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镜の恶魔城

楼主: 风云祭司

《肖申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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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年过去,安迪就这么一袋袋把混凝土碎片运到操场倒掉。历经一任又一任的典狱长,无数的春去秋来,他替典狱长服务,他们都以为他是为了扩张图书馆而这么做,我也绝不怀疑这点,但是骨子里他真正要争取的是独居一室的特殊待遇。
  我怀疑他一开始真的有什么具体的越狱计划或抱了什么希望,或许他以为这堵十英尺厚的墙里面扎实地填满了混凝土,或即使成功地把墙挖通了,也只能逃到三十英尺外的运动场 上。但是,就像我说的,我不认为安迪很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一定会这么想:我每七年才能前进一英尺,因此可能要花七十年才能把这堵墙挖通,到时候我已经一百零一岁了。

  如果我是安迪,我的第二个假设是:我终究会被逮到,然后关禁闭很长一段时间,记录上也被画一个大叉。毕竟,他们每个星期都会来做例行检查,而且还有突击检查——通常都在晚上。他一定觉得他不可能挖太久,警卫迟早会查看丽塔·海华丝的海报后面有没有磨尖的汤匙柄,或把大麻烟用胶带贴在墙上。

  而他对于第二个假设的反应一定是:管他的!或许他甚至把它当成一场游戏。在他们发现之前,我可以挖得多深?监狱是个非常沉闷的地方,在早年,海报还没贴好就在半夜遭到突击检查的可能性,说不定还为他的生活增添了些许趣味。

  而我确实认为他不可能单靠运气就顺利逃出去,至少不会连续二十七年都这么好运。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在一九五〇年五月中旬,他开始帮哈力处理遗产继承税务问题之前两年,他的确运气很好,才没被逮到。

  也有可能,除了运气好以外,他还有其他法宝。反正有钱能使鬼推磨,也许他每个星期都偷偷塞几张钞票给警卫,让他们不要找他麻烦。如果价码还不错的话,大多数警卫都会合作。只要荷包有进账,让犯人拥有一张美女海报或一包香烟也不为过,何况安迪是个模范犯人,他很安静,讲话有条有理,为人谦恭有礼,不会动不动就拳头相向。通常逃不过监狱每半年一次大检查的,都是那些疯疯癫癫或行事冲动的囚犯,这时警卫会把整个牢房彻底搜查一遍,掀开床垫,拆开枕头,连马桶的排水管都要仔细戳一戳。

  到了一九五〇年,安迪除了是模范犯人外,还成了极具价值的资产,他能帮他们退税,免费指导他们如何规划房地产投资、善用免税方案和申请贷款,比专业会计师还要高明。我还记得他坐在图书馆中,耐心地和警卫队长一段一段检查汽车贷款协议书中的条款,为他分析这份协议书的好处和坏处,教他如何找到最划算的贷款方案,引导他避开吸血的金融公司,那些公司几乎是在合法掩护下大放高利贷。当安迪解释完毕时,警卫队长伸出手来要和他握手……然后又很快缩回去。他一时之间忘记了他不是在和正常人打交道。

  安迪一直注意股市动态和税法变动,因此尽管在监狱冷藏了一段时间,并未丝毫减损他的利用价值。他开始为图书馆争取经费补助,他和那群姊妹之间的战争已经停火,警卫不再那么认真地检查他的牢房,他是个模范囚犯。

  然后有一天,可能是一九六七年十月左右,安迪长时间的嗜好突然变得不一样了。有一天晚上,他把海报掀起,整个上半身探入洞里,拉蔻儿·薇芝的海报则盖到他的臀部,石锤的尖头一定突然整个陷入混凝土中。

  他本来已经准备把几块敲下来的混凝土拿走,但是可能在这时候听到有东西掉落,在竖立的管子间来回弹跳,叮当作响。他事先已经知道会挖到那个通道吗?还是当时大吃了一惊?那就不得而知了。他可能已经看过监狱的蓝图,但也可能没有看过。如果没有看过,我敢说他后来一定设法把蓝图找来看了。

