话说得很清楚了。
  时间继续一天天过去——这是大自然最古老的手段,或许也是惟一的魔法,安迪变了,他变得更冷酷了,这是我惟一能想到的形容词。他继续掩护诺顿做脏事,也继续管理图书馆,所以从外表看来,一切如常。每年生日和年关岁暮时,他照样会喝上一杯,也继续把剩下的半瓶酒和我分享。我不时为他找来新的磨石布,一九六七年时,我替他弄来一把新锤子, 十九年前那把已经坏掉了。十九年了!当你突然说出那几个字时,三个音节仿佛坟墓上响起的重重关门声。当年十元的锤子,到了一九六七年,已经是二十二元了。当我把锤子递给他时,他和我都不禁惨然一笑。

  他继续打磨从运动场上找到的石头,但运动场变小了,因为其中一半的地在一九六二年铺上了柏油。不过,看来他还是找了不少石头来让自己忙着。每当他琢磨好一块石头后,他会把它放在朝东的窗台上,他告诉我,他喜欢看着从泥土中找到的一块块片岩、石英、花岗岩、云母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安迪给这些石头起名叫“千年三明治”,因为岩层是经过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数千年才堆积而成的。

  隔三差五,安迪会把石雕作品送人,好腾出地方来容纳新琢磨好的石头。他最常送我石头,包括那双袖扣一样的石头,我就有五个,其中有一块好像一个人在掷标枪的云母石,是很小心雕刻出来的。我到现在还保存着这些石头,不时拿出来把玩一番。每当我看见这些石头时,总会想到如果一个人懂得利用时间的话(即使每一次只有一点点时间),一点一滴累积起来,能做出多少事情。

  所以,表面上一切如常。如果诺顿是存心击垮安迪的话,他必须穿透表面,才能看到个中的变化。但是我想在诺顿和安迪冲突之后的四年中,如果他能看得出安迪的改变,应该会感到很满意,因为安迪变化太大了。

  他曾经说,安迪在运动场上散步时,就好像参加鸡尾酒会一样。我不会这么形容,但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以前也说过,自由的感觉仿佛一件隐形外衣披在安迪身上,他从来不曾培养起一种坐牢的心理状态,他的眼光从来不显呆滞,他也从未像其他犯人一样,在一日将尽时,垮着肩膀,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牢房去面对另一个无尽的夜。他总是抬头挺胸,脚步轻快,好像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样,而家里有香喷喷的晚饭和好女人在等着他,而不是只有食之无味的蔬菜、马铃薯泥和一两块肥肉……,以及墙上的拉蔻儿·薇芝的海报在等着他。

  但在这四年中,虽然他并没有完全变得像其他人一样,但的确变得沉默、内省,经常若有所思。又怎能怪他呢?不过总算称了诺顿的心……至少有一阵子如此。

  他的沉郁到了一九六七年职业棒球世界大赛时改变了。那是梦幻的一年,波士顿红袜队不再排第九名敬陪末座,而是正如拉斯维加斯赌盘所预测,赢得美国联盟冠军宝座。在他们赢得胜利的一刹那,整个监狱为之沸腾。大家似乎有个傻念头,觉得如果连红袜队都能起死回生,或许其他人也可以。我现在没办法把那种感觉解释清楚,就好像披头士迷也无法解释他们的疯狂一样。但这是很真实的感觉。当红袜队一步步迈向世界大赛总冠军宝座时,监狱里每个收音机都在收听转播。当红袜队在圣路易的冠军争夺战中连输两场的时候,监狱里一片愁云惨雾;当皮特洛切里演出再见接杀时,所有人欢欣雀跃,简直快把屋顶掀掉了;但最后在世界大赛最关键的第七战,当伦伯格吃下败投、红袜队功亏一篑、冠军梦碎时,大家的心情都跌到谷底。惟有诺顿可能在一旁幸灾乐祸,那个龟儿子,他喜欢监狱里的人整天灰头土脸。

  但是安迪的心情没有跌到谷底,也许因为反正他原本就不是棒球迷。虽然如此,他似乎感染了这种振奋的气氛,而且这种感觉在红袜队输掉最后一场球赛后,仍然没有消失。他重新从衣柜中拿出自由的隐形外衣,披在身上。

  我记得在十月底一个高爽明亮的秋日,是棒球赛结束后两周,一定是个星期日,因为运动场上挤满了人,不少人在丢飞盘、踢足球、私下交易,还有一些人在狱卒的监视下,在会客室里和亲友见面、抽烟、说些诚恳的谎话、收下已被狱方检查过的包裹。

  安迪靠墙蹲着,手上把玩着两块石头,他的脸朝着阳光。在这种季节,这天的阳光算是出奇的暖和。

  “哈啰,雷德,”他喊道,“过来聊聊。”

  我过去了。

  “你要这个吗?”他问道,递给我一块磨亮的“千年三明治”。

  “当然好,”我说,“真美,多谢。”

  他耸耸肩,改变话题,“明年是你的大日子了。”

  我点点头,明年是我入狱三十周年纪念日,我一生中百分之六十的光阴都在肖申克州立监狱中度过。

  “你想你出得去吗?”