  他一定突然明白,他不只是在玩游戏而已,他这么做其实是在赌博,他的赌注下得很大,赌上了自己的生命和未来。即使他当时还不是那么确定,不过应该已经有相当的把握了,因为他第一次跟我谈起齐华坦尼荷,就差不多是在那段期间。在墙上挖洞原本只是好玩而已,突然之间,那个蠢洞却能主宰他的命运——如果他知道通道底部是污水管,以及污水管会一直通往监狱围墙外的话。

  现在,他除了要担心压在巴克斯登石头下的那把钥匙外,还得担心某个力求表现的新警卫会掀开海报,发现这个伟大的工程,或是突然住进一个新室友,或是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以后,突然被调到其他监狱去。接下来八年中,他脑子里一直得操心这么多事情,我只能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冷静的人之一。换作是我,在所有事情都这么不确定的情况下,我早就疯了,但安迪却继续赌下去。

  很讽刺的是,还有一件事,我一想起来便不寒而栗,就是万一安迪获得假释的话,怎么办?你能想象吗?获得假释的囚犯在出狱前三天,会被送到另一个地方,接受完整的体检和技能测验。在这三天之中,他的牢房会被彻底清扫一遍,如此一来他的假释不但会成泡影,而且换来的是长时间单独监禁在禁闭室,再加上更长的刑期……但换到不同的牢房服刑。

  如果他在一九六七年就已经挖到通道,为什么他直到一九七五年才越狱?

  我不是很确定——但是我可以猜一猜。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他会变得比以前都小心。他太聪明了,不会盲目地加快速度推进,想在八个月或甚至十八个月内逃出去。他一定一次只把通道挖宽一点点。那年他在除夕夜喝酒时,洞口可能有茶杯那么大,到了一九六八年庆祝生日时,洞口可能有碟子大小。等到一九六九年棒球季开打时,洞口可能已经挖得像托盘那么大了。
  有一阵子,我猜想在他挖到通道之后,挖掘的速度应该快很多,因为他只要让敲下来的 混凝土块直接从通道掉落就行,不必像以前一样把它敲碎后,再用我前面说过的瞒天过海之计,运出牢房丢掉。但由于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相信他不敢这么做。他或许认为,混凝土掉落的声音会引起其他人怀疑。或是如果他当时正如我所猜想,已经晓得下面是污水管的话,他很可能会担心落下的混凝土块在他还未准备就绪以前,就把污水管打破,弄乱了监狱的排水系统,引起调查。不用多说,如此一来,就大难临头了。

  但我猜想,无论如何,在尼克松第二个任期宣誓就任之前,安迪已经可以勉强挤进那个洞口了……或是更早就可以这么做,安迪长得很瘦小。

  为什么他那时候不走呢?

  各位,到了这个地步,我的理智推理就不管用了,只能乱猜。其中一个可能性是,爬行之处塞满**,他得先清干净,才出得去。但是那也不需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觉得,也许安迪开始觉得害怕。

  我曾经试图描述过,逐渐为监狱体制所制约是什么样的情况。起先,你无法忍受被四面墙困住的感觉,然后你逐渐可以忍受这种生活,进而接受这种生活……接下来,当你的身心都逐渐调整适应后,你甚至开始喜欢这种生活了。什么时候可以吃饭,什么时候可以写信,什么时候可以抽烟,全都规定得好好的。如果你在洗衣房或车牌工厂工作,每个小时可以有五分钟的时间上厕所,而且每个人轮流去厕所的时间都是排定的。三十五年来,我上厕所的时间是每当分针走到二十五的时候,经过三十五年后,我只有在那个时间才会想上厕所:每小时整点过后二十五分。如果我当时因为什么原因没办法上厕所,那么过了五分钟后,我的尿意或便意就会消失,直到下个钟头时钟的分针再度指在二十五分时,才会想上厕所。