  “当然,到时我应该胡子已经花白,嘴里只剩三颗摇摇欲坠的牙齿了。”

  他微微一笑,把脸又转向阳光,闭上眼,“感觉真舒服。”

  “我想只要你知道该死的冬天马上来到,一定会有这种感觉。”

  他点点头。我们都沉默下来。

  “等我出去后,”安迪最后说,“我一定要去一个一年到头都有阳光的地方。”他说话那种泰然自若的神情,仿佛他还有一个月便要出去似的。“你知道我会上哪儿吗,雷德?”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
  “齐华坦尼荷,”他说,轻轻吐出这几个字,像是唱歌似的,“在墨西哥,距墨西哥三十七号公路和仆拉雅阿苏约二十英里,距太平洋边的阿卡波哥约一百英里的小镇,你知道墨西哥人怎么形容太平洋吗?”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雷德,在一个没有记忆、温暖的地方。”

  他一面说,一面捡起一把小石头,然后再一个个扔出去,看着石头滚过棒球场的内野地带。不久以后,这里就会覆上一英尺白雪。

  “齐华坦尼荷。我要在那里经营一家小旅馆。在海滩上盖六间小屋,另外六间靠近公路。我会找个人驾船带客人出海钓鱼,钓到最大一条马林鱼的人还可以获得奖杯,我会把他的照片放在大厅中,这不会是给全家老少住的那种旅馆,而是专给来度蜜月的人住的……。”

  “你打哪来的钱去买这么一个像仙境的地方?”我问道,“你的股票吗?”

  他看着我微笑道,“差不多耶,”他说,“雷德,你有时真令我吃惊。”

  “你在说什么呀?”

  “陷入困境时,人的反应其实只有两种,”安迪说,他圈起手,划了一根火柴,点燃香烟。“假设有间屋子里满是稀有的名画古董,雷德?再假设屋主听说有飓风要来?他可能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人总是怀抱最乐观的期望,认为飓风或许会转向,老天爷不会让该死的飓风摧毁了伦勃朗、德加的名画;万一飓风真的来了,反正这些东西也都保过险了。另一种人认定飓风一定会来,他的屋子绝对会遭殃。如果气象局说飓风转向了,这个家伙仍然假定飓风会回过头来摧毁他的房子。因此他做了最坏的打算,因为他知道只要为最坏的结果预先做好准备,那么抱着乐观的期望就没关系。”

  我也点燃了根烟。“你是说你已经为未来做好准备了吗?”

  “是的,我是预备飓风会来的那种人,我知道后果会有多糟,当时我没有多少时间,但在有限的时间里,我采取了行动。我有个朋友——差不多是惟一支持我的人——他在波特兰一家投资公司做事,六年前过世了。”

  “我为你感到难过。”

  “嗯,”安迪说,把烟蒂丢掉,“琳达和我有大约一万四千元的积蓄,数目不大,但那时我们都还年轻,大好前程摆在我们面前。”他做了个鬼脸,然后大笑,“起风时,我开始把伦勃朗的名画移到没有飓风的地方。所以我卖掉股票,像一般好公民一样乖乖付税,丝毫不敢有所隐瞒或抄捷径。”

  “他们没有冻结你的财产吗?”

  “我是被控谋杀,雷德,我不是死掉!感谢上苍,他们不能随意冻结无辜者的财产,而且当时他们也还没有以谋杀的罪名指控我。我的朋友吉米和我当时还有一点时间,我的损失还不小,匆匆忙忙地卖掉了所有的股票什么的。不过当时我需要担心的问题,比在股市小小失血要严重多了。”

  “是呀,我猜也是。”

  “我来到肖申克时,这笔钱很安全,现在也仍然很安全。雷德,在外面的世界里有一个人,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他,但是他有一张社会保险卡和缅因州的驾照,还有出生证明。他叫彼得·斯蒂芬,这个匿名还不错吧?”

  “这个人是谁?”我问。我想我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觉得难以置信。

  “我。”

  “你要跟我说在这些人对付你的时候,你还有时间弄一个假身份?”我说,“还是在你受审的时候,一切已经都弄妥了——”

  “我不会这样跟你说,是我的朋友吉米帮我弄的,他是在我上诉被驳回以后开始办的,直到一九五〇年春天,他都还保管着这些身份证件。”

  “你们的交情一定很深,因为这样做绝对犯法。”我说,我不敢确定他的话有多少可信——大部分是真的,只有一点点可以相信,还是全部都不能相信。但那天太阳露脸了,是个暖和的好天气,而这又是个好故事。

  “他和我是很好的朋友,”安迪说,“我们打仗时就在一起,去过法国、德国,他是个好朋友。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但他也知道在美国要假造身份很容易,而且也很安全。他把我所有的钱都投资在彼得·斯蒂芬名下——所有该付的税都付了,因此国税局不会来找麻烦。他把这笔钱拿去投资时,是一九五〇年和一九五一年,到今天,这笔钱已经超过三十七万元了。”