  我想安迪也在努力克服这种体制化症候群——同时,他内心也有深深的恐惧,深怕经过多年努力,一切都成空。

  想象有多少个夜晚,他清醒地躺在床头贴着的海报下,思索着污水管的问题,心里很清楚这是他惟一的机会?他手上的蓝图只能告诉他这条管子有多大和多长,但无法告诉他管子里面会是什么状况——他能否一路爬过去,而不会窒息?里面的老鼠是否又肥又大,会毫无惧色地攻击他?蓝图更不会告诉他污水管的尽头是什么状况。比安迪获准假释更滑稽的情况是:万一安迪钻进污水管,在黑暗和恶臭中几乎不能呼吸地爬了五百码后,却发现尽头是一堵厚实的铁栅栏的话,哈,哈,不是太好笑了吗!

  他一定曾经设想过这种情况。如果他确实费尽千辛万苦爬出去,他有办法换上平常人的衣服,逃离监狱附近而不被发现吗?最后,假定他爬出了管子,在警报响起之前逃离肖申克,到了巴克斯登,找到了那块石头……结果发现底下空无一物呢?情况倒不一定像终于找到正确地点,却发现那儿已矗立一幢高大的公寓,或变成超级市场的停车场这么戏剧化;可能是一些喜欢寻宝的孩子看到了这块火山岩玻璃,把它翻过来,看到保险箱钥匙,把钥匙和火山岩都带回家当纪念品了;也可能十一月的猎人踢到那块石头,让钥匙露了出来,喜欢闪亮东西的松鼠或乌鸦把它叼走了;或是某年春水暴涨,把那堵墙冲走了,连带的钥匙也流失了。总而言之,任何一种意外都可能发生。

  所以不管我是不是乱猜,有一段时间,安迪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如果你根本不下注,你就不会输。你问,他还有什么东西可输呢?图书馆是其中一样,监狱中那种受到制约、仿佛中了毒般的平静生活是另外一样。还有,他可能因此丧失了未来得以靠新身份再出发的机会。

  不过他终于成功了,正如同我前面告诉你的。他终于大胆尝试了……而且,我的天!他成功的方式真叫人赞叹哪!

  

  但是,你问,他真的逃脱了吗?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当他抵达那片牧草地把石头翻过来后……假定石头还在那儿,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有办法描述当时的情况,因为我这体制化的人还活在监狱的体制中,而且预计还要过好几年的牢狱生活。

  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九七五年夏末,其实就在九月十五日那天,我收到了从德州一个名叫麦克纳里的小镇寄来的明信片。麦克纳里就位于美墨边境。卡片背后写讯息的地方是一片空白,但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打心里头知道那是谁寄来的,就好像我知道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死去一样。

  他就从麦克纳里越过边境。德州的麦克纳里。

  好了,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简直无法相信,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竟然要花这么多时间,写满这么多页。我收到明信片后,开始把整个故事写下来,一直写到一九七六年一月十四日才停笔。我用掉三枝铅笔,还有一整本簿子。我小心藏起稿子,不过也没有多少人认得出我鬼画符的笔迹。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边写着,一边勾起我更多的回忆。撰写自己的故事,就好像把树枝插进清澈的河水中,翻搅起河底的泥泞。
  我听到有人说,你写的又不是自己的故事,你写的是安迪的故事,你在自己的故事中,只是个小角色。但是你知道,其实并非如此,里面的字字句句,其实都是我自己的写照。安迪代表了在我内心深处、他们永远也封锁不住的那个部分,当监狱铁门最后终于为我开启,

我穿着廉价西装、带着二十块钱走出监狱大门时,会感到欢欣鼓舞的那个部分。不管其他部分的我当时是多么老态龙钟、狼狈、害怕,那部分的我仍然会欢欣雀跃。但是我想,就那个部分而言,安迪所拥有的比我多很多,而且也比我懂得利用它。

  这儿也有不少人像我一样,他们都记得安迪。我们都高兴他走了,但也有点难过。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哪天你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你知道把它们关住是不对的,所以你会为它们感到高兴,但如此一来,你住的地方仍然会因为它们离去而显得更加黯淡和空虚。