  我猜我讶异得下巴落到胸口时,一定发出了“砰”的一声,因为他笑了。

  “想想看,很多人常常惋惜,假如他们在一九五〇年就懂得投资这个那个就好了,而彼得·斯蒂芬正是把钱投资在其中的两三个项目。如果我不是被关在这里,我早就有七八百万的身价了,可以开着劳斯莱斯汽车……说不定还有严重的胃溃疡。”

  他又抓起一把尘土,优雅地让小砂子在指尖慢慢流过。

  “怀抱着最好的希望,但预做最坏的打算——如此而已。捏造假名只是为了保存老本,只不过是在飓风来临之前,先把古董字画搬走罢了。但是我从来不曾料想到,这飓风……竟然会吹这么久。”

  我有好一阵子没说话。我在想,蹲在我身旁这个穿灰色囚衣的瘦小男子,他所拥有的财富恐怕是诺顿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即使加上他贪污来的钱,都还是望尘莫及。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说你可以请个律师时,你确实不是在开玩笑,”我最后说,“有这么多钱在手上,你连丹诺Clarence Darrow, 1857—1938,美国名律师及演说家、作家。这种等级的名律师都请得起。你为什么不请律师为你申冤呢?你很快就可以出狱呀?”
  他微笑着,以前当他告诉我,他和老婆有美好的前程摆在面前时,脸上也带着那种微笑。“不行。”他说。

  “如果你有个好律师,就可以把汤米这小子从凯西门弄出来,不管他愿不愿意。”我说,开始得意忘形起来。“你可以要求重新开庭,雇私家侦探去找布拉契,把诺顿扳倒,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因为我被自己的计谋困住了,如果我企图从狱中动用彼得·斯蒂芬的钱,很可能所有的钱都保不住。原本吉米可以帮我的忙,但是他死了,你看出问题出在哪里了吗?”

  我懂了。尽管这笔钱能带来很大的好处,但安迪所有的钱都是属于另一个人的。如果他所投资的领域景气突然变差,安迪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下跌,每天盯着报上的股票和债券版,我觉得这真是一种折磨人的生活。

  “我告诉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好了,雷德。巴克斯登镇有一片很大的牧草地。你知道巴克斯登在哪里吧?”

  我说我知道,就在斯卡伯勒附近。

  “没错。牧草地北边有一面石墙,就像弗罗斯特的诗里所描写的石墙一样。石墙底部有一块石头,那块石头和缅因州的牧草地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一块火山岩玻璃,在一九四七年前,那块玻璃一直都放在我办公桌上当镇纸。我的朋友吉米把它放在石墙下,下面藏了一把钥匙,那把钥匙能开启卡斯柯银行波特兰分行的一个保险柜。”

  “我想你麻烦大了,当你的朋友吉米过世时,税捐处的人一定已经把他所有的保险箱都打开了,当然,和他的遗嘱执行人一起。”

  安迪微笑着,拍拍我的头。“不错嘛,脑袋瓜里不是只装了浆糊。不过我们早有准备了,我们早就把吉米在我出狱前就过世的可能性都考虑在内。保险箱是用彼得·斯蒂芬的名字租的,吉米的律师每年送一张支票给波特兰的银行付租金。彼得·斯蒂芬就在那个盒子里,等着出来,他的出生证、社会保险卡和驾照都在那里,这张驾照已有六年没换了,因为吉米死了六年,不过只要花五块钱,就可以重新换发,他的股票也在那儿,还有免税的市府公债和每张价值一万元的债券,一共十八张。”

  我吹了一声口哨。

  “彼得·斯蒂芬锁在波特兰的银行保险柜中,而安迪·杜佛尼则锁在肖申克监狱的保险柜中,”他说,“真是一报还一报。而打开保险柜和开启新生活的那把钥匙则埋在巴克斯登牧草地的一大块黑玻璃下面。反正已经跟你讲了这么多,雷德,我再告诉你一些其他事情好了。过去二十年来,我天天看报的时候,都特别注意巴克斯登有没有任何工程在进行,我总在想,有一天我会看到报上说,那儿要建一座医院、或一条公路、或一个购物中心,那么我的新生活就要永远埋在十英尺的水泥地下,或是随着一堆废土被倒入沼泽中。”

  我脱口而出说:“天哪,安迪,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你怎么有办法不发疯呢?”

  他微笑道:“到目前为止,西线无战事。”

  “但可能要好多年——”

  “是要好多年,但也许没有诺顿认为的那么久,我等不了那么久,我一直想着齐华坦尼荷和我的小旅馆,现在我对生命的要求仅止于此了,雷德,这应该不算非分的要求吧。我根本没有杀格林·昆丁,也没杀我太太。一家小旅馆……不算奢求吧!我可以游游泳、晒晒太阳,睡在一间可以敞开窗子的房间……这不是非分的要求。”

  他把石头扔了出去。

  “雷德,你知道,”他漫不经心地说,“在那样的地方……我需要有人知道如何弄到我要的东西。”

  我沉吟良久,当时我想到的最大困难,居然不是我们不过是在监狱的小运动场上痴人说梦,还有武装警卫居高临下监视着我们。“我没办法,”我说,“我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我已经变成所谓体制化的人了。在这儿,我是那个可以替你弄到东西的人,出去以后,如果你要海报、锤子或什么特别的唱片,只需查工商分类电话簿就可以了。在这里,我就是那他妈的工商分类电话簿,出去了以后,我不知道要从何开始,或如何开始。”

  “你低估了自己,”他说,“你是个懂得自我教育的人,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觉得。”

  “我连高中文凭都没有。”

  “我知道,”他说,“但是一纸文凭不见得就可以造就一个人,正如同牢狱生涯也不见得会打垮每一个人。”

  “到了外面,我会应付不来的,安迪,我很清楚。”

  他站起来。“你考虑考虑。”他说。就在这时,哨声响起,他走开了,仿佛刚才不过是个自由人在向另一个自由人提供工作机会,在那一刻,我也有种自由的感觉。只有他有办法做到这点,让我暂时忘记我们都是被判无期徒刑的终身犯,命运完全操在严苛的假释委员会和整天唱圣诗的典狱长手中,而典狱长一点都不想放安迪出狱,毕竟安迪是条懂得报税的小狗,养在身边多么有用啊!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晚上回到囚房时,我又感到自己像个犯人了,这整个主意似乎荒诞不经,去想象那一片碧海蓝天和白色沙滩,不仅愚蠢,而且残酷,这念头好像鱼钩一样拖住我的脑子。我就是无法像安迪那样,披上自由的隐形外衣。那晚我睡着后,梦见牧草地中央有一大块光滑的黑玻璃石头,石头的样子好像铁匠的铁砧,我正在摇晃石头,想拿出埋在下面的钥匙,但石头太大了,怎么也动不了。
  而在身后,我可以听到警犬的吠声越来越近。

  接下来就该谈谈越狱了。

  在这个快乐的小家庭中,不时有人尝试越狱。但是在肖申克,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就不要翻墙越狱。监狱的探照灯整晚都四处扫射,好像长长的白手指般,来回照着监狱四周,其中三面是田野,一面是发出恶臭的沼泽地。隔三差五,就会有囚犯企图翻墙越狱,而探照灯总是把他们逮个正着;否则当他们跑到公路上,竖起大拇指希望能搭便车时,也会被发现。如果乡下农夫看到他们走在田野间,也会打电话通报监狱。想翻墙越狱的囚犯是蠢蛋。在这种乡下地方,一个人穿着囚衣形迹鬼祟,就好像婚礼蛋糕上的蟑螂一样醒目。

  这么多年来,最高明的越狱往往是即兴之作。有的人是躺在一堆床单里混出去的。我刚进来时听过很多这样的案例,不过狱方逐渐不再让囚犯有机可乘。

  诺顿的“外役监”计划也制造了一些逃亡的机会。在大多数情况下,越狱的行动都是临时起意,例如,趁警卫正在卡车旁喝水或几个警卫热烈讨论球赛战况时,把挖蓝莓的工具一扔,就往树丛里跑去。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九六九年,外役监计划的内容是去沙巴塔斯挖马铃薯,那天是十一月三日,工作几乎快做完了。有个名叫亨利·浦格的警卫(他现在已不是我们这个快乐家庭的一员了)坐在马铃薯货车的后挡泥板上吃午餐,把卡宾枪放在膝上,这时候,一头漂亮的雄鹿(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但有时这些事情会加油添醋)从雾中缓缓走出来,浦格追过去,想象着战利品摆在家里康乐室的样子,结果他看守的三个囚犯乘机溜走,其中有两个人在另一个镇的弹子房被逮着,另外一个始终没找到。
  我想最有名的越狱犯是锡德·尼都。他在一九五八年越狱,我猜以后很难有人超越他。由于星期六监狱将举行球赛,因此锡德当时正在球场划界线。三点钟一到,哨声响起,代表警卫要换班了。运动场再过去一点就是停车场,和电动大门恰好位于监狱的两端。三点钟一到,大门开了,来换班的警卫和下班的警卫混在一起,互相拍肩膀,打招呼,比较保龄球赛的战绩,开开玩笑。

  而锡德推着他的划线机,不动声色地从大门走出去,三英寸宽的白线一路从棒球场的本垒板一直画到公路旁的水沟边,他们后来发现划线机翻倒在那里。别问我他是怎么出去的,他有六英尺二英寸高,穿着囚衣,推着划线机走过去时,还会扬起阵阵白灰,竟然就堂而皇之地从大门走出去了。只能说,大概因为正逢星期五下午,要下班的警卫因为即将下班太过兴奋,而来换班的警卫又因为要来换班而太过沮丧,前者得意地把头抬得高高的,后者则垂头丧气,视线始终没离开过鞋尖……锡德就这么趁隙逃跑了。

  就我所知,锡德到现在还逍遥法外。多年来,安迪和我还常常拿锡德的逃亡过程来当笑话讲。后来当我们听说了古柏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一个自称古柏的人登上了从波特兰到西雅图的客机,威胁要炸掉飞机,向航空公司勒赎二十万美元。他在西雅图机场拿到赎金,于飞机再度起飞后,从高空跳伞逃脱,从此不见踪影,成为美国历史上一大谜团。劫机勒赎的事,也就是劫机犯从飞机后舱门跳伞逃走的故事,安迪坚持那个叫古柏的劫机犯真名一定叫锡德·尼都。