  我很高兴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尽管故事似乎没有结尾,然而故事勾起了往事(就好像树枝翻搅了河中的泥泞一样),不禁令我感到有点悲伤和垂垂老矣。多谢你肯耐心聆听这个故事。还有,安迪,如果你真的到了南方,请在太阳下山以后,替我看看星星、摸摸沙子、在水中嬉戏,感受完全自由的感觉。

  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故事还能继续写下去,但我现在坐在桌前再补充个三四页,这次是用新本子写的。这本子是我从店里买来的,是我走进波特兰国会街的一家店里买来的。

  原本以为我在一九七六年一个阴沉的一月天,已经把这个故事写完了,但现在是一九七七年五月,我正坐在波特兰一家廉价旅馆的房间里,为这个故事添增新页。

  窗子是敞开的,不时传来外面车子的喧嚣声,震耳欲聋,也挺吓人的。我不断看着窗子,确定上面没有装铁栅栏。我晚上常常睡不好,因为尽管房租很便宜,这个床对我来说仍然太大,也太豪华了。我每天早上六点半便惊醒了,感到茫然和害怕。我常做噩梦,重获自由的感觉就好像自由落体骤然下降一样,让人既害怕又兴奋。

  我是怎么了?你还猜不到吗?他们批准我假释了。经过三十八年一次次的听证会和一次次驳回,我的假释申请终于获准了。我猜他们放我出来的主要原因是我已经五十八岁了,如此高龄,不太可能再为非作歹了。

  我差一点就把你们刚刚读到的故事烧掉。他们会详细搜查即将假释的囚犯,就好像搜查新进犯人一样仔细。我的“回忆录”中所包含的爆炸性资料足以让我再坐六到八年的牢,除此之外,里面还记载了我猜测的安迪的去处。墨西哥警察将会很乐意和美国警方合作,而我不希望到头来得牺牲安迪来换取自己的自由——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放弃这么辛苦写好的故事。

  这时候,我记起安迪当初是怎么把五百美金偷渡进监狱的,于是我把这几页故事以同样方法偷渡出去。为了保险起见,我很小心地重写了提到齐华坦尼荷的那几页。因此即使这篇故事被搜出来,我得回去坐牢,警察也会到秘鲁海边一个叫拉思因楚德的小镇去搜寻安迪。

  假释委员替我在南波特兰一家超级市场找了个“仓库助理”的差事——也就是说,我成为年纪很大的跑腿伙计。你知道,会跑腿打杂的人基本上只有两种,要不就是年纪很轻,要不就是年纪很大。但不管你属于哪一种,从来没有客人会正眼瞧你。如果你曾经在史布鲁斯超市买过东西,我说不定还曾经帮你把买好的东西从手推车中拿出来,放到车上……但是,你得在一九七七年三、四月间到那里买东西才碰得到我,因为我只在那里工作了一个多月。

  起初,我根本不认为自己能适应外面的世界。我把监狱描绘成外面社会的缩影,但完全没料到外面的世界变化竟然如此之大,人们走路和讲话的速度都变快了,连说话都更大声。

  我一时之间很难适应这一切,到现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就拿女人来说吧。近四十年的牢狱生涯,我几乎已经忘记女人占了世界人口的一半。突然之间,我工作的地方充满了女人——老女人、怀孕的女人(T恤上有个箭头往下指着肚子,一行大字写着:“小宝宝在这儿”),以及骨瘦如柴、不穿胸罩、乳头隐隐凸出的女人(在我入狱服刑之前,女人如果像这样穿着打扮,会被当街逮捕,以为她是神经病)等形形色色的女人,我发现自己走在街上常常忍不住起生理反应,只有在心里暗暗诅咒自己是脏老头。