  “好个幸运的龟儿子,”安迪说。“搞不好他为了讨个吉利,整个口袋都装满了用来划线的白灰粉呢。”

  但是你应该明白,锡德和那个在沙巴塔斯马铃薯田逃走的家伙只是少数中了头彩的幸运儿,仿佛所有的运气刹那间全聚集在他们身上。像安迪这么一板一眼的人,可能等上九十年也逃不出去。

  也许你还记得,我曾经提过有个洗衣房工头名叫韩利·巴克斯,他在一九二二年被关到肖申克来,三十一年后死于监狱的医务室。他简直把研究越狱当作嗜好,或许原因就在于他自己从来不敢亲身尝试。他可以告诉你一百种不同的越狱方法,每一种都很疯狂,而且肖申克的犯人都尝试过。我最喜欢的是毕佛·莫里森的故事,这家伙竟然试图在车牌工厂的地下室建造一架滑翔机。他是照着一九〇〇年出版的《现代男孩玩乐与冒险指南》上面的说明来造飞机,而且一直没有被发现,只是直到最后他才发现地下室的门都太小了,根本没法子把那架该死的滑翔机搬出去。每次韩利说这个故事时,都会引起一阵爆笑,而他还知道一二十个同样好笑的故事。

  有一次韩利告诉我,在他服刑期间,他知道的企图越狱案就有四百多件。在你点点头往下读之前,先停下来好好想一想。四百多次越狱尝试!等于韩利在肖申克监狱服刑期间,每年平均有十二点九次企图越狱事件。当然,大多数越狱行动都还满随便的,结局不外乎某个鬼鬼祟祟的可怜虫、糊涂蛋被警卫一把抓住,痛骂:“你以为你要上哪儿去呀,混蛋!”

  韩利说,比较认真策划的越狱行动大概只有六十件,其中包括一九三七年的“大逃亡”,那是我入狱前一年发生的事情。当时肖申克正在盖新的行政大楼,有十四名囚犯从没有锁好的仓库中拿了施工的工具,越狱逃跑。整个缅因州南部都因为这十四个“顽强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实这十四个人大都吓得半死,完全不知该往哪儿逃,就好像误闯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车头灯一照,就动弹不得。结果,十四个犯人没有一个真正逃脱,有两个人被枪射死——但他们是死在老百姓的枪下,而不是被警官或监狱警卫逮着,没有一个人成功逃脱。

  从一九三八年我入狱以来,到安迪第一次和我提到齐华坦尼荷那天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离肖申克?把我和韩利听说的加起来,大概十个左右。只有十个人彻彻底底逃脱了。虽然我没有办法确定,但是我猜十个人当中,至少有五个人目前在其他监狱服刑。因为一个人的确会受到监狱环境制约,当你剥夺了某人的自由、教他如何在牢里生存后,他似乎就失去了多面思考的能力,变得好像我刚刚提到的野兔,看着迎面而来、快撞上它的卡车灯光,却僵在那里动弹不得。许多刚出狱的囚犯往往会做一些绝不可能成功的蠢罪案,为什么呢?因为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回到牢里,回到他所熟悉了解的地方。

  安迪不是这样的人,但我是。眺望太平洋的念头听起来很棒,但是我害怕有朝一日,我真的到了那里时,浩瀚的太平洋会把我吓得半死。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而言之,自从那天安迪谈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后,我开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头。我只能祈祷上帝,让他谨慎行事,但是我不会把赌注押在他身上。典狱长诺顿特别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安迪很有头脑,但也很有心,诺顿下定决心要利用他的头脑,同时也击溃他的心。
  就好像外面有一些你永远可以买通的诚实政客一样,监狱里也有一些诚实的警卫,如果 你很懂得看人,手头上也有一些钱可以撒的话,我猜你确实有可能买通几个警卫,他们故意放水,眼睛注视着其他地方,让你有机会逃脱。过去不是没有人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安迪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诺顿紧紧盯着他,安迪知道这点,狱卒也都知道这点。

  只要诺顿还继续审核外役监名单,就没有人会提名安迪参加外役监计划,而安迪也不像锡德,他绝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地展开逃亡行动。

  如果我是他,外面那把钥匙会使我痛苦万分,彻夜难眠。巴克斯登距离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却可望而不可及。

  我仍然认为找律师要求重新审判的成功机会最大,只要能脱离诺顿的掌握就好。或许他们只不过多给汤米一些休假,就让他封口,我并不确定。或许那些律师神通广大,可以让汤米开口,甚至不用费太大的劲,因为汤米很钦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这些意见时,他总是微笑着,目光飘向远方,嘴里说他会考虑考虑。

  看来他同时在考虑的事情还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没被逮到,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被逮到。事实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这一年,在墨西哥的齐华坦尼荷,有一个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经营一家小旅馆。

  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诉你,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是吗?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当警卫在早上六点半打开第五区牢房的大门时,所有犯人都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站到走廊上,排成两列,牢门砰的一声在他们身后关起。他们走到第五区大门时,会有两个警卫站在门口数人头,算完后便到餐厅去吃麦片、炒蛋和油腻的培根。

  直到数人头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区牢房的犯人应该有二十七个,但那天早上数来数去都只有二十六个人,于是警卫去报告队长,并先让第五区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卫队长名叫理查·高亚,不是个很坏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来到第五区牢房。高亚打开大门,和勃克一起走进两排牢房中间的走道,手上拿着警棍和枪。像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没有力气走出牢房。更罕见的状况是他根本已经病死了,或自杀了。

  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大谜团,他们既没有看到病人,也没有看到死人,里面根本空无一人。第五区共有十四间牢房,每边各七间,全都十分整洁——在肖申克,对牢房太过脏乱的惩罚是禁止会客——而且全都空荡荡的。

  高亚第一个反应是警卫算错人数了,要不就是有人恶作剧,因此他叫第五区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开玩笑,一面高兴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规的事,他们都觉得很新鲜。

  牢门再度打开,犯人一一走进去,牢门关起。爱开玩笑的犯人故意叫着:“我要找律师,我要找律师,你们怎么可以把监狱管理得像他妈的监狱一样!”

  勃克叫道:“闭嘴,否则我会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亚说:“你们全都闭嘴,否则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不准出去。”

  他和勃克一间间检查,一个个数着,没走多远。“这间是谁住的?”高亚问值夜班的警卫。

  “安迪·杜佛尼。”守卫答道。立刻,整个日常作息都乱掉了。监狱里一片哗然。

  在我所看过的监狱电影里面,每当有人逃狱时,就会响起号角的哭号声,但是在肖申克,从来没有这回事。高亚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联络典狱长,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个监狱,第三件事则是打电话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狱了。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标准作业程序没有要求他们检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没有人这么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亲眼看到人不在里面。这是个四方形的小房间,窗子上装了铁栅栏,门上也有铁栅栏,此外就是一套卫生设备和空荡荡的床。窗台上还有一些漂亮的石头。

  当然还有那张海报。这时候已经换上了琳达·朗斯黛的海报,海报就贴在他的床头。二十六年来,同一个位置上一直都贴着海报。但是当有人查看海报后面时——结果是诺顿自己发现的,真是因果报应——简直魂飞魄散。

  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文章,已经是当晚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

  诺顿暴跳如雷。

  我后来是从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楼为地板打蜡,事发当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因为他可以把诺顿的咆哮听得一清二楚。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他不在监狱里,表示你没有找到他?这样你就觉得满意了吗?你最好找到他!因为我要把他逮到!你听见了吗?我要逮到他!”
  高亚嘴里咕哝了几句。

  “不是在你值班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你自说自话,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 逃出去的,或怎么逃出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出去了。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点以前把他带回我的办公室,否则就有人要人头落地了。我说到做到,我一向说到做到。”

  高亚不知又说了什么,使得诺顿更加震怒。

  “没有?看看这个!看看这个!你认得这个吗?这是昨天晚上第五区的点名记录,每个囚犯都在牢房里。昨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杜佛尼还被关在牢房里,他不可能就这样不见了!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

  到了那天下午三点,安迪仍然在失踪名单上。过了几小时后,诺顿自己冲入第五区牢房。那天第五区所有犯人都被关在自己的牢房里,被那些神色仓皇的狱卒盘问了一整天。我们的答案都一样: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就我所知,大家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我没说谎,我们只能说,昨晚所有的犯人回房时,安迪确实进了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时后熄灯时,他也还在。

  有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这些警卫全都绷得很紧。

  于是诺顿亲自来查房,用他那一对蓝眼睛狠狠瞪着我们,在他的注视下,牢笼的铁栅栏仿佛快冒出火星了。他的眼神流露着怀疑,也许他真的认为我们都是共犯。

  他走进安迪的囚房,到处查看。牢房里还是安迪离开时的样子,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不像有人睡过,石头放在窗台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

  “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

  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

  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

  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

  高亚不肯进去。

  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

  “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

  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

  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

  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

  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惟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

  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感觉。“典狱长,里面味道很难闻。”

  “不管它,继续爬。”

  崔门的腿消失在洞口,一会儿,连脚也看不见了,只看到手电筒的光微弱地晃动。

  “典狱长,里面的味道实在很糟糕。”

  “我说不要管它。”诺顿叫道。

  崔门的声音哀戚地飘过来。“闻起来像大便,哦!天哪!真的是大便,哇!是大便!我的天哪,我快吐了,哇……”然后可以清楚地听到崔门把当天吃的所有东西都吐出来了。

  现在轮到我了,我再也忍不住,这一整天——喔,不,过去这三十年来的压抑终于爆发了,我开始大笑,笑得抑制不住,自从失去自由后,我还从未这么开怀地笑过。我从来不曾期望困在灰墙中的我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真是过瘾极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个人弄出去!”诺顿尖叫着,由于我笑得太厉害了,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我,还是崔门。我只是捧腹顿脚,拼命大笑,简直一发不可收拾,即使诺顿威胁要枪毙我,我也没有办法停下来。“把他弄出去!”
  好吧!各位亲朋好友,结果他指的是我。他们把我一路拖到禁闭室去,我在那儿单独监禁了十五天,尽管长日漫漫,但我并不感到无聊,我经常会想起那个不太聪明的可怜鬼崔门 大喊“是大便”的声音,然后又想到安迪正开着新车、西装笔挺地直奔南方,就忍不住又开怀大笑起来。在那十五天里,我笑口常开,或许是因为我的心已经飞到安迪那里。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是从六七个人那儿听来的。我猜当崔门那天把中饭和晚饭都吐出来之后,他觉得反正不会再有什么损失,于是决定继续爬下去。他不用担心会从内外墙中间的通道掉落下来,因为那里实在太窄了,崔门得费好大力气才能推挤前进。他后来说他几乎得屏住呼吸才下得去,而且他到这时候才晓得被活埋是什么滋味。