  上厕所是另一件我不能适应的事。当我想上厕所的时候(而且我每次都是在整点过后二十五分想上厕所),我老是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去请求上司准我上厕所,我每次都忍得很辛苦才没有这么做,心里晓得在这个光明的外面世界里,想上厕所的话,随时都可以去。关在牢中多年后,每次上厕所都要先向离得最近的警卫报告,一旦疏忽就要关两天禁闭,因此出狱后,尽管知道不必再事事报告,但心里知道是一回事,要完全适应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上司不喜欢我,他是个年轻人,二十六、七岁。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只爬到面前乞怜、惹人厌的老癞皮狗,其实连我自己都厌恶自己。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真想告诉他:年轻人,这是在监狱里过了大半辈子的结果。在牢里,每个有权的人都变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为主子身边的一条狗。或许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条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没有什么差别了,然而在外面世界的差别可大了。但我无法让这么年轻的人体会我的感受。他是绝不会了解的,连我的假释官都无法了解我的感受。我每周都要向假释官 报到,他是个退伍军人,有把大红胡子,一箩筐的波兰人笑话,每周见我五分钟,每次说完波兰人笑话后,他就问:“雷德,没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说没有,咱们便下周再见了。
  还有收音机播的音乐。我入狱前,大乐团演奏的爵士乐才刚刚开始流行,而现在每首歌仿佛都在谈性爱。路上车子这么多,每次过街时,我都心惊肉跳,捏一把冷汗。

  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开始想,是不是应该再干点坏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释犯,几乎任何一点小错都可能把你再送进监牢。我很不好意思这么说,但我的确开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点钱或顺手牵羊,然后就可以回到那个安静的地方,在那里,至少一天下来,你很清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

  如果不是认识安迪的话,我很可能就这么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么大的工夫,多年来很有耐性地用个小石锤在水泥上敲敲打打,只是为了换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惭愧,于是便打消那个念头。或是你也可以说,他想重获自由的理由比我丰富——他拥有一个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钱。但是你也知道,这么说是不对的,因为他并不能确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没有办法换个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笔钱了。不,他追求的单纯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随便抛弃,那无疑是当着安迪的面,唾弃他辛辛苦苦换回来的一切。

  于是我开始在休假时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小镇,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刚刚开始融化,天气也刚暖和起来,棒球队北上展开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时候,口袋中都带着一个罗盘。

  我想起了安迪说的话:在巴克斯登镇北边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边有一面石墙,石墙底部有一块石头,那块石头和缅因州的牧草地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一块火山岩玻璃。

  你会说,这还真是愚蠢的行为。像巴克斯登这样的乡下地方,会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说不定比这还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见得认得出来,因为我可能没有看到那块黑色的火山岩玻璃,或更可能的情况是,安迪把那块玻璃放进口袋里带走了。

  所以我同意你的话,我这些举动还真是愚蠢行为,毫无疑问。更何况对一个假释犯来说,这趟旅行无疑是一大冒险,因为不少牧草地上都竖着“不许践踏”的牌子。你要是误踏进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阴在混凝土墙中敲敲打打,也同样傻。不过既然我现在不再是监狱里那个什么都弄得到手的万事通,只是个跑腿打杂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让我暂时忘掉出狱后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寻找安迪藏钥匙的石头。

  所以,我经常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走在路上,听着鸟叫,看着潺潺流水,查看融雪后露出的空瓶子——全都是无法退瓶、没用的瓶子。我不得不遗憾地说,比起我入狱之前,现在的世界似乎变得挥霍无度——然后继续寻找那片牧草地。

  路旁有不少牧场,大多数都立刻可以从名单中删除。有的没有石墙,有的有石墙,方向却不对。无论如何,我还是在那些牧草地上走走,在乡下走走很舒服,在这些时候,我才感受到真正的自由和宁静。有一次,有条老狗一直跟着我,还有一次,我看到了一头鹿。

  然后到了四月二十三日,即使我再活个五十八年,都永远忘不了这一天。那是个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着走着,在桥上垂钓的男孩告诉我,这条路叫老史密斯路。这时已近中午了,我打开带来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块大石头上吃起来。吃完后,小心把**清理干净,这是爸爸在我和那个男孩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教我的规矩。