  他在通道末端发现一个主排水管,那是通往第五区牢房十四个马桶的污水管,是三十三年前装置的瓷管,已经被打破了,崔门在管子的锯齿状缺口旁发现了安迪的石锤。

  安迪终于自由了,但这自由得来不易。

  这管子比崔门爬行的通道还要窄。崔门没有进去,就我所知,其他人也没有进去,我想情况一定糟糕得几乎难以形容。当崔门在检查管子上的缺口和那把石锤时,一只老鼠就从管子里跳了出来,崔门后来发誓那只老鼠跟一头小猎犬一样大。他像猴子爬柱子一样,慢慢爬回安迪的牢房。

  安迪是从那根管子逃出去的。也许他知道污水管是通往离监狱五百码外的一条小溪,因为很多地方都找得到监狱的蓝图,安迪一定想办法看过蓝图。他是个讲求方法的怪胎,他一定已经发现,整个监狱只有第五区的污水管还没有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而且他也知道,此时不逃,以后就没机会,因为到了一九七五年八月,连我们这区的污水管都要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了。

  五百码,足足有五个美式足球场那么长,绵延将近半英里。他爬过这么远的距离,也许手上拿着一支小手电筒,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有几盒火柴,我简直不愿想象,也无法想象,他爬过的地方有多么肮脏,还有吱吱乱叫的肥老鼠在前面跑来跑去,甚至老鼠因为在黑暗中胆子特别大,还会攻击他。通道中几乎无法容身,可能只有非常狭小的空隙足以让他挤过去,在管子接口的地方,或许还得拼命推挤身体才过得去。换作是我,那种幽闭恐惧的气氛准会让我疯掉,但他却成功逃脱了。

  他们在污水管尽头找到一些泥脚印子,泥脚印一路指向监狱排放污水的溪流,搜索小组在距离那里两英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安迪的囚衣,而那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这件事在报上喧腾一时,但在方圆十五英里内,没有任何人向警局报案说车子被偷或丢了衣服,或看到有人裸体在月光下奔跑,更没听见农庄上的狗吠声。安迪从污水管爬出来后,就像一缕轻烟似的失去踪影。

  但我敢说他一定是消失在往巴克斯登的方向。

  那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过了三个月后,诺顿典狱长辞职了。我很乐意报告一下,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走起路来一点劲也没有。他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肖申克,就像个有气无力地到医务室讨药吃的老囚犯。接替他的是高亚,对诺顿而言,这或许是最冷酷的打击吧。他回到老家,每个星期日上浸信会教堂做礼拜,他一定常常纳闷,安迪到底是怎么打败他的。

  我可以告诉他,答案在于“单纯”。有些人就是有这种本领,典狱长,有些人就是没有,而且永远也学不来。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经过;现在我要告诉你我的想法。或许我在细节部分说得不尽正确,不过我敢打赌,就事情的大概应该八九不离十。因为安迪这样的人会采用的办法不出这一两种。每当我思索这件事时,我总会想起那个疯疯癫癫的印第安人诺曼登所说的话。诺曼登在与安迪同住八个月后说:“他是好人。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可怜的诺曼登,他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知道的时间也更早。安迪足足花了八个月的时间,才设法让诺曼登转到其他牢房,恢复单独监禁。如果不是诺曼登和他同住了八个月,我相信早在尼克松辞职前,安迪就逃之夭夭了。

  我相信,安迪是在一九四九年开始他的计划,不是托我买石锤时,而是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时。我告诉过你当时他似乎很着急,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兴奋得不得了。那时我还以为他难为情,不愿让别人知道他想女人,特别是梦幻性感女神,但现在我才发现我想错了,他的兴奋是别有原因的。

  监狱当局在海报女郎背后发现的那个洞(现在海报上的那个女孩在第一任海报女郎丽塔·海华丝拍摄那张照片时,甚至还没出生呢),究竟是怎么来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安迪·杜佛尼的毅力和苦工,但是还有另外两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幸运之神眷顾和WPA混凝土WPA是指美国在一九三〇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成立的工作改进总署(Works Progress Administration),当时联邦政府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在公共工程领域提供了八百万个工作机会给失业人口。。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幸运之神眷顾,我猜完全用不着解释了。至于WPA混凝土,我倒是好好查了一下资料。我花了不少时间,也花了不少邮资。我先写信给缅因大学历史系,他们给了我某人的地址,我又写信给那个家伙,他曾经参与WPA工程,同时参与建造肖申克监狱警卫最森严的区域,而且还担任工头。
  位于这个区域的第三、四、五区牢房是在一九三四到一九三七年间建造完成的。今天, 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水泥和混凝土是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发展”,就好像我们现在也不认为汽车或暖炉算什么了不起的技术进步一样,但其实不然。现代的水泥直到一八七〇年左右才发展出来,而混凝土更是到二十世纪初才出现。调混凝土的过程就和做面包一样细腻,可能会放了太多水或水放得不够,沙子和碎石的成分也可能太稠或太稀。而在一九三四年,混凝土的科学远不如今天这么进步。

  从外表看来,第五区牢房的墙壁很坚实,但是却不够干,事实上,这些混凝土墙还满容易透水的。经过一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这些墙就变得很潮湿,甚至会渗出水来。有些地方已出现龟裂,有些裂痕甚至深达一英寸。他们会定期涂抹砂浆,黏合裂缝。

  后来安迪被关进第五区牢房。他毕业于缅因大学商学院,修过两三门地质学的课,事实上,地质学成为他的一大嗜好,一定是因为非常合乎他极有耐性、一丝不苟的本性。一万年的冰河期、百万年的造山运动、千年床岩在地层底部相互挤压。“压力,”安迪有一次告诉我,“所有的地质学都是在研究压力。”

  当然,还有时间这个因素。

  安迪有很多时间可以研究这些墙。当囚门关上、灯也熄灭之后,除了那堵灰墙,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看。

  初进监狱的人起初都难以适应这种失去自由的生活,他们会得一种囚犯热,有些人甚至得被拖进医务室施打镇静剂。常会听到新进犯人猛力敲打铁栅栏,大吼大叫着要出去,喊叫声没有持续多久,就会响起其他犯人的唱和声:“鲜鱼来了,鲜鱼来了,嘿,小小的鲜鱼,今天有鲜鱼进来了!”

  一九四八年,安迪初入狱时并没有这种失控的表现,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同样的感觉。他或许也曾濒临疯狂边缘。一瞬间,一向熟悉的快乐生活就不见了,眼前是漫长的梦魇,就像置身炼狱。

  那么,他要怎么办呢?我问你。他一定努力找一些事情来做,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噢,即使在监狱里,让人分心的方法仍然很多。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像我曾经告诉过你的,有个犯人雕刻了耶稣的三个时期,有的犯人收集钱币,有的人集邮,还有人收集到三十五个国家的明信片。

  安迪对石头有兴趣,连带的也对牢房的墙产生兴趣。

  我想他最初的想法只是把名字刻在墙上,或是在后来贴美女海报的墙面上,刻几行诗来鼓舞自己。哪晓得竟然发现这堵混凝土墙意外的松动,只刻了几个字,便落下一大块。我可以想象他躺在床上,手里把玩着混凝土块,看着这块剥落的混凝土沉思。不要老想着自己一生都毁了,不要老想着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把那些全都忘掉,好好看看这块混凝土吧!

  很可能,之后的几个月,他觉得试试看自己能把这堵墙挖开多少,应该还满有趣的。他当然不能这么堂而皇之地挖墙壁,你总不能在警卫每周定期检查时(或是突袭检查时,他们每次总是会翻出一些有趣的东西,例如酒、毒品、色情图片和武器等),对他说:“这个?只不过在墙上挖个小洞而已,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安迪不能这样做,于是他想到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他不要小张的,而要大张的。

  当然,还有他的石锤。我记得一九四八年替他弄到那个小锤子的时候,曾经想过如果要用这把锤子挖穿监狱的墙壁,大概要花六百年的工夫。没错,但是安迪其实只需要挖穿一半的墙壁——但即使混凝土墙非常松软,他用两把锤子,仍然努力了二十七年才成功。

  当然,期间因为跟诺曼登同住而浪费了不少时间。他只能晚上工作,而且是在三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之后,包括值夜班的警卫也进入梦乡后。然而拖慢速度的最大难题,还是如何处理敲下来的混凝土块。他可以把磨石布包住锤头来消音,但是敲下来的碎片要怎么处理呢?

  我想他一定把混凝土块弄成很小的碎片,然后装在袖子里运出去。

  我还记得在我帮他弄到石锤后,星期天的时候,我看着他走过运动场,因为和姊妹的冲突而鼻青眼肿的。他弯下腰来,捡起小石子……然后小石子就消失在他的袖口。袖口或裤脚翻边的暗袋是监狱里的老把戏。还有另外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可能看过不止一次,就是安迪在炎夏午后窒闷的空气中穿过运动场,没错,空气十分窒闷,除了偶有一阵微风吹过,掀起安迪脚下飞扬的尘土。

  所以,可能他的裤脚还藏着不少花样。你把暗袋装满要丢掉的小碎片,然后到处走动,手一直插在裤袋中,然后当你觉得很安全时,就趁人不注意猛拉暗袋。当然裤袋里一定有一条很坚韧的线连到裤脚的暗袋。于是你一边走动,口袋里的碎片沙砾就在双脚间倾泻而下,第二次大战的战俘挖掘隧道逃跑时,就用过这招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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