  走到大约两点钟左右,在我左边出现一大片草地,草地尽头有一堵墙,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湿的草地上,走向那堵墙。一只松鼠从橡树上唠唠叨叨地斥责我。

  距离墙端还有四分之一的路时,我看见那块大石头了。一点也不错,乌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缎子一样,是不该出现在缅因州牧草地的石头,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种想哭的感觉。松鼠跟在我后面,依然唠唠叨叨。我的心则怦怦跳个不停。

  等我情绪稍稍平复后,我走向那块石头,蹲在它旁边,用手摸摸它,它是真的。我拿起石头,不是因为我认为里面还会藏着任何东西,事实上我很可能就这么走开了,没有发现石头下的任何东西。我当然也不打算把石头拿走,因为我不认为我有权利拿走石头,我觉得把这块石头从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盗窃罪。不,我只不过把石头拿起来,好好摸摸它,感觉一下它的质地,证明这块玻璃石头的确存在。
 楼主| 发表于 2007-6-5 10: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着石头下的东西许久、许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脑子得花一点时间,才能真正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下面赫然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胶袋中,以避免弄湿。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齐的字迹。
  我拿起信封,把石头放回安迪和他已过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

  亲爱的雷德:

  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那表示你也出来了。不管你是怎么出来的,总之你出来了。如果你已经找到这里,你或许愿意往前再多走一点路,我想你一定还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吧?我需要一个好帮手,帮我把业务推上轨道。

  为我喝一杯,同时好好考虑一下。我会一直留意你的情况。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我希望这封信会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时候,你过得很好。

  你的朋友

  彼得·斯蒂芬

  我没有当场打开这封信。一阵恐惧袭来,我只希望在别人看到我之前尽快离开那里。

  回到自己房间以后,我才打开信来读,楼梯口飘来阵阵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面类的食物,美国每个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几乎都吃这些东西。

  看完信后,我抱头痛哭起来,信封里还附了二十张新的五十元钞票。

  我现在身在布鲁斯特旅馆,再度成了逃犯——违反假释条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没有警察会大费周章地设置路障,来逮捕这样一个犯人吧——我在想,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手上有这份稿子,还有一个行李袋,大小和医生的医药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财产都在里面。我有十九张五十元钞票、四张十元钞票、一张五元钞票和三张一元钞票,还有一些零钱。我拿一张五十元钞票去买了这本笔记本和一包烟。

  我还在想,我该怎么办?

  但毫无疑问,只有两条路可走。使劲活下去,或使劲找死。

  首先,我要把这份手稿放回行李袋。然后我要把袋子扣上,拿起外套走下楼去,结账离开这家廉价旅馆。然后,我要走进一家酒吧,把一张五元钞票放在酒保面前,要他给我来两杯威士忌,一杯给我自己,一杯给安迪。这将是我从一九三八年入狱以来,第一次以自由人的身份喝酒。喝完后,我会给酒保一元小费,好好谢谢他。离开酒吧后,我便走向灰狗巴士站,买一张经由纽约到艾尔帕索的车票。到了艾尔帕索之后,再买一张车票到麦克纳里。等我到了麦克纳里后,我猜我会想想办法,看看像我这样的老骗子能否找机会跨过边境,进入墨西哥。

  我当然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齐华坦尼荷,这名字太美了,令人忘不了。

  我发现自己兴奋莫名,颤抖的手几乎握不住笔。我想惟有自由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兴奋,一个自由人步上漫长的旅程,奔向不确定的未来。

  我希望安迪在那儿。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

  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

  我希望……
发表于 2007-6-5 17: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片子当初碰到了另外一部大片 没拿到奥斯卡。。。
发表于 2007-6-5 17: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anyway 我家DVD永远珍藏
发表于 2007-6-20 13: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阿甘正传》,95年才没获奥斯卡,两部电影都不错,个人认为《救赎》更贴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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